Ref試想一下,如果政府每個月都發給所有國民一筆錢,讓他們能夠滿足基本生活所需,是不是一件很棒、但聽起來「匪夷所思」的事情?這正是「無條件基本收入」,又稱 UBI (universal basic income),想要達成的目標。
「無條件基本收入」這件事,其實在歐美已討論經年;台灣在近一兩年間,則或許是因美國總統初選參選者楊安澤(Andrew Yang)的關係,開始較注意這個議題──楊安澤在民主黨內初選中,便把 UBI 當成其主要的政見之一(並旋即獲得不少美國重量級人士,如祖克伯、馬斯克等人的大力支持)。也因為他「華裔」、「台灣淵源」的背景,UBI 也順理成章的進入台灣媒體與主流輿論圈。
在 2020 年 12 月 13 日,台灣更出現了有史以來第一場「無條件基本收入遊行」,雖只號召到數千位民眾聚集於立法院外,但仍代表這個議題已開始進入大眾視野,並獲得部分人士的認同。
「不」排富的社福制度,道理何在?
到底什麼是 UBI ?顧名思義,就是定期發給「所有民眾」一筆現金,沒有任何資格限制。筆者曾與不同的朋友討論該議題,得到的反饋多半是:社會福利制度不是已有類似的作法了嗎?幹嘛還要多此一舉?
沒錯,社會安全網體系中有低收入戶補助、失業補助或其他津貼等,但它們共同點是「存在著一定的門檻與資格限制」──例如你必須先「失業」,又或者你需要是「低收入戶」才行。而 UBI 最大的不同,就是「無差別」的發錢,無論你的身份、條件等等。
乍聽之下,多數人覺得最詭異的一點,就是:為何億萬富翁和流浪街友都可以領補助?
其實這麼做,目的在解決當前社會福利的不足之處。「覆蓋率」的問題即是重點之一:很多福利政策,其實並未真正給到所有需要的人,例如因為資訊不對稱,比起偏鄉,都市的失業者相對更知道怎麼申請失業補貼;又或者,在一個貧窮比較難以啟齒的氛圍下,很可能有些人不願意承認自己是低收入戶,因而未能請領到相關補助。
再說,「行政成本」和「資源濫用」的情況也時有所聞:前者包含漫長或複雜的程序,你需要有區公所 / 鄉公所人員查核申請人是否符合資格,而申請者本身亦需要提出符合資格的證明(讓人「自證」貧困、有殘疾或正在失業中⋯⋯),這些在在都是龐大的潛在成本。
更不用說那些濫開低收入 / 殘疾證明而詐領補助的案例,往往在第一線的基層單位中,累積不少民怨。
簡言之,UBI 的支持者認為,為了所謂「排富」所付出的行政成本、人力成本、資訊落差等等,正是實施「無條件/無差別」基本收入,可以解決的。
齊頭式平等,反而消除「比價」誘因?
另外,大家可能沒想過一個基本的「誘因」問題:假設我們給予沒有固定工作的人,每月 1.5 萬元的生活津貼(類似低收入戶補助),那麼當他有機會獲得一份月薪 1.8 萬的工作時(但就失去了補助資格),他很可能沒有足夠的動力去爭取這份工作。
因為什麼都不做還可以拿 1.5 萬,為何還要為了多 3,000 元努力工作?
也因此,儘管多數社會福利原意都是希望幫助人們度過「暫時性難關」,期待他們未來可以自食其力改善生活;但因為設有「門檻」與「資格」的關係,實務上卻可能反造成適得其反的「比價」(工作薪資與不工作單領福利)效果。
這也正是 UBI 強調「無條件」的用意:人人都能拿(通常是保障最起碼生活的收入),但不影響你去追求更高薪、更有挑戰的工作,來增加自己的收入。
這裡說的「最起碼」生活,指的又是什麼呢?
現代人經常說,「自由」與「平等」,是我們與生俱來的權利。但不妨想想除此之外,「有尊嚴的活著」是否也該是一種基本人權?所謂「尊嚴」,至少應包含最起碼的食衣住行育樂。在很多社會學研究中,也都表明人在滿足了溫飽、或沒有溫飽的後顧之憂後,更有能力與意願去從事相對高附加價值的事務。
況且,很多有意義的事,本身是無償的,例如父母養育子女、伴侶操持家務、陪伴與照顧生病的親友,或是參與社會運動、做義工,甚至文化與藝術創作⋯⋯等,這些事情都必須付出大量時間與精力,卻難以成為「支薪勞動」。
父母照顧子女,是非常重要但無報酬的工作。Reference: Getty Images/iStockphoto
各國小規模嘗試 UBI ,出現「意料之外」的結果
如果你開始稍稍覺得上述的說法似乎有點道理,我們便接著來聊聊另一個對 UBI 常見的批評,那就是「不勞而獲」的直觀聯想:憑什麼不用工作,就能拿到政府發放的現金?這難道不會造成社會上一堆懶人嗎?
這個問題,可以分成幾個層面來探討:首先,合理的假設是「多數人不會只滿足於基本收入」,事實上從加拿大、印度、芬蘭等國的小規模 UBI 試驗結果也能證明,絕大多數人在領取基本收入後,並不會因此停止工作,反而在部分案例中,從臨時工轉為正職人員的比例上升、工時變長,且花費在菸酒、賭博的時間也相對降低。
研究團隊指出,這種現象很可能是因為有了基本保障後,人們更願意去進修與花時間提升自己,甚至工會也更有底氣去爭取較好的勞工待遇(因為真的可以「不爽就不要做」);同時,以人為單位的 UBI 也讓更多原本因需打工扛家計的青少年,能夠回到教育體系,有助於他們日後的職涯發展。
筆者曾與一位在大學擔任行政職的朋友聊天,他對於辦公室環境與上司有諸多不滿,但礙於生活壓力,又暫時找不到其他有興趣的工作,只好「撐一天是一天」。當問他「如果給你 UBI,你還會繼續在學校工作嗎?」對方斬釘截鐵的表示,絕對會換一份更符合志趣的工作,但時間允許,還是會希望回學校擔任志工,因為他真的喜歡校園的感覺,但可以不用看「上面人的臉色」,做起事情來更有動力。
所以,即便UBI真的會讓很少一部分人乾脆什麼也不做,光依賴基本收入過活(而這些人平常多半也就是依賴各種社會福利和慈善救濟而過,UBI的有無,並不會改變他們的生活態度),但對絕大多數人而言,理應不存在加劇「不勞而獲」的隱憂。
再說了,如果真的這麼反對「沒有勞動,沒有產出」,就不該「有所獲利」的話,那同樣的標準,是不是也該批判一下那些靠繼承(你祖先很厲害到底關你什麼事)、靠房租收取暴利(房子搞不好也是繼承而來的),亦或是透過龐大資本操作套利的那些人,不也都是「不勞而獲」嗎?
Reference: Vidya Narayanan
資金怎麼來?UBI 將導致政府財政破產?
最後,假如有天,台灣真的開始要推動 UBI 制度了,那確實會是一筆龐大的支出──錢從哪來?
關於籌措財源的部分,其實不外乎「開源」和「節流」。首先從「節流」說起:若施行了 UBI,不少社福預算和「執行社福預算的行政成本」,將可望大幅降低。以歐盟為例,有學者試算過,若將現有的所有補貼與救濟整合,將其作為 UBI 的話,足夠全歐洲每人每月發放 800 歐元,而這還沒算到 UBI 省去「驗證資格」的行政人事費用。
至於「開源」部分,政府能做的多半還是從課稅下手,下列幾種方式,是綜觀目前各國討論、試驗下相對可行的:
1. 提高非關民生必需的消費稅
2. 向科技公司,特別是數據收集行為課稅
3. 向機器人 / 自動化生產要素持有者課稅
4. 大幅提高「不勞而獲」税,例如遺產,房租收益等
第一點很容易明白,現在很多國家都有所謂的 VAT,也就是在你每筆消費支出時收取一定比例的稅金。以美國為例,研究指出,消費稅若從現行的 0-7% (各州不同)統一提升至 10%,足以負擔全美成年公民每人每月 1,000 美元的UBI,且不會影響到其他既有的社福支出。誠然,大幅提升消費稅率也很可能造成其他連帶影響,因此仍需深入探討或先以小規模嘗試。
第二點可以這麼想:當前的鉅富多半來自科技產業。儘管我們當然鼓勵科技創新,因為它們「通常」會為全體人民帶來更便利的生活──但不要忘了,科技的演進來自於人類文明的積累,而「文明」是屬於全民的;同時,若沒有健全的社會、完善的制度、有素質的公民⋯⋯知識便無法被傳遞。換言之,這些「健全社會」「完善制度」「有素質的公民」,總該有人為此買單。再說了,舉凡 Google、FB、Amazon 等超級公司,很多時候更是靠「大數據」在賺錢──而這些數據,都來自你我每個小市民日常生活的「貢獻」。
第三點,「向機器人課稅」聽起來雖有點荒謬,但不難想像,隨著如今 AI 與自動化發迅速,在不久的將來,很可能造成大部分工作都被機器取代。屆時,很多人失去工作將不是因為他們不願工作,而是社會上真正需要「人力」的工作遠少於適齡的工作人口總數。因此,就算無法直接「向機器、向 AI 課稅」,但對它們的持有者(很多時候就是第二點提到的大型科技公司)增加課稅,並透過 UBI 照顧廣大的民眾,似乎也沒有那麼不合理。
最後,當然就是效法湯瑪斯.皮凱提在《
21世紀資本論》裡面提倡的精神,向社會上那 0.1% 的「既得利益者」開刀,讓財富重新分配,降低所謂「不勞而獲」的利益誘因。若真能對鉅富「課得到重稅」,其實 UBI 的預算根本綽綽有餘──然而,這點恐怕也是最難的。畢竟若身為超級鉅富,自能想方設法(如海外公司等)規避(本國)重稅、或以藝術品、慈善基金會等名義「抵稅」。
你支持 UBI 嗎?
本文大致將 UBI 常見的爭議和「印象」,做了一些解釋與闡述。希望即便你仍對 UBI 有所顧慮或不以為然,但至少也可從不同角度重新想想這件事──我們在討論很多新的社會趨勢、議題時,建議可以嘗試找出正反雙方的「預設立場」,並自行針對該預設立場進行驗證。
例如部分反對 UBI 者可能預設了「會讓很多人不願工作、只想不勞而獲」的立場;而部分支持者則主張「普惠式 / 齊頭式平等」──筆者無意過度偏向某方,而是希望能從不同立場的論述,和各國實際嘗試後的檢證,找出 UBI 相對可行的模式。
也希望有更多的人,願意花點時間來了解一下什麼是 UB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