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開始讀這本書時不確定能不能讀完,它和我想像中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作品不一樣,它不難懂,反而太好讀了。
「生猛、粗野」是我腦海中躍出的形容詞,寫情愛是「四片熱唇兩根舌子在你死我活般的鬥爭著,翻江倒海,你吞我嚥」,寫受凌遲的胖女人肉體是「像一包涼粉,一戳顫顫巍巍……切下來的都是些泡沫鼻涕狀的東西」,髒話叫罵一字不缺。讀犯人受刑的片段,先是看見那滴血呻-吟的人就在眼前,接著有溫熱腥臭的液體噴濺在臉上,讀著讀者,突然覺得那刀就割著自己的皮肉。這樣的感官刺激太直接,太強烈了,幾乎帶來負擔感。
全書閱畢,卻是長吁一口氣的痛快。也可能是被養出重口味了吧(怕),只覺得是一場好精采華麗,撼動人心的大戲!
故事簡介
「檀香刑」是大清第一劊子手發明的酷刑,將削尖的木樁從人的谷道穿入,口中或肩膀穿出;若手法了得不傷臟器,加上餵以上等蔘湯,被固定在樁上的受刑人可以活上數天不死。
那檀香木將穿過的,就是以義和軍之名率領高密縣平民,與當地德國人抗衡的戲子。戲子孫丙的悲壯與虛榮,知縣錢丁在愛民與保身間的掙扎,劊子手趙甲的自負與使命感,及盤旋在三人間,既為知縣情婦又是劊子手媳婦的戲子之女眉娘,揣著各自的生命經驗與追求,在清末動盪破敗的大時代下,交織成一段壯烈的傳奇。
那些不高貴的人物
莫言的諾貝爾獎資格引許多爭議,那天看到一個論點是「沒能展現人的高貴情操」。這是事實,但我就愛那些自私失敗的小人物。
小說中幾個看起來高尚的人物,都有不那麼光彩的一面,值得欽佩的情懷卻也不假。孫丙的慷慨就義摻雜著想創造傳奇的虛榮意圖;眉娘的至孝常在最後一刻被愛情動搖。首尾兩部都以各個人物的自述成章,各有各的聲腔,活靈活現,透明又立體。
知縣錢丁是我心目中塑造得最好的人物,他愛民的理想沒被官場磨滅,雖然感動自己的時間比感動下屬更多;可他的挑戰除了人性對官名利祿的貪戀,還有狠毒的外患、腐敗的政權。看似有影響力的人物最痛苦了,他們步步為營,每一步都為百姓與自己的性命仔細盤算,最後才發現是蚍蜉撼樹,什麼樣的決策都沒能阻止命運趕盡殺絕的巨輪。
他們不高貴,甚至令人對人性有點悲觀,好像看似高尚的舉止到頭來都是為了一己之私,實踐道德也不過是滿足自己想成為有德者的慾望(有時我認為確是如此),但他們很有韌性,很真。
那些野蠻嗜血的酷刑
要不是前陣子看過蘇珊.桑格塔的《旁觀他人之痛苦》,加上普立茲攝影展裡圍觀行刑的照片,我一定也會譴責作者的變態。他在中段可是花了一整章萬餘字寫一場五百刀的凌遲……
桑格塔在《旁》一書裡說道:人有觀看他人痛苦的原始慾望。車禍現場總有人旁觀,戰爭照片、十大古代酷刑的農場文,總會有很多人點開,一邊皺眉吸氣一邊看完。不論被滿足的是某種刺激帶來的震撼、回顧現有生活的幸運和滿足,或任何需求,不可否認地,人們就是愛看。我越想越同意,不得不說自己也是被題目吸引著拿起《檀香刑》的……
小說裡有許多描述真實到了赤裸的程度(也被很多中國人視為醜化),但我覺得描摹酷刑場面這個選材本身也是如此。除了彰顯政權之殘暴、群眾之盲目嗜血,這個行為本身即是一種表態:迴避什麼呢?這些事就真實發生著啊。承認吧,我寫得淋漓暢快,你也承認你其實看得很爽吧。作者甚至創造一個視刀工為高深技術、視酷刑為藝術的劊子手。「暴力美學」這個詞,我從第一次聽見到現在還是無法理解,感性上卻好像隱約能認同,也許這就是人性5無法以理性解釋的部分吧。
另外,「苦難」有很多種,但公開處刑的酷刑無疑是最具展演性的。政府藉以殺雞儆猴,劊子手藉以抬升權威與力量,政治犯藉以展示堅決的心志。它同時又結合了小說的另一個大主題──戲。
那些紛雜的聲音
莫言在小說的後記寫道:這部小說其實是聲音的故事。激發他創作這部小說的兩種聲音,一是火車行過古老的膠濟鐵路,一是家鄉流傳的小戲貓腔(茂腔)。修改後的最終版本減弱了火車的聲音,以貓腔貫穿全文。
小說裡,貓腔在故事發生的高密縣極受歡迎,人人能哼上幾句。最早來自一人與一貓「唱」喪的曲調,而後被戲子孫丙發揚光大。
角色自敘的章首都有一段貓腔的戲文,它不只供個人表明心跡,到最後更成了百姓集結凝聚、共同發洩和表達民意的管道。貓腔源自底層民間,最初的「唱」喪雖不是哭天搶地,本質仍是哀婉;其中穿插「咪嗚──咪嗚──」模仿貓叫的幫腔,乍讀來單純可愛,又令人感覺這些情意皆是出自原始本能。讀到最後才明白,也許作者早用貓腔鋪墊了整個故事的基調。
「也許,這部小說更適合在廣場上由一個嗓音嘶啞的人來高聲朗誦,在他的周圍圍繞著觀眾,這是一種用耳朵的閱讀,是一種全身心的參與。」
確實,這部小說就是一場大戲。就算所有角色交錯的生平演起來太複雜,至少也要被好幾個聲道訴說著;就算沒有那麼多說書人,也該有個語調多變的朗誦者。他要能說出眉娘的浪,趙甲的狂;說出砲火在空氣裡的震盪,高官間幾句對話下的暗潮,和一句句充滿情感,在街頭巷尾久久迴盪的貓腔。
大俗即大雅?
我不清楚諾貝爾文學獎的標準,或許就一個國際大獎而言,這部小說的確實沒有很深的思想深度,強烈的戲劇化成分也可能失去反映時代的意義。但可以肯定的是,他真的好會寫小說!
你很快就能發現這是本兼具「好看」與「好看」的書,劇情豐富節奏快,文字又好下嚥(嗯除了噁心的部分)。並不多波折的情節被剪輯得高潮迭起,讓鮮活的人物說得精彩動人。那麼龐雜交錯的故事,極細緻鮮明的描寫,都能清楚好懂地呈現,光是這就夠困難了。
「通俗是一種功力。」這除了是我個人對文學的理解,仔細想想,好像也反映了更整體性的價值觀:我很害怕流於知識份子的傲慢。如果文學映照的是真實的世界與人性,它怎麼可以只對一小群人開放?怎麼可以只描述光輝的一面?
我認為「俗」是手法,「雅」與否是手法下呈現的精神與思想。莫言用好看的故事記載一段民間傳奇,大時代下一些生命的掙扎與韌性;或許不難,不帶有強大的獨創或啟發性,但足夠激起許多讀者的情感震盪,足夠「雅」了。
總之我很喜歡!但推不推薦就令當別論了。網路上有篇評論寫得很有趣又貼切,「要讀之前還是考慮一下自己的腸胃夠不夠堅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