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吃,東西最好吃?

怎麼吃,東西最好吃?
現代人吃飯不用愁,只愁吃不吃得到好吃的、想吃的。
最近,麥當勞剛結束了他們9、10月的新品活動,也就是再也吃不到的意思,那熱及一時的巧克力香蕉雙餡派。先撇開巧克力到底該不該跟香蕉在一起這事,上次麥當勞動手更新蘋果派的這動作在我記憶中是從未有過的,冰炫風可以推出各式新穎酷炫的味道,漢堡可以換個麵包、換個肉名,照樣華麗新登場,蘋果派這項酥炸燙口的甜點,或許邊緣到主事者也沒能常常想起它。
頂著限量的頭銜,總能占據大家的眼球,各大食記平台搶先曝光,社群照片一張張,摩卡棕的漂亮外殼,巧克力與香蕉在內裡如鏡面一般反射,像在陽光下將橄欖油被倒出那樣油量滑順的質地,如果說不想知道、不好奇,都有點反人性了。
當然我也不例外去跟風了,從台北精華地段一路買到台中,經歷了4家撲空,才終於買到手,原本還只是抱著嘗鮮心態,直到發現超出理解範圍地難買,竟然激起了那種一定要吃到的征服感,到底吃起來是怎樣才這麼難買!
跑了好幾家,最後終於買到了,不得不說這包裝、這配色有點美味,簡單又直覺,國然是速食龍頭。
網路上大家的食記或許都是因為它實在太難買,過程中不斷地墊高了所有人的期待,給予普通的評級佔多數,太甜、香蕉味不明顯之類的,但當我手上握著幾乎可以說是燙手的雙餡派,我與老爸兩人分食,我到現在,舌頭還記得那巧克力的濃郁與香蕉熱後的甜糖味,像是小時候久久才能吃一次的甜食,舔了一口,就是天堂的味道。
這鏡面般的內裏,反射著燈光,看著就誘人,絲綢般的滑順,均質地難以將這雙色分離了。
小小一條不過10來公分左右,先是外皮薄薄的酥脆口感,接著馬上是巧克力與香蕉同時岩漿爆餡,衝向自己,手要是不小心握太大力,肯定要弄得滿手的巧克力醬,比早餐店的巧克力抹醬吐司更滑順輕盈,比00%的苦甜巧克力更像甜滋滋的孩提時候。只吃一半,意猶未盡,在一旁看著老爸將最後一半吃得香甜也吃得狼狽,兩人直誇好吃,下午時刻,空氣裡盡是熱熱的巧克力香,嘴裡又開始饞得受不了。
握一定要從兩邊,若手指捏壓在中間,肯定像火山岩漿,汩汩流出,手指肯定要燙傷了。
所以,東西怎麼吃才會好吃?或說,如何吃到不同於其他人的滋味?
與親近的人一起吃,一人一半,不能多,就是要意猶未盡,就是要看著羨慕、吃著滿足,吃完口齒留香無限想念,同一種味道,同一種回憶,一起建構了味道的立體,不再只是扁平的酸甜苦辣,多了溫度、暖度,以及只能吃一半的被剝奪、匱乏感,等著對方說心得的期待感,這些,成就了最好的風味。
動作習慣觀察家
動作習慣觀察家
臨床上,讓我能近距離觀察人性,我想知道為什麼有些人能夠快速復原,有些人只能像陀螺原地打轉?我認為習慣是決定兩種不同結局的關鍵,但是甚麼樣的習慣?這裡是我的觀察日記,我從動作習慣來洞察思維與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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