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慘是:拿命還換不到錢。
■廣告人都活不過60歲?互聯網人20多歲就跟世界再見了!
2015年底我任職上海奧美廣告副創意總監,那時中國大陸還不存在躺平主義,有的只是在狼性文化中瘋狂加班的廣告狗,隨著互聯網的興盛,孕育而生996、007(996指從早上到晚上9點,一周工作六天。 007指0點到0點24小時,一周7天上班。)。
廣告從以前的老三台到現在百花齊放的人人自媒體,現在的廣告追求互動、速度、即時、快,消費者也更分眾,在中國大陸,分眾不只一線、二線~五六線城市這種單純的分法,更多的是消費行為與個性化的追求,而一個有影響力的廣告更不再是老廣告人”一句文案寫300遍”的訓練”磨”式或者只要一隻很有創意的影片就能達到熱議,更多要考慮到生產供應源頭、地方性需求、趨勢話題、媒體預算、傳播打法、合作資源分配、公關活動…等。
當直播帶貨成為主流活動,流量網紅取代明星代言,以前身為廣告人而驕傲的我們,在年輕一代轉變為流傳的那句話:「當不上網紅的人才淪落來做廣告。」,確實,爆肝加班一星期的點擊率比不上網紅的一隻抖音影片,瘋狂操練一個月的薪水比不上隨便一個沒聽過流量明星一天的短代費用,在廣告中”創意”的角色愈來愈弱,新世代人群的眼球只停留3秒,沒時間細細品味廣告的埋的梗,量要遠遠大於質,要跟上瞬息萬變的趨勢,要像流水線工廠一樣產出許多模板瘋狂套用才勉強跟上。
以前最多工作12~16小時,但現在網路可是24小時在運作的,必須付出比別人更多的時間,不惜犧牲睡眠、生活、戀愛與家庭不停工作才行,這就是後來20多歲花樣年華的員工猝死事件頻傳的主因,當中也穿插多位廣告大師過世的新聞,全都沒超過60歲,在上海環境大人員多,競爭壓力巨大,30初就該當上創意總監了,40歲應該就要公司老闆或合夥人,廣告生涯的生命比台灣更短,彷彿40歲沒做到高位就被淘汰,大家被這種社會標籤追著跑,成功人士就該這樣做,不問自己真正要什麼?也沒時間想,像老鼠圈一樣無限輪迴,用生命燃燒的代價工作著,有些出社會的菜鳥,還沒升到高薪階級就付出生命,難怪誕生出廣大的新世代躺平族,很值得躺下了...
■上班,我們都是這樣拿命拼博的廣告明明是自己很喜歡的工作啊!怎麼會被現實磨到失去鬥志?不誇張的說很多人連命都沒了?我時常在跳槽的休息機會按下暫停鍵,回顧一下自己的路有走偏嗎?有按初心做廣告嗎?
現在的我再也不想過上班(社畜)的生活,並非討厭做廣告人也非不想跟上轉變,意外地我還是很喜歡廣告,從中華汽車「爸爸的肩膀」篇、許舜英的意識形態風格廣告,中興百貨到現在看依然前衛,我更不認為廣告是夕陽產業,廣告永不死,只是換了不同方式影響著生活。
「這是最好的時代,也是最壞的時代。」
人人自媒體的時代是一次重新洗牌的機會,我認為更公平,很多人總抱怨上一輩掌握了絕大部分的資源,但相對的也產出更多意想不到的機會,把權力真正的落回創意,有創意的人就能掌握聲量與收益,而不是像以前被壟斷在大型媒體集團手中,媒體只是吃到時代的紅利,現在可以不用進奧美也可以做出自己的品牌聲量(效果更好也不無可能),不必依賴大公司而能獨立運作,高手始終在民間,不想露臉的人也可以選擇露聲,如podcast,不想露聲可以寫文,在轉換時期有個很好的方式可以支撐生活,就是送外賣,至少先讓自己餓不死,活著就有希望等待時機,之前裝潢家裡聽到一位年輕師父說:
「現在年輕人寧願送外賣也不願意坐辦公室被老闆管!」。
身處這個年代,每個人都有機會去追求理想的遊民生活,用不同方法去找出屬於自己喜歡的人生。
而我對文字依然充滿熱情,只是從中我釐清並更精準的挑選我喜歡的事,只接我喜歡的案子,只過我喜歡的生活,要努力地過生活不只是生存而已,就像死在舞台上的演員那樣的執念,就算明天會死也要死在喜歡的日子中。
#不用財富自由也能人生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