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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should have an Academy Award. -For what?-For the performerce he’s put on.(他應該獲頒奧斯卡。-為什麼?-因為他的表演。)
你認爲多重人格是否真的存在? 多重人格是否能被完美扮演?多重人格作為精神失常判定,但其犯下案件時的人格真的不具有判斷力嗎?
精神失常患者在犯下案件後,是否需要負擔罪責? 這一直是有爭議性的題目。由於這議題較為具爭議性,此篇將著重於此紀錄片提供的資訊,佐以部分參考文獻,以及本人主觀 意見,不代表我所抱持的立場或是您的立場一定正確或者錯誤。(打個預防針) 若是您有不同想法歡迎留下您的想法,也可以讓他人去思考不同的論點。
足夠客觀的視野
就紀錄片而言,這部影集的導演可以說已經是客觀的採用所有不同論點,讓Billy Milligan的面貌盡可能完整的呈現在觀眾眼前,由觀眾自己做下判斷。採用的所有訪談片段,包含Billy Milligan本人、Billy Milligan的家人、治療時的相關人士、攻守雙方律師和監察官、小時候玩伴⋯⋯甚至相關案件的承辦警員,甚至跨國至加拿大。
就影片內容呈現方式並沒有別具特色的手法,整體氛圍是偏嚴肅和冷色調的,只是我在觀看時一直有個疑問是:那些受訪者受訪的地點,似乎是特別尋找過的,但是那些背景有什麼意義嗎?因為有蠻多都跟其職業毫不相關,也沒有感覺跟受訪者情緒特別有連結之處。(這純粹是吐嘈)
而內容上,如果你以為導演會將重點放在多重人格的神奇之處就錯了;事實上,導演在這部影集更多的是探討精神醫學 與法律 ,以及它們在這之中的角色。
角度
這部影集的角度大致可以分為3種:
認為Billy Milligan的多重人格是演 出來的,也應當負責
認為Billy Milligan罹患多重人格也不是他願意的,他應該無罪釋放,且接受良好的治療
不管Billy Milligan是否罹患多重人格,他就是個危險人物,應該關起來並為他所做所為負責
這些角度來自各個不同立場的人士,且不僅僅是主觀感受,他們都各自提出了支持論點的相關證據。例如曾擔任Billy Milligan所居住療養院的員工,他說曾經有位會說Billy Milligan其中之一人格Ragan的母語——塞爾維亞語的人找他聊天,Billy Milliga聽到後就直接轉身離開,啟人疑竇。
關於Billy Milligan
Billy Milligan一開始其實被確診的人格只有10個 ,由他本人畫出的人格具象畫,更是只有10位在裡面。另外14個人格是在Billy Milligan被審判為無罪後確認的,且在確診為24個人格後,醫師多次要他將另外14個人也畫出來,卻沒有,他說他們都是-討厭鬼 。有一說法,便是說那14個人格是Billy Milligan接受治療後被醫師進行心理暗示 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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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我相信Billy Milligan的確是患有多重人格,但可能沒有24個這麼誇張,我個人是相信一開始患有分裂10個人格的診斷;然而我認為Billy Milligan的多重人格不能算是他無罪的理由,經過影片後來的各種訪談和資訊,可以看到Billy Milligan整合後的人格⋯⋯或者可以說是經過治療後相對穩定的人格,並不是真的那麼純良。Billy Milligan這個人,是否真的沒問題,這必須得打上一個問號。 且即使犯案當下,其主人格並不在場,在場的人格就沒有判斷能力嗎?
簡單來說我的立場可以用其中一位受訪者說法概之:
I don’t know what personality he wants to go to prison with, but one of them is going to prison!!!(我不知道哪個人格應該去坐牢,但他們其中一個一定得去!)
精神失常的判定與無罪判決
我並非法律系學生,也知道那時法律的規定並非像現在如此,是更為粗略的,不僅是時代不同,也是因為問題尚未被注意到。
就我所知道的,會將精神失常者判定為無罪的理由,就是因為其「失常」,是其疾病而導致無法做出正確判斷。例如:一名患有幻覺、幻聽等的思覺失調症患者,像是《我們與惡的距離》中的應思聰,因為認知的改變而犯下錯事。
但Billy Milligan這件案子爭議的點在於他的多重人格,我認為突顯了這些問題:
被告犯下案子時是否真 的精神失常?精神失常指的應該是Billy Milligan這個人,還是Billy Milligan其中一個人格?犯下的人格之一如果是具有判斷能力的,那不在場主人格Billy,也就是這具身體理應的主人,該為此負責嗎?
作為法律所認定的完全行為能力之人,那個「人」 是以物理性我們所看到的那個人模人樣有血有肉 的人作為判斷,還是所謂的人格 ?亦或是用形上一點的說法,也就是那具身體中的靈魂 作為人的判斷標準?
其中精神醫學專家做出的判定,在此案裡扮演關鍵角色。
精神醫學的權力
在觀看這部影集時,我就在想有一名法國哲學家要是能夠穿越到當時Billy Milligan案件大爆時,他一定會非常興奮拿來分析其中的權力關係,那就是著名哲學家——米歇爾・傅柯 。
“法國哲學家和思想史學家、社會理論家、語言學家、文學評論家、性學家。他對文學評論及其理論、哲學、批評理論、歷史學、科學史、批評教育學和知識社會學有很大的影響。也被認為是一個後現代主義者和後結構主義者。——取自維基百科”
他的代表作有《規訓與懲罰》、《性史》、《臨床的誕生》、《古典時代瘋狂史》⋯⋯甚至任教於法蘭西學院時的一連串講座內容都出了書。
在《不正常的人》第二講中,我們可以看到醫學與司法一開始是相對
分立 的,臨床的解剖即使參與了鑑定,至少仍有個領域上的分野,不必在醫學鑒定和法律規定之間做二選一。但精神醫學的出現,以及精神醫學中判定的精神錯亂,開始使兩個權力的領域有了
重疊 。雖然這部分探討後來又能夠延伸到
規範化話語 、
評斷人的標準 等諸多議題,在此我們先不贅述,有興趣的讀者可去進行
了解 。
在《24個比利》中,我們可以留意到多重人格分裂症在當時並不是醫學界主流,可是當時著名小說及影視作品《西碧兒》的出現,其諮詢的精神醫學專家與多重人格分裂症變成一股風潮,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也因此一般多數人才掌握的話語權,變成了少數人 才是那個說話聲量最大的群體。
到後來,檢察官與辯護律師之間的攻防已經不是最重要的,那是醫學界兩股力量在競爭,甚至牽扯到政治與金錢的利益。這中間的權力交互影響,也能夠在此紀錄片中窺見。
被遺忘的被害人
真正令我覺得這部影集值得推薦給各位的原因是,導演看見了受害人 。
不管是過去和現在,在各種議題的聳動下,我們往往忘記的是那些受害者,甚至是檢討受害者,在二次傷害後便在轉眼間忘了他們的存在。在Billy Milligan犯下案件後,他多次不斷因為各種原因出現在報紙頭條,議題也逐漸從他所犯下的罪,變成了他的多重人格分裂症。他的故事甚至成了
好萊塢電影的題材 ,最後於2014年在療養院中死於癌症,而
受害人的正義受到伸張了嗎?
|同場加映:找資料時發現不錯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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