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大概是這輩子認識最合拍的朋友之一。給了她天天的化名是因為上一次和她見面時,一起在捷運站前喝了瓶18天,那某部分算是我們在疫情之前的日常,看表演後一起搭很晚很晚的捷運回家。
天天喜歡的一切都跟我很像,我們最愛的書店、咖啡廳是一樣的、喜歡的樂團也是一樣的、甚至連立場與價值觀也大部分是一樣的。天天超酷,我很喜歡天天。
跟她一起的回憶大多都是在音樂場景裡,在Legacy前的走廊、The Wall潮濕的樓梯間,我們輪流幫對方排隊、買晚餐,衝撞時也抓著對方往裡衝、撞再一起。跟她看表演很自在,我們都認為看表演要跟自在的人一起,不用顧慮什麼,買票的時候問一下就幫對方買一張,衝撞完只需要回頭確認一下彼此然後相識而笑,每次跟天天在一起都很快樂,真好。
我跟天天算是「聽團的朋友」嗎?好像也不僅僅是如此,我們不太深入談論心事,但總分享生活、討論一些議題想法、分享彼此的近況、一起幻想如果中樂透頭獎要買些什麼。我跟天天不是那麼深入的朋友,但是非常重要的朋友,我想。
哪都不能去的現在,彼此都在為了升學奮鬥著,我時不時會跟天天一起翻起相簿,有很多很美的回憶都有對方。
下一次看演出時我們要再一起用力衝撞著、吶喊著,記得上一次趕捷運時說到,18歲後就不會有這種要在末班車前回家的困擾了,但你說18歲後會有18歲的困擾吧,例如一起喝得爛醉不能騎車。
希望到時候,那會是我們一起的困擾,困擾總也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