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翻《更衣记》,找了好半天才想起来好像是收在了《流言》里,从前只是略略看过一遍。“在竹竿与竹竿之间走过,两边拦着绫罗绸缎的墙”,对于这样的盛景,我是一点印象也没有了。
关于衣服,她说了那么多,瓜瓞绵绵的、华丽的,或者刻薄一下各趋极端的时代,就连人藏在衣服底下那点可怜的嗜好,她都要毫不留情面地揭穿开来。然而在临近结尾时,她竟如此轻易地就原谅了在电车上看见的那个穿得不伦不类、还装模做样的年轻人:乍看觉得可笑,然而为什么不呢,如果他喜欢?
我也是写到这里,才突然明白,为什么在最后的最后,她会突然不着边际,像陷入恍惚似的,说起那个骑自行车的小孩:
秋凉的薄暮,小菜场上收了摊子,满地的鱼腥和青白色的芦粟的皮与渣。一个小孩骑了自行车冲过来,卖弄本领,大叫一声,放松了扶手,摇摆着,轻倩地掠过。在这一刹那,满街的人都充满了不可理喻的景仰之心。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罢?
你看那些繁复的时装按照次序依依登场,她接连数出几千年的缺点,却也不过是像打开衣箱曝晒积年的旧衣,拍拍上面的灰尘,掐掉早已长在那里的霉斑。她刻薄的哪里是衣服,只不过是躲在衣服里的一个个软弱的人罢了,过了几千年都还阴魂不散。
所以她原谅那份装模做样,是不是也由人家面上的得色,还有不耐其烦地玩弄手里描花假象牙烟斗的可笑样子,想到了那个卖弄本领的小孩——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罢?
相比起来,那些已有成百上千年的鬼,也应该痛快撒手了。最好是统统从衣服里滚出去,也不必管后来的人到底会不会住进来。人自以为占了大便宜,却不料躲进了大圈套。
到这里,衣服的事也就说完了,鬼气也该悉数散尽,只剩下一桩小孩子骑自行车的小事,始终让人意难平。当我难得产生那样的念头,都觉得可惜又可恨。
可惜的、可恨的,都是同一件事。我不敢真的撒手,也从来没有撒手过。
近来常常想起朋友开玩笑似的形容我,“骑车很稳,能依稀看见乖孩子的身影。”但我刚学会骑车的时候,是很高兴的,确实像孩子,每天等红绿灯的间隙里也舍不得与自行车分离。
不过我也发现了一个事实,即便等待只有几秒钟的时间,人们还是忍不住会去和手机相连,自然也就忘记了自行车。只有当绿灯亮起来的时候,它才会重新作为工具被人重视起来。以至于在等待的间隙里,抽烟都变成了一种复古行为,只有极少数的人才会保持,就像是在以这样的方式和车子安安静静地相处。
“不要减速,否则车会停下来的,你大胆往前骑。”
我一开始不敢骑太快,艰难穿梭在其他飞驰而过的车辆中间。与我短暂同路的姑娘越过我,忍不住转头冲我喊道。然后她每天绕路和我同行,就为了教会我“大胆往前骑”。
她走后的某一天,我惊讶地意识到自己骑车也可以骑得很好了,很自由。但我好想再和她一起骑那条路啊。
我们和身旁的车辆一样飞驰,同时汇入车流,又在岔路口分流出去。当这条路只剩下我,只剩下一人一车,到了拐弯处,我应该减速吗?
“不要减速,否则车会停下来!”我好像听见她的声音,但前方确实空无一人了,只有风吹过耳畔的窸窣声响。
这一次我终于没有再握住刹车,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斜斜飞入另一条路。
某个瞬间,我甚至能感觉到自行车已经脱离了地面,即将失去控制。我的心也不由得漏跳一拍,想起曾经目睹过事物碎裂的场景——想象自己会和自行车一起碎,我既感到惊恐万分,又像是暗自默认了这样的结果。
——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罢?
但那条路有什么呢,薄暮中满地狼藉,没有人在意的当儿,我终于轻倩掠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