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身邊所愛的人正承受著病痛地折磨時,同意讓他們進行「安樂死」、從苦痛中解脫到底是否合乎倫理?在荷蘭、瑞士甚至是美國的某些州,進行「安樂死」都是合法的,而近日柯P提出支持安樂死,背後理由又是什麼?下文將逐一揭曉。
安樂死,英文為Euthanasia,是一種有意結束生命的方式,用以減輕因各種病痛而受到生理、心理折磨之人的痛苦。通常安樂死與醫生輔助自殺常被混為一談,下表先大略解釋兩者有何不同:
安樂死:醫生透過藥物或器材,在病患自願請求下,由醫生進行干預並結束其生命
醫生輔助自殺:病患仍有決策能力時自願請求,醫生依病患要求開立或提供藥物,由病患自己結束生命
安樂死又可分為自願、非自願、不自願:
自願安樂死是指一個人願意結束自身的生命,且在越來越多國家是合法的。
非自願安樂死則是在未取得患者同意下結束其生命。如:兒童安樂死在全世界都是不合法的,而被動形式的非自願安樂死在一些國家的特定條件下是合法的。
不自願安樂死通常被視為謀殺,其在未徵得患者同意或違背患者意願的情況下進行,在所有國家皆是非法的。
柯文哲日前在受訪時表示,安樂死是文化問題、不是醫學問題,若有嚴格執行標準,他個人是支持安樂死的。但柯文哲也強調,安樂死需要有一定的標準程序,做法是家屬須尋求另外兩位醫生同意。
柯文哲近日在Instagram發文表示,台灣高齡化一天比一天嚴重,越來越多人提出安樂死合法化,許多人總是堅定地表示自己會選擇善終,不要成為植物人折磨自己與家人。柯文哲表示,若是換個角度:身邊親人變成了植物人,你會選擇繼續搶救抑或是放他們離開呢?這個問題很多人難以回答。柯文哲也說:一個人的生命末期不該是飽受折磨的,我不贊同這樣維持生命!
目前安樂死在台灣屬於違法行為。因此民眾聽過的案例多半是患者選擇前往瑞士、荷蘭等安樂死合法國家進行。
在討論是否支持安樂死之前,先來了解一下安樂死的過程及各種細項吧。基於台灣的安樂死尚未合法化,因此這邊以瑞士的安樂死機構「尊嚴(Diginitas)」舉例說明。
「尊嚴(Diginitas)」是一間瑞士的非營利機構,有接受外國民眾成為會員。
整套安樂死過程花費約莫為10,830美元,也就是32萬9千新台幣。
瑞士安樂死機構「尊嚴」使用的安樂死藥物為:戊巴比妥鈉,為一種中樞神經抑制劑。早期作為安眠藥使用,但因為有副作用現在逐漸被其他藥品取代。
一般來說,正常成年人打靜脈的劑量為100~200mg,是會讓人睡著的;但安樂死的使用劑量達10~15g,也就是10,000~15,000mg,喝下後就會陷入昏迷,呼吸系統逐漸癱瘓且血壓下降,十分鐘至一小時內便會死亡。
對於執行安樂死,選擇「要」與「不要」都需要很大的勇氣。2005年荷蘭的調查指出,要求安樂死結束自己生命的成年病患中,有13%的人最後反悔不進行安樂死;而所有要求安樂死的個案,最後真的執行安樂死的比率為44%,不到一半。
如同柯文哲所說的,或許決定讓自己透過安樂死離開世界很容易,但是當身邊所愛的人要下這個決定時,大家大多會開始遲疑、猶豫。那麼,看完柯文哲支持安樂死的理由,以及各界對安樂死正反面論點的立場,你對安樂死的看法有什麼改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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