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作家毛姆所寫的《月亮和六便士》(The Moon and Sixpence)是許多愛書人都曾經閱讀過的經典,人們通常會把這本書定位為「討論理想與現實的文學作品」,長大後重讀此書才發現遠遠不只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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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中並沒有具體說明「月亮」和「六便士」的意義,但根據1956內毛姆的信指書名取自《人性的枷鎖》的一篇評論,評論寫道「主人公菲利普像所有年輕人一樣,終日低頭尋找地上的六便士銀幣,卻錯過了頭頂的月亮。對我而言《月亮和六便士》指出的卻是一種價值衡量 – – 以新的方式陳述的一種「舊」的價值。也就是我們不應該以自己所理解的事實來判斷他人對於生活的選擇。
故事中每段感情與生活的選擇都不是常理判斷下會走的路,作者也試圖告訴讀者其中的詭異,書中其他角色對其事件的看法都是正常人的反應,但是我們認知中的「正常」卻根本不是當事人需要的。
這是我們從小就被教導的觀念,只是我們依舊很難不用自己的價值觀去評價別人的選擇。
我們只是人類,並沒有上帝的視角
記得讀書的時候寫申論題,要學著以八股的寫法來取得高分。當我們要寫出自己論點的時候必須謙虛的寫「管見以為」,說明自己的看法只是以管窺天的狹隘,但卻又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說辭。
我總覺得「管見以為」的開場非常多餘,若認為自己看到的只是一小部分的世界,的確沒必要發表其看法,從管子看到的世界又有什麼好分析的?在寫申論題時這只是一種謙虛,但在真實生活中,我們對於任何一事件的理解都只是片面,卻又經常忍不住的想加以評論。
在《月亮和六便士》中作者毛姆即是以「無法熟知所有面向的方式敘述故事」。
整部小說是以敘述者的角度回憶一位在倫敦交易所工作的股票交易員在40歲時突然拋妻棄子到巴黎學習繪畫,但故事包含他與當事者相處的記憶和其他相關人的陳述。作者也擺明有些部分「他並不清楚」,而即便是他還記得的片段或者透過別人回憶,也一定以自身主觀意識來對故事加油添醋!
但在很多的文學作品中,當敘述者不是故事中的一員,即可能以上帝的視角來述說故事,讓我們容易遺忘自己在現實生活中並無法熟知全面,即使是片段的理解都一定是主觀的。
我們應該更相信「人性」而非道德
我不確定作者是否有意的在小說中強調自己無法熟知全面,或者只是因為故事牽扯到過於複雜的人性面,於是索性避談?
主線故事第一部分是主人翁拋棄了原來在倫敦舒適的生活及家庭到巴黎追求夢想。在巴黎過著非常貧困的生活,但他ㄧ心只有繪畫,某些原因導致別人家庭破滅,他卻不以為意。最後落魄到南太平洋的小島,娶了當地人為妻、繪畫達到高峰,但卻死於痲瘋病。
以常人的道德觀來看,主角在每個階段的感情及人物關係都是讓人無法接受的。但另一方面,他本身只是很純粹的追求藝術,也可以說他在靈魂上完全沒有想傷害人的意思,只是剛好都能遇到願意為他犧牲的人。
從外觀看他就是個渣男,而他並沒有懇求這些人為他付出啊!
一般人總以道德的角度及生活中的常理去理解別人的人生價值。《月亮和六便士》中的查爾斯‧史崔蘭影射的是法國畫家高更。小說一開始從他妻子的敘述,他是個不懂藝術及社交的無趣生意人,妻子總喜歡邀請倫敦文化圈的人到家裡作客,大家幾乎沒遇過查爾斯卻理當覺得他是個不懂文化的人,然而事實上他卻是一心追求藝術。
看似他的妻子有意識的「混入」文化界,反觀查爾斯卻無所求的存在於「藝術當中」。
他一輩子不特意追求名利,在死後作品受到極高的評價。以主角的觀點,他並不認為為了自己追求的夢想而拋棄妻子是罪惡的,甚至在巴黎「背叛」了照顧他的荷蘭畫家,在他眼中,這也不過是別人自願犧牲。
我有時候會思考,是為了遵守婚姻的承諾而繼續守著一個不愛的人算是背叛,還是離開不愛的人去追尋自己的夢想是背叛?(當然在小說中牽扯到的還有他不顧妻子粗暴地離開了家庭)
因此,我覺得《月亮和六便士》不只是關於追求夢想的故事,從作者的述說方式到故事本身的陳述,留下的價值還有減少以自己的角度來判斷他人對於愛情和生活的選擇,愛情的意義同存在主義,是只有經歷一切的當事人才能評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