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youtu.be/VHyh6JL2RDU
這首"無辜",除了曹格一貫擅長的中音嘶喊式口氣
令我驚艷的,竟是MV裡,見著也在今年返回天家的常楓爺爺,
這些跨越好幾個世代的資深演員,
一個點煙凝視的畫面,
往往讓你立刻進入時空轉換的情境,
(周格泰出品真的不是蓋的)
驚喜之餘,覺得人生真的就是白駒過隙,再留戀也是鏡花水月。
早上高中生邊吃早餐邊問:
"公民課講蘇建和案,我請假一天,只聽了一半,到底怎麼回事?"
我邊弄老灰啊早餐
(話說我家口子大病一場後,傷的不僅是腳,連腦袋都衰老了)
慢慢思索要怎麼簡短又切中要點地回答他最關鍵的核心但又不能誤導
琢磨了一分鐘後我說:
(這是科普高二生的法治教育,無法精確用字論理,同業們就包容一下吧)
"無罪推定就是刑事訴訟法的尚方寶劍;這個標準,沒有任何藉口可以撼動。因此,在共犯王文孝確實被刑求,因此他對蘇等三人的唯一指證,不能拿來當做蘇這三人的不利證據;加上過往軍法的審理速度有如雲霄飛車,王文孝迅速被定讞槍決,無從再對他進行對質詰問。被害人的傷,不可能由一人獨自行兇雖然也經由法醫鑑定確認,但其他的旁證,都與判斷蘇等三人究竟是否為共犯沒有關連性。所以,透過再審程序推翻原來有罪的確定判決,這就是刑事司法制度的當然結果。"
高中生問:被害人兒子不是被嚇到肌肉萎縮造成一輩子的傷害?
我回答他:so what~~,他就是目睹案發過程,導致最極端的PTSD(創傷症候群),連帶地生理、語言機能都受嚴重損傷。但儘管如此,這對認定犯罪事實一點關連性都沒有啊。
高中生有點無奈地說:好像也對。那我要去刷牙了~~~。
親愛的孩子,我想講的是,所謂冤獄的平反,只是法律體制下的應然與必然;
被害人悲慘的遭遇,跟證據取捨之間或許有違人性的煎熬,
但這就是制度所始然。
如果一個民主國家
沒有建立一套堅實的準則或立法,作為依歸及監督,
那麼,完全掌握人民憲法生存權、自由權的刑事司法權力
將會毫無邊際地膨脹成為張牙舞爪的千年巨獸。
(現行的名嘴媒體辦案就是最糟糕的示範)
筆者跟一般閱聽大眾一樣
僅有閱讀最後判定有罪的二審判決、最高有罪確定判決暨之後的再審無罪確定判決,並未實際接觸任何卷證資料。
坦白說,從字裡行間,我認為每個承審法官都盡了最大的努力去做邏輯推演
關於無罪推定、嚴格證據法則的中心思想,
對每位有良心有經驗的刑事職業法官來說,
終其一生都在挑戰人性與自我的價值信念。
有時我會脫稿,在庭後對尚未離開的被告說,
"法院依照證據認定,證據不足,當然應該判你無罪,不會有任何懸念。
至於你有沒有做,除了你,老天爺也清清楚楚。"
(天道輪迴,報應不爽......當然這只能在下庭後自己mermer,
當事人評鑑是另一道可笑的箝制,這就不談了,我可不想被查水表)
再者,個人無意要對蘇案或目前尚未確定所謂受矚目的冤案有所評論,正義魔人請無須太認真。
我只是個很雞婆的母親,基於20幾年的專業,若讓自己的孩子也任由媒體恣意誤導,將是個人嚴重的失職,尤其特定所謂的公益團體,打著官冕堂皇的旗幟,行自我形象包裝甚至其他私利的目的,關於這些,孩子的心智又怎能去判斷明辨?
古有六月雪,當街攔轎喊冤,壞人很快得到狗頭匝咖擦,看戲的人可能會覺得很爽,包青天一個故事了不起幾集結束,但現實中,家屬是否連聲請刑事補償的機會,都淪為天方夜譚。
所以,正義是沒有絕對的。
接下來,各位國民法官,你們要用什麼智慧,平反輿論口中恐龍亂判的結論?
讓我們拭目以待~~
後記:
不要以為我是一個多認真的媽媽,我家老二那麼抒壓,
玩他都來不及了,哪有閒工夫一天到晚當老大的私人法律家教
(再說,他不過只是隨口問兩句,電玩才是高中生的人生好嗎)
總之,不要懷疑,我就是一個只想,玩龜龜的養母XD
https://youtube.com/shorts/YlPZ-8yMZ7E?feature=share
一早就被我憨膽的老二嚇到昏昏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