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讀過一本書,裡面寫道~創作,不論好壞,都是讓你靈魂閃耀的一種方式。
以前,寫作,是為了寫 不敢的自己,所以把主角寫得很勇敢,後來,寫作,是為了生活的自己,除了得到些許掌聲共鳴,最主要是分享的快樂(那時候的我,除了工作,就是玩,而我不會寫工作,只寫玩,上山下海的玩)。現在,寫作,想把自己寫的 閃閃發亮。
寫自己的軌跡,寫自己走過的路,寫自己的洞察,即便那只是很淡的痕跡,如日記般的把它記下,深怕隔天就忘記。
創作,不僅是咀嚼生活,轉化吸收進來的知識,閱讀的過程,還有生活的歷練。
創作,也是一個把 話 說出來的窗口。
有些生活,你說不出口,但你可以寫出來,有些故事,你很想說給別人聽,礙於很多,但你可以寫成故事,不用說出來,有些感覺,你不說出來,可能快爆炸,而創作,可以幫你發洩出來。
時下,元宇宙的時代,寫作來賺錢,是非常吃力。但,如果用來抒發小心情,還原創作當下的氛圍,是一個很好的工具。藉創作讓自己身上的包袱枷鎖全部拋開,那些所謂的束縛,全部都沒了。你可以盡情發揮(當然前提之下,是不可以人身攻擊,這就不是創作本意了),任其發展。
創作,讓閉鎖的靈魂得到舒展,進而微亮,到發光發亮。得到共鳴是一種鼓勵,但不一定人都能感同身受,也要有過相同經歷,相似的故事,才能十分有感。
創作,是自我釋放,當你把負能量散盡,重新能量返還時,又是一股股滿滿的靈感。這種起伏,像是心跳,又像是股票漲跌。人生嘛,若無高低起伏,你搞不好還覺得無趣,而創作就在這矛盾的時刻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