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與浪:跨世代台灣同志散文讀本》,麥田出版,楊佳嫻主編
部分的開放、比從前更多的理解,不代表黑暗已經清零,也不等於從此陽光正向、性向不再逼人面臨存亡交關,畢竟反同保守力量滲透教育與政治,動作頻頻,到處也都存在著打不開的家族死結、生命監牢。
很榮幸作品被選入文集裡,不過我來談談別的事情。
因為帶學生選讀台灣同志文學,使用文本立基於佳嫻老師序文提到的兩本《臺灣同志小說選》和《同志文學史》,說巧合也不巧,大學生讀完這兩本大致就有個輪廓了,但畢竟時代在前進,小說選出版年度較早,文學史觀點準確但也只能摘其精要,總還是覺得哪裡不足,於是自己狗尾續貂地選了一些散文跟近幾年出版的小說作品補苴罅漏。
光是定義「同志文學」這個領域範疇就是個難題,同性戀的主體性在文本裡如何現身?或是隱然讓人感受到存在?然而同志只包括同性戀,或者應有更多其他族群?同志文學如何與更多少數、甚至於與國家體系連動?有趣的是,在不能言說的年代裡許多小說作品裡的同志常常外掛許多濾鏡(有時是高斯模糊有時是美圖秀秀、當然也有醜圖的)。比方我們可能都同意《威尼斯之死》即便不出櫃、儘管用了青春崇拜的保護膜,但其描摹同性之間的曖昧不免都讓人心生此處應有本的疑竇,而後臺灣的同志文學作品也常提及此書,一個無同性戀主體的作品卻讓其他作品指認出一個同性戀主體,根本圖層的疊加,實體就此現形。當然其中也有如郭良蕙《兩種以外的》直接指稱湯包和婆的身分代詞;或是曹麗娟〈童女之舞〉裡想像腹中胎兒是「紫玫瑰」那般,未來種種可能的寄盼(當然,讀到次篇〈斷裂〉就會知道未來有些關係與性別困境仍亟待解決)。
是的,小說因其之於讀者的虛構性質,讓作者有了遁辭,許多以同志為題材的作品本人未必是同志。而文本獨立成為自身,所以作品裡的同志可以選擇以背面或正面示人,也可以只是個路過的龍套角色。也因為詮釋之歧異,讓作品和作者得以免於舊時的道德指控或非難,反而添加了許多美學的、民族的、去國懷鄉的種種詮釋。但是輪到了有個隱形的非虛構契約的散文身上,恐怕作者只能是與讀者正面迎擊了。當然,也可以是擁抱。
同志在文學裡從早年的「隱而不言」,到自我存在意義的反覆叩問,也歷經八○年代的疾病與族群汙名化的年代,接著試圖與家庭社會抗爭或和解,《刺與浪:跨世代台灣同志散文讀本》編選年度亦走過如是斷代,而後更試圖走進公眾「被看見」,所謂被看見,我想不僅僅是主客體的看與被看的關係,有時更是宣告主體性不容被取代:我就在這裡。我不僅僅在櫃子裡掙扎、我在家庭裡試圖溝通妥協、我在沒有所謂正常範本的伴侶關係裡摸索愛情、我在公司裡社會裡的檢視之下偽裝或衝撞。而且時已至此我坦蕩自然,只想著如何讓自己與別人更坦蕩自然地活,我的存在不僅僅是我自己的事情。而且這裡的「我」未必與正常對立,每個人都有一定比例的灰色地帶,這未必僅僅是「我」的秘密,也可能是你我走過的不言、叩問、抗爭與和解,無論你最後選擇的是什麼。
讀這本文選時我不免會想起很多年前在看有同志身影的文學作品時的情景,比方小時候在副刊讀蔣勳〈祕密假期〉和白先勇〈Tea for Two〉,想著畢竟讀小說就像在「看別人的事」、「聽一些閒話故事」之類,雖然心裡有漣漪但也沒多想。後來讀了邱妙津日記、〈煙火旅館〉、〈樹猶如此〉等散文作品,或者是當年的網路家族論壇的親身經歷分享(當年還沒有所謂幻想文),恍然覺知那種說話人的親近,告訴你,我們都在身邊,你不是一個人。那種感覺很像是這樣:曾經有一個別班的中學同學某天突然打電話給我,說自己有一些感情困擾,他的描述全部都是用英文符號代稱,聽到後來才弄清楚那些代名詞底下的生理性別,方才腦海裡想像的畫面要全部抹掉重來,重構之後不意外的是一段異男忘。我本來有點生氣想問他:怎麼繞一大圈子才讓我知道這些人是男是女,害我猜了半天,不過後來就算了,畢竟想到他一定是考慮了很久才決定打電話給我的。
那應該是一種無處投遞的心情。
如果是這樣,這一本文選,就是你想知道的「我」的存在,你可以投遞,你也可以認識。當這個世界充斥著太多剝奪他人話語權的描述,請來看看這些「我」是怎麼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