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不給認領,就無法得到監護權?

2021/10/21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未婚爭取監護權的案例中,通常都是母親具有明顯優勢,畢竟多數情況都是孩子年幼、父親未認領…等狀況,但對方有優勢不代表父親絕對沒機會,不過我們會希望是站在為孩子好的立場去爭取,如果孩子比較適合由母親照顧,其實也可以在生父認領後,透過探視權跟小孩保持密切的親子關係,也是一個很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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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不讓生父認領怎麼辦?

如果生母不讓生父認領,那生父想認領非婚生子女難度會很高,因為一般情況生父認領會需要生母的同意書,而且不建議用其他證明文件偷偷登記認領,生母很容易就能否認掉,你只會白忙一場。不過民法第1065條有規定,經生父撫育的孩子,直接視為認領。除此之外您也可以準備證據,像是證明血緣關係的鑑定報告、長期扶養的事實、雙方同居多年、婚姻期間懷孕…等,以充足的客觀事實提告請求認領

認領要有血緣關係才能成立

收養是透過法律程序,將沒有血緣關係的大人與孩子,建立起合法的親子關係。跟認領不同,認領的字面上有「相認、領回」的感覺,在法律上必須要有「血緣關係」做為基礎,在民法有關認領的規定中,父親的部分也幾乎都是寫「生父」,因為只有「親生父親」才能認領。

生父要如何爭取監護權?

當生父已經具有認領效力(不論是以生母同意、撫養事實還是法院判決產生的),自然就有小孩的探視權,所以如果孩子跟著媽媽沒什麼不好,其實可以在探視權的保障下陪伴並養育孩子就好,母親無法輕易剝奪您的探視權,以及您是父親的事實。
不過如果母親本身有嚴重問題,像是會施暴虐待孩子、常把年幼孩子丟在家無人照顧、或是小孩向您哭訴求救,只要您有充足的證據,還是可以向法院請求改定監護權,但改定監護並不容易,所以在提告前盡可能要有十足的把握可以舉證,如有證據上的問題歡迎隨時找我們討論
另外,探視權並非看一下小孩就走,如果您想爭取過夜、過節、度假、單獨出遊等權益,我們隨時可以為您提供免費諮詢服務,為您爭取親子間的美好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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