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不能亂講話!當心偽證罪責任!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司法制度為了釐清事實,常會需要證人到法庭上作證,證人也不能隨便亂講,否責會涉及到頗嚴重的偽證罪責任!
(圖片來源:網路)

一、打官司往往需要證人作為證據:

打一場官司,絕對不是嘴上講個幾句就能拿到勝訴判決,講求的是誰能提出足以說服法官的證據,而除了書面證據之外,證人也是能左右案件的重要證據。

也因為證人如此重要,所以證人如果在法庭上亂講話的話,可是會面臨嚴重的偽證罪刑事責任!

二、偽證罪的規定:

刑法第168條規定:「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白話來說,證人簽了一份證人具結文件(宣誓自己所言為真),如果膽敢在檢察官或法官面前故意亂講話,那就是條偽證罪了!

偽證罪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刑責不輕,而且由於不是輕罪,所以根本不符合易科罰金的要件,頂多只能聲請易服社會勞動,所以亂講話的代價很高!

三、究竟哪些情況會構成偽證:

(一)首先,必須是基於證人(鑑定人、通譯也是)的身份而在偵查庭或法庭上作證,如果今天只是被告的身分,倒是不用擔心偽證罪,只要擔心亂說話被法官認為犯後態度不佳而重判。

(二)必須是在檢察官開庭或法官開庭時作證,如果今天是由調查局、警察局或是檢察事務官製作筆錄,不會有偽證罪的問題

(三)還必須簽署一份「證人結文」,這一份A4大小的書面,大致上會寫著「我今天因為XX詐欺案件到法庭作證,會實實在在說出我的所見所聞,不會隱瞞、誇張、增加或減少,如果我故意說謊,我願意接受偽證罪的處罰」等內容,檢察官或法官會請證人念出這些句子,接著填上日子、簽名,這樣才完成「具結」的程序,如果沒簽這張文件、或是這道程序出了問題,也不會有偽證罪的問題

(四)證詞必須「足以影響」於判決之結果,也就是說有這種影響力就夠了,至於法院採或不採、判決結果到底如何,就不是重點(最高法院71年度台上字第53號判決意旨);但如果是雞毛蒜皮的小事,不至於會有偽證罪的問題。

(五)必須是「故意」說謊,這點很重要,偽證罪並不處罰「過失」,所以一般常見像證人因為緊張而不小心講錯話、或記錯事情,那就不算是故意說謊。

以上五個要件,缺一不可,如果有任一要件不符合,那就不會成立偽證罪。

結論

證人在法律上的地位很重要,法律也賦予了神聖的義務,如果太輕忽、或是抱持著僥倖的心情而說謊,可是會面臨嚴重的法律責任,一定要注意!

-

若有進一步的法律諮詢、訴訟案件委託及辯護需求,歡迎透過「Line」或電子郵件(lyr@jf-law.com.tw)聯繫我!

為什麼會看到廣告
大大小小的事都是法律事,了解越多當然越有保障,本專題會提供許多法律上必備的「豆知識」,讓讀者在生活上不吃虧!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每個人針對居住的地方,有權自由決定「誰」可以進入或停留的權利,更有「不被干擾」、「居住安寧不被破壞」的自由,儘管房東是房屋的所有權人,隨意進入房客的住處,就可能構成刑責!這邊文章會告訴你/妳來龍去脈!
法律相當重視保障隱私權,而我們為了打官司、為了搜證目的來私下錄音、甚至在偵查階段作筆錄時暗自錄音…等,這些行為是不是都會觸犯刑事責任呢?本文將詳細說明。
到警察局或地檢署提告刑事責任,如果偵查後被不起訴處分,這樣會不會反過來被對方提告「誣告罪」?這在筆者執業過程中很常被民眾詢問,本文來告訴您答案!
酒駕為社會大眾所厭惡,而若涉及到有人重傷甚至死亡時,將面臨嚴重的刑事責任,究竟如何會構成酒駕?什麼特殊情況會不起訴、無罪?本文會一併說明!
施用毒品除了戒的人同勒戒之外,也可以爭取戒癮治療,但要成功,也有一些眉角要注意,本文將詳細說明!
每個人針對居住的地方,有權自由決定「誰」可以進入或停留的權利,更有「不被干擾」、「居住安寧不被破壞」的自由,儘管房東是房屋的所有權人,隨意進入房客的住處,就可能構成刑責!這邊文章會告訴你/妳來龍去脈!
法律相當重視保障隱私權,而我們為了打官司、為了搜證目的來私下錄音、甚至在偵查階段作筆錄時暗自錄音…等,這些行為是不是都會觸犯刑事責任呢?本文將詳細說明。
到警察局或地檢署提告刑事責任,如果偵查後被不起訴處分,這樣會不會反過來被對方提告「誣告罪」?這在筆者執業過程中很常被民眾詢問,本文來告訴您答案!
酒駕為社會大眾所厭惡,而若涉及到有人重傷甚至死亡時,將面臨嚴重的刑事責任,究竟如何會構成酒駕?什麼特殊情況會不起訴、無罪?本文會一併說明!
施用毒品除了戒的人同勒戒之外,也可以爭取戒癮治療,但要成功,也有一些眉角要注意,本文將詳細說明!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Thumbnail
對外演講講到契約時,我都說簽契約前一定要仔細看,因為一旦簽了就成為你和對方之間的遊戲規則,原則上不能反悔。上個月有朋友問:簽了不公平契約,簽了真的只能認了嗎?這是個好問題:簽了不公平契約後真的只能認了嗎?法律上沒有任何辦法嗎?
Thumbnail
詐欺罪的構成要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主觀要件: 故意:行為人必須有欺詐他人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會使他人產生錯誤認識,並且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發生。 客觀要件: 行為:行為人通過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陷入錯誤。 結果:被害人因為錯誤而做出財產處分,導致財產損失。
Thumbnail
詐欺罪的構成要件 詐欺罪成立需要具備主觀與客觀行為,且兩者之間須具有因果關係。以下將詳細說明詐欺罪的構成要件: 一、主觀要件(行為人的內在想法) 不法意圖:行為人意圖透過欺詐手段謀取他人財物或獲取不當利益。 犯罪故意:行為人明知其行為會損害他人利益,但仍然故意為之,企圖達成自身目的。 二、
Thumbnail
瞭解詐欺罪的構成要件,包括主觀和客觀的要素,以及刑罰基準。主觀包括不法意圖和犯罪故意,客觀包括施以詐術、陷於錯誤、處分財產和財產損害。詐欺罪成立的前提是行為人的詐術使受害者產生錯誤的認知,並導致受害者處分財產,使其財產實際減少。
Thumbnail
詐欺罪的成立依賴於行為人的主觀意圖和客觀行為,這兩者之間必須存在因果關係。以下是詐欺罪的構成要件的詳細說明: 一、主觀要件(行為人的內心想法) 不法意圖:行為人有意透過欺詐手段獲取他人財物或其他利益。 犯罪故意:行為人知道自己的行為會對他人造成損害,但仍帶著獲取不當利益的目的故意行事。
Thumbnail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上週為各位介紹了,如果有不肖人士冒用自己的名義偽造簽名簽發了票據,是不需要為此負責的《200萬本票免還?偽造票據之舉證責任分配?(上)》。那如果是自己的印章被別人偷走而盜蓋呢?結果會不會有所不同呢?
Thumbnail
詐欺罪成立要件有以下5點會構成犯罪,且這5項刑法詐欺罪構成要件須具貫穿的因果關係,才會成立: 施以詐術:凡以作為或不作為的方法,傳遞不實訊息,使人陷於錯誤。 不實資訊:被害人誤信行為人所傳遞不實資訊為真實。 財產損害:被害人實際財產有減少。 有不法意圖:有意圖要透過詐術謀取他人的財物或從中獲
客戶一直拖延不付貨款、房客不繳租金、網拍客戶下單惡意不取貨、朋友欠錢不還,這些生活場景都可以提告詐欺罪嗎?其實並不是只要被騙了,就符合詐欺罪定義,不符合要件的會被檢察官視為「假性財產犯罪」而不起訴,以下先介紹詐欺罪的定義再以實際案例做說明。 (一)詐欺罪種類 詐欺相關的法律法條,規定在刑法裡面的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Thumbnail
對外演講講到契約時,我都說簽契約前一定要仔細看,因為一旦簽了就成為你和對方之間的遊戲規則,原則上不能反悔。上個月有朋友問:簽了不公平契約,簽了真的只能認了嗎?這是個好問題:簽了不公平契約後真的只能認了嗎?法律上沒有任何辦法嗎?
Thumbnail
詐欺罪的構成要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主觀要件: 故意:行為人必須有欺詐他人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會使他人產生錯誤認識,並且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發生。 客觀要件: 行為:行為人通過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陷入錯誤。 結果:被害人因為錯誤而做出財產處分,導致財產損失。
Thumbnail
詐欺罪的構成要件 詐欺罪成立需要具備主觀與客觀行為,且兩者之間須具有因果關係。以下將詳細說明詐欺罪的構成要件: 一、主觀要件(行為人的內在想法) 不法意圖:行為人意圖透過欺詐手段謀取他人財物或獲取不當利益。 犯罪故意:行為人明知其行為會損害他人利益,但仍然故意為之,企圖達成自身目的。 二、
Thumbnail
瞭解詐欺罪的構成要件,包括主觀和客觀的要素,以及刑罰基準。主觀包括不法意圖和犯罪故意,客觀包括施以詐術、陷於錯誤、處分財產和財產損害。詐欺罪成立的前提是行為人的詐術使受害者產生錯誤的認知,並導致受害者處分財產,使其財產實際減少。
Thumbnail
詐欺罪的成立依賴於行為人的主觀意圖和客觀行為,這兩者之間必須存在因果關係。以下是詐欺罪的構成要件的詳細說明: 一、主觀要件(行為人的內心想法) 不法意圖:行為人有意透過欺詐手段獲取他人財物或其他利益。 犯罪故意:行為人知道自己的行為會對他人造成損害,但仍帶著獲取不當利益的目的故意行事。
Thumbnail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上週為各位介紹了,如果有不肖人士冒用自己的名義偽造簽名簽發了票據,是不需要為此負責的《200萬本票免還?偽造票據之舉證責任分配?(上)》。那如果是自己的印章被別人偷走而盜蓋呢?結果會不會有所不同呢?
Thumbnail
詐欺罪成立要件有以下5點會構成犯罪,且這5項刑法詐欺罪構成要件須具貫穿的因果關係,才會成立: 施以詐術:凡以作為或不作為的方法,傳遞不實訊息,使人陷於錯誤。 不實資訊:被害人誤信行為人所傳遞不實資訊為真實。 財產損害:被害人實際財產有減少。 有不法意圖:有意圖要透過詐術謀取他人的財物或從中獲
客戶一直拖延不付貨款、房客不繳租金、網拍客戶下單惡意不取貨、朋友欠錢不還,這些生活場景都可以提告詐欺罪嗎?其實並不是只要被騙了,就符合詐欺罪定義,不符合要件的會被檢察官視為「假性財產犯罪」而不起訴,以下先介紹詐欺罪的定義再以實際案例做說明。 (一)詐欺罪種類 詐欺相關的法律法條,規定在刑法裡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