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13】《每週都去看屍體:首爾大學最熱門的死亡學》:如何定義死亡的意義?

2021/01/20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面對至愛的死亡,是放手,還是用盡力氣挽留?
Hi this is Allee. 今天要聊聊一本書:《每週都去看屍體:首爾大學最熱門的死亡學》。
這是因為最近身邊有一些突然的死亡,讓我在看到這本書時,便忍不住點開來看。
沒有人能免於死亡,這是為什麼我們要學習面對它。
作者柳成昊是一名法醫,因為自身職業而需要面對屍體、死亡等相當不尋常的議題。
書籍可分為兩個大主題:第一部分是說明韓國法醫相關的社會認識,以及法醫在決斷上佔有重要因素的相關案例。第二部分則是結合了哲學、宗教、實例的「死亡學」,也就是相關於死亡議題的討論。

放棄延命治療、安樂死(尊嚴死)、善終

2018年,台灣資深主播傅達仁赴瑞士「求死」,一度成為熱搜議題。在台灣安樂死的執行尚未合法,傅達仁只好抱著病軀前往國外,尋求解脫。
在新聞報導中,傅達仁曾多次在臉書上透露自己意欲安樂死,下方留言卻有人說他這樣是自殺,會下地獄。
「謝謝。但是不救我也沒關係,我已決定走向神。」
書中,作者以韓國樞機主教金壽煥於2009年因肺炎入院,臨終前交代醫生不要進行延命治療。雖然第一時間醫生仍是將已陷入昏迷的金壽煥急救回來,但金壽煥在清醒後,對醫生說:「謝謝。但是不救我也沒關係,我已決定走向神。」
最終,在司祭作主下,金壽煥主教不再經過急救而辭世。媒體第一時間報導金壽煥主教的「尊嚴死」,也在教會的要求下,修改為「善終」。
放棄延命治療是目前各國法律皆有保障的病人權益之一,雖然實際執行起來,仍有可能在其他家屬的強烈要求下,而無視意識不清的患者意願。
在台灣,可以透過意識清醒時簽署DNR同意書(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宣示自身的意識。雖然有許多情況可能會讓DNR的執行有更多變數(例如本文),但只需要回顧DNR的立意:「尊嚴死亡」,或許可以讓患者家屬放下執念。
柳成昊在書中提及一件過去幾乎不曾被提及的事情:
人在呼吸的時候肋骨之間的肌肉會收縮,橫膈下降,胸腔擴大。一旦放置人工呼吸器,胸腔就不再是自然擴張,而是被人工擴張,因此患者會感到不適。

因此,延命治療成為傷害人類尊嚴與價值的行為。
當我們理解到「原來延命治療是會帶來痛苦的」,是不是更可以接受簽署DNR同意書的患者意向呢?還是仍會相信著那句老話:「好死不如賴活」呢?

關於死亡,我想說的是…

我的身邊有兩個死亡例子,是很讓我印象深刻的。
一個是我高中同學,她對抗腦癌,經歷了三次腦部手術。最後一次後,她幾乎是癱瘓在床,只有眼睛和右手可以動,如同《潛水鐘與蝴蝶》的作者。
我們在她生命的最後幾乎每週去看她,看著她一點一滴耗盡生命,又看著她不想放棄。當病人是我們身邊親近的朋友時,我切身明白自己有多麼希望她的生命可以延續下去;病人自己又有多麼努力地想要維持與外界的連結,即使在用藥及身體因素,她的清醒時間一日比一日少,意識也一日比一日模糊。
癌症的最後,她的家人放棄了延命治療,選擇安寧治療,讓她身體舒服一些。
另一個例子,則是最近身邊一位身體健壯的男性長輩,突然地在睡夢中走了。
收到訊息時,一度以為是自己誤會了意思。冷靜地查看訊息後,才接收了這個事實。幾日後,還是保留著這種「被雷打到」的感覺,一直覺得不是事實。
長輩的家人因為宗教信仰緣故,選擇簡單的告別式後植葬。沒有冗長的儀式、沒有悲苦的淚水,在家人的祝福中火化,消除自己在現世的存在。
我和我先生都有簽署DNR,但也不知道真的當面對至愛死亡時,會不會又想要用盡力量挽留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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