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意義和選擇 – 安樂死是否應合法化?

2022/09/21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余苑綺在堅持八年抗癌過程後,最後仍逃不過病痛的摧殘於八月21日離世,她兩個小孩一直以來是她堅毅地對抗癌症最大的原動力。而日前當她病情危急並斷斷續續昏迷之時,她的父親余天提到病床上的余苑綺用手勢跟他表達”讓她走”時,余天十分不捨仍當眾表示希望她為了小孩不要放。而當下,網路上頓時有很多言論表達著希望余天夫婦能尊重余苑綺的意願,讓她早些脫離痛苦…。而這個事件也不禁令我回想起幾年前傅達仁主播所推動的安樂死合法化議題,當時造成了不少的討論,但過了四年後,我們對安樂死合法化這個議題的了解和進展,是否有更增加了嗎? (哈哈,別傻了,身為社畜,我們只期待不爆肝死。安樂死這個詞,好像太天龍了啦)
安樂死,簡而言之就是讓人選擇如何平和離開這個世界的方式。而安樂死的種類,一般分為三種。
l 自願積極安樂死 – 由醫師主動注射特別藥物來終結病人生命。
l 消極安樂死 – 停止一切對病人的維生療程,使其自然地離開世界。
l 協助自殺 – 病人要求醫生提供藥物,並且由病人親自使用來結束自己的生命。
傅達仁及推動安樂死合法化的團體所提倡的主軸,主要是自願積極安樂死以及協助自殺。但就現行法律面而言,由於積極安樂死需要醫師親身使用致命藥物終結病患生命,直接牽涉到刑法殺人罪的問題,法律調整方面相當複雜。而協助自殺的部分,也就是傅達仁去瑞士安樂死的方式,在台灣刑法上也有加工自殺的疑慮,但由於是病人自己要求和自主施行,相形之下歐美國家的法律較認可這個方式,就類似雖然大家都不認同自殺,但不會有額外的法律去逞罰那些自殺或自殺未遂的人。
而現階段2019年施行的病人自主權利法(又稱病主法),已提共某種概念上的消極安樂死 - 當病人處於疾病末期、不可逆的昏迷狀況、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以及其他認定嚴重的狀態下,醫護人員能依據意願人預立的內容,終止及撤除維生裝置。但病主法並不允許病患自行選擇結束生命的時間和方式,推動安樂死合法化的團體認為這將使得已無法治療但有意識的垂死病患,只能忍受極度疼痛且無奈地等待死亡。
而除了上述現行法律制度仍在討論外,贊成或反對台灣安樂死合法化之間,還有哪些論點和想法值得我們了解呢?

安樂死應合法化:

1. 安樂善終,自己決定如何寧靜安詳地離開這個世界,應是每個末期病患有的人權。民主國家,每個人都應當有自己選擇終止生命的權利,而憲法及現行法律並無明確規範或限制國民不能自行決定死亡,禁止安樂死似有違憲之疑。每個人的死亡權,和其他人權一樣,再沒有影響他人安危及權利的狀況下,都應當被同等的重視。
2. 政府雖然持續嘗試著達到某種安樂善終的目標,但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及病主法仍與現今安樂死合法化的目標有一定的差距。此兩條例雖讓病人能選擇拒絕和撤除維持生命的醫療行為和儀器,但在一些病人仍有意識的狀況下,病患仍得辛苦地承受痛楚的活著,卻無法確定這種痛苦狀況會維持多久。此時讓重症病人自己選擇終結生命的方式及時間,對他們來說,或許是一個更有尊嚴的解脫,也是一種善待。
3. 安樂死合法化不應當和不自願安樂死的意外作上等號。推動安樂死合法化,才能同時健全其他相關的規範和制度。不支持安樂死的論點當中,其中一點就是擔心安樂死合法化,將會造成有可能的不自願型安樂死的發生,然而荷蘭從2002年安樂死合法化後,直到2016年才有第一次依法認定可能有違規的起訴。所以也代表著推動安樂死合法化的同時,立法人才意願去訂定一個相對嚴謹審核制度去評斷是否符合使用安樂死的條件。而越嚴謹的審核系統,也將減少不自願型安樂死的意外發生。假如不去推動合法化,那額外花時間去訂定審核和執行制度的機會近乎於零。安樂死合法化的進展,也僅能一直留在原地踏步而已。

安樂死不應合法化 –

1. 安樂死合法化將有可能造成不適當及不自願型安樂死的案件產生,尤其經濟弱勢的病患將會因為無足夠的財力治療的狀況下,被迫選擇放棄延續生命的機會。當治療病痛造成一定的家庭財務壓力時,經濟能力較差的年長病患,有可能為了降低子女的生活壓力,而放棄可以治癒或延續生命的機會。
2. 台灣已有安寧緩和條例以及病主法相關安樂善終的消極安樂死選擇,其實已降低了許多過度醫療的情形產生,同時也讓末期、不可逆轉之昏迷、永久植物人狀態、及痛苦難以承受等等的狀況下,可以依約放棄維生醫療。但實際上醫護人員在這些法條規定下,仍承受龐大的身心壓力,除此之外,台灣醫病關係的和諧度並不穩定,醫療糾紛時有耳聞,執行安樂死有可能產生的紛爭,將使得台灣醫療人員的壓力更加沉重。
3. 推動安樂死合法化,將會造成年老病人輕易放棄治療,同時也降低大家面對疾病時的求生奮鬥意志。不論任何年齡,都應該認真地看待自己的健康,而面對疾病時,正面的對抗及治療,努力地爭取活著的時間,同時也是協助家人有階段性的準備和面對離開及失去。如同,傅達仁主播一開始決定要安樂死時,第一次去瑞士申請,當下他的家人和兒子是不贊成的(這次並未執行安樂死成功)。直到他回到台灣後,家人和他一起經歷這段病程感受後,才慢慢轉變想法,支持並體諒他的決定。任何家人及家庭中的巨變,對家人影響之大,需要時間來接受及調整,但安樂死合法化後可能會讓這些過程縮短,甚至遭到忽視。
安樂死合法化這個議題,在台灣其實正面和反面的論述切入點是不同的,雙方討論的層面不一定一致。贊成的論述聚焦在人權,而反對的論點比較偏向對社會有可能造成的影響,但看社會大眾比較接受哪一個角度的論點。不過希望這些資料也讓讀者對台灣安樂死現行狀況和未來願景有個正確的了解,也知道這爭論的背後,分別所著眼的想法和看法。
魁鐵克斑馬
魁鐵克斑馬
兩位當了快20年的學姊學弟,唯一的共同點就是喜好理性邏輯。學弟,南加大商學院畢業,加州大學爾灣分校MBA。白天的工作是企業主,卻成天夢想成為巴菲特,在每個深夜進出股市不睡覺。學姊,南加大國際公共政策傳播組碩士。一位明明可以走輕鬆的美少女路線,硬要從事吃力不討好的新聞業,在台灣及美國媒體從業近二十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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