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看了全民大劇團的《同學會,同鞋~》。其實我根本不知道劇情,我是為了萬芳而去。
沒想到第一幕就讓我鼻酸。故事的背景是文化大學!是我們文大啊!我親愛的母校,我心愛的陽明山!我人生最青春、最恣意妄為、最任性狂妄的四年,就是在文化大學啊!
畢業後,每次又想為了寫作,放棄高薪的媒體工作時,我就會回文大亂晃。我在校園走著,想著:「二十歲的瞿欣怡,會怎麼選呢?」我不想聽任何世故的評估,我不想離年輕的自己太遠。我在文大時,就已經下定決心要寫作了,那就勇往直前吧。
在台北流行音樂中心,毫無預警地撞上在文化大學的我。那個愛穿熱褲配馬丁鞋的我,理著平頭卻故意穿上純白洋裝的我,那個對世界還很好奇,無所畏懼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