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財務規劃專家在1990年代初期提出的4%法則是針對退休族來研究的,基本原則是指,如果你每年所需的花費金額只有股債投資金額的4%,那麼就算達到可以退休的門檻了,換句話說,如果你的股債投資資產已達到年花費的25倍,就可以退休了,譬如你一年花費需要50萬元,則退休金準備就是1250萬元,這個4%法則是怎麼算的呢?
依據當時提出4%法則的時空環境,美股指數回推的年化投資報酬率約有7%以上,考慮每年有3%的通貨膨脹率,扣掉通膨還會有4%的資產增長是可以拿來花的,也就是說,在考慮3%的通貨膨脹情況下,每年若能有穩定7%以上的報酬率,就可以從投資資產中賣股領出4%的現金當生活費,而且隨著通貨膨脹,每年可以領的金額也會跟著提高,以為持股定的生活品質。
我們實計算一下理想的情況是如何,請參考下表,本金1250萬元投資股債組合,每年7%報酬率,一年後賣股領出50萬的生活金,餘額還會有1287.5萬元,然後隔年獲利7%,投資本金來到1377.6萬元,考慮3%通貨膨脹,提領生活費提高到51.5萬元,餘額還有1326.1萬元,如此理想的推展下去,20年後的本金會來到2191.9萬元,當年可提領87.7萬元(等同於第一年50萬元的生活水準)。
美國財務規劃專家所規劃的方式也沒有這麼理想,畢竟每年固定7%投資報酬率只會在夢裡出現,當該年度報酬率低於7%時,就要考慮是否要降低提領金額,高於7%時也不能任意的提高提領金額,其實這個過程中還是有許多變數,而這個提領金額也包含了現金股利,所以實際並不會真的賣到價值4%的股債持股,只需要賣現金股利不足於4%需要補足的部分,即使是這樣,專家推算的可執行性也可維持30年不會花完本金。
那麼4%法則的前提是甚麼呢? 要運用4%退休金法則有幾個時代背景前提,首先,年化報酬率需要長期在7%以上,在提出這個法則的時候,美國公債的利率遠比現在高出許多,當時的公債配息殖利率還有3%多,股票報酬率只需要貢獻4%就超過7%了,目前的殖利率不到1%,想要獲利幾乎都要靠股票市場,難度相對高很多。
第二個前提是通貨膨脹率是3%,在高速發展中的國家,通貨膨脹率常常是7%以上,不過這一點對於美國或是台灣來說都不是一個問題,排除少數快速發展的地區與城市,譬如美國矽谷,或是台灣的竹科、南科,通貨膨脹率應該都不至於會超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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