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當兩人之間已經沒有愛,離婚又非常困難時,你有沒有考慮賣掉對方?
哈囉哈囉~大家好,我是主揪小P
不知道當你看到今天的標題時,你心中有沒有一種,三小?你認真的嗎?
不管你是不是女權主義者,對於把人當成貨物轉賣都會感覺非常不舒服吧!
在1807年時,英國國會就廢除了奴隸販賣法案,從那時起,販賣奴隸在英國境內就是違法的了!
但是!直到19世紀末,妻子拍賣會扔然在英國舉行著,而更令人訝異的是,那些被拍賣的妻子,竟然還蠻開心的?!
今天我們暫時放下雨果的書,來介紹這本
WTF?一趟不可思議的經濟學之旅。
作者呢!是彼德。里森
彼得。里森是美國喬治梅森大學的經濟學教授,
小P我蠻喜歡這本書的,他不像小P我的節目一樣,有點乾。哈哈
作者會帶領我們像在博物館探險一樣,用一個個故事,來說一些荒謬的行為。
他可以滿足我們的好奇心,滿足我們的求知慾。
你會知道很多稀奇古怪的故事,
但那還不夠,更有趣的是,那些我們看起來荒謬的行為,其實是那些人解決問題的方法。
像是靠上帝來判斷有罪無罪,吉普賽人用迷信來預防犯罪,用詛咒來保護財產,讓蝗蟲和田鼠上法庭,還有---拍賣妻子。
在18世紀初到19末的英國,勞工階級的夫妻,會把另一半賣給出價最高的投標者。
聽起來這應該是一個見不得人的私下交易,畢竟這是販賣人口啊?!
這種事情怎麼能光明正大!
但是,正好相反!
拍賣的流程是這樣的,首先,要 大肆宣傳,丈夫可能會到街上一邊搖鈴一邊宣告拍賣會的地點時間。
一位女士!
即將要!
被拍賣!
在市場!
今天下午!
四點鐘!
如果丈夫稍微有點錢,可能還會在當地的報紙下廣告。
通常啊,在妻子拍賣會的當天,會聚集上百上千人的參加。
接著 拍賣會開始!
20塊起標,20塊20塊,那邊的男士出價25 25 25 ,喔!30,什麼?後面的先生出價100元? 誒!成交了!
整個情形大概就是這樣,跟在魚市場買魚的時候差不多。
接著,丈夫收了錢,把妻子交給出價最高的男士,妻子就開開心心的跟新老公回家去。
故事就結束了。
等等?妻子開開心心的?
為什麼開心的會是被當作二手商品拍賣的妻子呢?
這個我們要從英國當時的法律背景說起。
如果夫妻兩人不再相愛了,該怎麼辦?
現代人,會選擇離婚。
但在當時,離婚是有錢人才有的特權。
在工業革命時代的英國,
如果丈夫想離婚,整個流程是這樣的。
首先,丈夫要向教會法庭申請 食宿分離,這樣他們才能分居。
接著丈夫要控訴妻子有外遇,而且還得證明有通姦行為,法院判定控訴成功後,才能進行離婚。
也就是說,如果是丈夫單方面想離婚要經過兩個門檻。
第一,先證明對方有通姦或是危及生命的虐待。才能告上法庭。
第二,擁有上千英鎊。因為整個流程要付昂貴的開庭費用。
而那時的工人階級,每週只有不到一英鎊的薪水。
上千英鎊對他們來說,大概等於在台北買一間公寓的價格吧!
那如果是妻子想離婚呢?
基本上是天方夜譚。
當時的女子,只要一結婚,所有的金錢土地,都歸丈夫所有。
而且她們沒有簽訂工作合約的資格,
沒有任何收入,沒有任何財產,更別提擁有上千英鎊上法庭打官司了。
從1700年到1857年,共有338人試圖和另一半離婚,其中只有8個是女性,而只有4個成功了。
157年間,只有4個女性成功離婚!
離婚很貴,很難,女性沒有權力又沒有財產,於是,妻子拍賣會 誕生了。
這本書的作者彼德.里森,用經濟學的視角,向我們解釋為什麼妻子拍賣其實是一個三贏的局面!
假設今天有一對夫妻,小美和小明,小明不喜歡小美,但也不到討厭她,他覺得跟小美在一起的價值大概是5英鎊,但小美就受不了,她厭倦了這段婚姻,她對小明作為丈夫的評價是負5英鎊,她想要離婚,但是女性要單方面離婚是不可能的,她得要小明的同意。
小明知道婚姻再這樣下去對雙方都沒好處,於是他說,只要給我五英鎊,我就同意離婚。
但是,小美已經結婚了啊,結婚女子的所有財產都歸丈夫,她自己一點錢都沒有。
所以,只能間接交易。
他們隔壁家的小華很喜歡小美,小華比小明更愛小美,他認為能跟小美在一起,至少價值10英鎊。而且小美也更喜歡小華,她覺得小華比現在這個丈夫好太多了,小華在她眼中是5英鎊。
小明知道這點,於是提議,要小華給他6英鎊,買下小美,這樣小明賺了1英鎊,小華賺了4英鎊,而小美則獲利10英鎊。因此大家都同意這項提議。買賣順利進行。
不是每個不開心的夫妻隔壁都住著更愛小美的小華,為了找到這個小華,人們才會舉辦“公開的”拍賣會。
也就是說,妻子拍賣會是因為離婚太困難,又太貴,人們想出來的一個,讓大家都開心的方法。
而證據就是,妻子拍賣會和奴隸不同,妻子有否決權!
如果妻子不喜歡對方,他可以選擇不要被賣掉,
丈夫不能單方面把妻子賣出,
既使女性結婚後沒有任何財產,她們還是有基本的人權,丈夫不能傷害,或是把他們當奴隸賣出。
歷史學家E.P.湯普森搜集1760到1880的妻子拍賣紀錄,發現只有4起是丈夫違背妻子意願進行拍賣的,而4起中,只有1起成立。但是這1起,在交易完成後,妻子立即寫信給法官,
但不是抗議丈夫違反自己意願拍賣,而是抗議前夫竟然不遵守拍賣合約,想跟新任丈夫要更多錢!
應該要 心不甘情不願 的妻子,卻是幫著新任丈夫,而不是本來的丈夫。
不過也是拉,誰會想幫那個把自己賣掉的人呢?
大部分的交易都是女性同意的,而且交易後,女性通常更幸褔。因為,願意付高價買妻子的人,不是有錢人,就是女性的情人,有些時候甚至是女性的家人,為的就是要讓她能夠離開糟糕的丈夫。
不管怎麼說,這個交易要丈夫、買家還有妻子都同意,那麼理論上三方就都能獲利。
誒?但是,政府難道都不管這件事情嗎?
英國政府設立這麼多複雜又難搞的法律,就是不想讓夫妻離婚,因為在他們的宗教中,婚禮是神聖的,不能隨意分開,那怎麼會允許這樣的行為呢?
很簡單,他們沒有允許,但也沒有阻止。
技術上來說,妻子的拍賣是重婚,因為沒有經過離婚的手續,但是,官方不會去懲罰這樣的行為,簡單來說就是默許了妻子拍賣。
有位法官甚至說:「拍賣本身,我不覺得有權利去禁止,甚至無法阻擋,因為這立基於人民沿襲下來的習俗,如果用法律來禁止,可能會很危險。」
對政府來說
「婚姻是神聖的,所以我們不能輕易讓你們離婚,阿不過,如果你們能找到其他方式解決,我們也不會阻擋。」
就這樣,妻子拍賣會一直持續了約200年的時間,期間英國政府多次修法,終於在1890年之後,這種拍賣會才成為了歷史。
你可能會覺得是政府終於下定決心,明文禁止了這種荒唐的拍賣吧?
不!事實上,是因為沒有必要了,那時女性有了財產,而離婚也不再那麼昂貴,自然的人們就不用再大張旗鼓得拍賣了。
我們看似是荒謬的局面,實際上,是當時人解決的問題的方法,是理性計算的結果。
雖然現在已經沒有妻子拍賣了,但是,有一種交易,可以說是現代的妻子拍賣。
那就是 球員競標!
作者舉了一個日本投手的例子。
日本的天才投手,松阪大輔,本來是日本職棒 西武獅 的投手。但是他表現得太好了,美國大聯盟的幾支球隊都想挖角他。而他本人也想離開日本,加入大聯盟。
但是,運動員和球隊是有簽約的!
約沒到就離開,就要付高額的違約金,這不是球員負擔得起的。
為了解決這情況,美國大聯盟和日本職棒發展出了 入札制度 的競標方式。
想要挖角他的球隊,可以祕密競標,幫球員負擔違約金,再和他簽約。
當年,紅襪隊就以五千一百一十萬美元,成功和松阪大輔交涉並簽約。
紅襪隊喜獲新球員,球員也想去大聯盟發展,而日職隊伍也得到一筆可觀的收入。
每個人都是獲利者。
在WTF這本書中,還有其他有趣的故事在等著你,
而更重要的是,看到那個故事背後的原因。
為什麼小P我要挑女性拍賣這個章節出來講呢?
因為我覺得這章節最有趣的是,作者安排了一個 女性主義者 和說故事的人,也就是作者對話,
如果這事情發生在現在,就算不是女性主義者,也是會站出來,在網路上大肆撻伐這樣的行為的吧?
但這件事情並不是發生在現在啊?
妻子拍賣聽起來的確非常荒謬,但那是糟糕的環境下,人們能做出最好的選擇。
你覺得是民智未開的噁心行為,實際上是人們為了達成目的得理性判斷。
我覺得這就像是中國的羅輯思維這個節目中羅胖說過的一句話,
「看歷史時,你得要看到一種不得已,才算是把歷史看透了。」
現在是一個批判的年代,早上工作,晚上讀書,假日批判。
生活中,我們會自動地把自己的價值觀、自己的邏輯,套用到別人身上。而藉由網路,我們可以更快的批評別人,評價、評論,留言,在網路上我們巴不得 立即 把我們的聲音送到所有人眼前。
但,WTF?
這本書就用各種現在看起來荒謬無理的故事來告訴我們,
往往,每個人都是盡力做出了在當下對自己來說最好的決定。
而在我們輕易的批判他人的做法前,我們應該在想一下,我們要換位思考,站在對方的角度想想,畢竟,大家想要的是批判性思維,而不是輕易下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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