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決戰時刻
法庭這個戰場,不是有理就可以贏的。。。
之二
麥堅石國際法律事務所果然很大,辦公室富麗堂皇,黃律師看起來經驗豐富,但言談間給人事不關己的感覺,不知道會不會認真打這個訴訟。聖雄心想。
聽完聖雄的案情敘述,黃律師露出詭異的笑容,說「有意思,一般人雇用專業人士就是要仰賴他們的專業建議,專業人士當然要對其建議負一定責任,但也有法院認為,委任關係中本人的意思最重要,專業人士的建議也不可違背本人的指示,我想我們應該可以朝這方向進行,而不要站在臆測你的專利代理人與對方勾結的角度進行,這樣焦點較清楚,也沒有太多調查證據的問題,剩下只是要說服法官,要課專業人士一定的義務。」
說得好,一下子就把案件理的清清楚楚的,並提出策略方向,原來訴訟不是一股腦把主張說完,還是要安排策略的,聖雄心中十分佩服,但擔心律師費用問題,「黃律師,不知道 貴所的收費方式。。。。」
「我們都是按時間計費的,我的hourly rate是台幣一萬,其他律師依資歷不同,大概在五千到九千間,這個案子我會和其他律師一起承辦,會花比較多時間的事就讓年輕律師去做,我負責supervise,這樣是比較經濟有效的方式。」
「我聽說有按勝訴比例收費的方式,不瞞黃律師,我家已經因為這個事情破產了,我恐怕沒有太多律師費預算,但是這個案子的金額高達三千萬美金,如果按一定比例計算律師費,對方的財力應該沒問題,不知道 貴所可不可以接受這種收費方式?」
「這種收費方式在台灣是不允許的,有沒有其他收費可能,我要問過其他合夥人才可以告訴你,無論如何,我們會先收一些費用,畢竟事務所還是花了人力時間資源下去。」
「這我瞭解,那我再等黃律師的通知。」黃律師送聖雄到電梯口。
聖雄走後,黃律師把葛婷婷律師找來。一位年輕,下巴抬的高高的,穿著Max Mara鵝黃色套裝的女律師走了進來,「Rick,你找我?」「Grace,坐啊,有件案子不知道你有沒有興趣?」
黃律師把來龍去脈說給Grace聽,Grace聽完後皺著眉說:「這案子太簡單了吧,原告勝訴機會不大,原告又不是我服務的企業,我現在手上案件很多,可能沒時間再接這件了。」
和黃律師猜想的一模一樣,對升上合夥人沒助益的客戶,Grace是不屑一顧的。黃律師接著說「本案請求標的最少是美金三千萬,案情不算複雜,但是可能因不同法官而有截然不同的結果,其實很有挑戰性的,我覺得本所只有你有這種左右人心的本事。而且到訴訟確定應該不要二年,如果抽二成的話。。。應該對你晉升合夥人很有幫助。」
Grace的表情告訴黃律師她被說服了,Grace以燦爛的笑容回答黃律師「Partner交待的案子,再忙也要做啊。」
Grace離開黃律師辦公室後,黃律師得意的笑了,心想「宋律明,終於給我找到機會對付你了。」原來近幾年宋律明仗著技術及法律雙重學位,搶走黃律師不少客戶,還公開嘲笑過台灣沒有專利律師,過去處理專利案件的都是跛腳律師,因為遇到技術問題,一定要專利工程師的介入,看在黃律師這些前輩眼中,早就覺得很礙眼了。
Grace整理了一下事實,潛藏多年的法律本能突然覺醒,過去都是不問是非,只問是不是我的客戶,Grace直覺認為Gamemate這家公司與宋律明的關係可能不單純。
資料顯示宋律明是個法律資優生,又有技術背景,在當專利工程師階段就受一些大客戶像「法克斯康」或「Queen」的青睞,連Grace這個只打過幾件專利訴訟的年輕律師都知道專利範圍的重要性,除了為規避以前的專利,不會有人自限範圍的,宋律明的行為實在太反常。
檢察官調查宋律明公司資金往來正常,但是Grace注意到宋律明一直以來的大客戶是一家BVI公司,從來沒聽過的公司,一家BVI公司會要宋律明提供什麼智慧財產權的諮詢,就算是控股公司好了,會付這麼大筆錢的公司?它的關係企業不可能是默默無聞的。雖然本件訴訟定調在專業受任人之職責,Grace還是找徵信社去調查這家BVI公司及宋律明的海內外帳戶,畢竟如果日後打贏,也是要知道宋律明的財產所在,才可以執行。
聖雄很高興黃律師以一審十萬元接了這件案子,不管是一審多久時間開幾次庭。黃律師說利用事務所每年法律扶助的額度爭取到最佳費用,聖雄心中充滿感激,心想如果真的贏了,一定會補給差額的。
今天葛律師說要討論起訴狀,及預習法院可能會問的問題,葛律師雖然冷冰冰的,做起事來倒也挺俐落,很有邏輯。葛律師見面後單刀直入的就提問問題,不是按時計酬的,就要用最有效的方式完成工作,客套話全免了,「郭先生,請你再說一次委任宋先生申請專利的經過。」
聖雄從酒店討論開始說起,當時二人就有提到可以應用在電玩或其他方面,到自己做出「任我行」的原始模型拿到宋律明住處請他申請專利,宋律明建議申請裝置專利,日後比較容易判定他人侵權,葛律師打斷說道「花多少錢委任宋先生的?有沒有簽任何委任契約?」
「宋律明是免費幫我申請,我只付了政府規費。沒有簽任何委任書。」
「郭先生,法律上對於有償委任及無償委任的受任人有不同的規範,免費這一點是對宋先生有利的。」
「不是什麼事都要拿錢來衡量的,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最信任的人,我拜託他是因為我相信他,不是因為他不收錢。也就是這樣,他的背叛才讓我這麼難過,難道人可以因為沒收錢就出賣朋友?法律對於這些事情一點評價都沒有嗎?」
Grace冷冷的回答「是的,對本案沒有什麼幫助,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法律不是用來讓世界更美好的。」聖雄還想反駁,葛律師已經繼續問題「你曾經白紙黑字同意宋律明的建議嗎?」
「印象中沒有,但我記得我有說一切他說了算。」
「人的記憶是不可靠的,你可能根本沒說過這句話。」
「但我記得很清楚。。。。」
「郭先生,你的同意會讓法官覺得宋先生不必負責,現在你還是要堅持說記得嗎?」聖雄黯然的搖搖頭。
「請你說明一下「任我行」的技術。」
「其實它是利用光線折射的原理,透過偏光板及鏡頭薄膜的角度呈現立體影象。」「所以只要鏡頭、偏光板及其他元件的排列正確,任何顯示器都可以是「任我行」。」「位置排列固然重要,液晶的排列位置也很重要。要使用特殊技術才可以做成。」
「你並沒有這個技術的專利吧。」
「是我的發明,但是沒有申請專利,被Gamemate告之後,我才知道我的專利權範圍不包括液晶技術。」
「你也是學理工的,之前有沒有接觸過專利,上過專利法的課程?」「學校有開選修課,我沒修。」
「對於宋先生漏掉沒聲請液晶技術,你都沒察覺很奇怪嗎?」
「專利說明書內有提到,我以為這樣就有專利權。」
「宋先生有建議你不要聲請美國及其他國家專利嗎?」
「沒有,我有問他是不是只要申請台灣專利就好,他說申請其他國家都要花不少錢,要看公司產品賣到那些國家決定。當時我想我們的產品只有內銷,外銷並不是我們主要市場,好像沒必要申請其他國家。」
「所以到底是你決定的不申請美國,還是他建議不申請?」
「應該說是我決定的吧。」
「你是依據他說的產品銷售地區做的決定,所以應該說是他建議的。」
聖雄對於這種邏輯思考開始有些迷糊了。
「你之後有沒有申請過其他專利,不是宋先生幫你申請的?」「有啊,他其實只幫我申請這一件,就忙他個人事業了。」「其他專利代理人怎麼建議你申請那些國家?」
「有的人說不管產品銷不銷歐美,都要去申請,才可防止別人侵害,有的人說要看公司未來的經營計劃決定,沒有一定。」
「嗯」難得葛律師沒再咄咄逼人問下去,「今天就到這吧,我會把起訴狀草稿給你先看一下,要記得我剛剛的問題及你的答案,對了,因為起訴要依訴訟標的一定比例交裁判費,這個案子金額太大,你大概交不起全額裁判費,我們會先為一部請求,先請求三百萬左右吧,這樣大概要交差不多三萬元的裁判費,可以吧。」
「是的,是的,我會準備三萬元的。」(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