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緩和醫療和病人自主權利法
於台灣實施超過20年,以減輕末期病人的痛苦和確保病人自主權利。然而,現行法規下,病人即使處於末期狀態,也可能因不符合資格而無法決定死亡。因此,許多人呼籲實現安樂死合法化。然而,台灣目前仍未合法通過主動安樂死。消極安樂死(即停止延長病人生命的治療)在台灣已被廣泛接受。
根據病人自主研究中心網站的資料,安樂死和協助自殺被視為“特殊治療方法”,只有在特定情況下才被允許實行。在台灣,協助自殺是非法的,違反者可能面臨監禁和罰款。在瑞士等國家,安樂死是合法的。
由於安樂死仍然是一個具有爭議性的話題,社會對此議題的看法也很不一致。有人認為安樂死違反了道德倫理和人權,而其他人則認為病人有權自主決定自己的生死,因此應該讓安樂死成為一個合法選擇。
如果有家人因為無常發生了需要維持生命系統、人工呼吸器,會產生的狀況
病人無法發出聲音說話,照護的人需要有更多的耐心和病人溝通。
非侵入性正壓呼吸器的設定調整要依照醫師或呼吸治療師的建議,不可以自行更改設定,以免造成危險,可能會建議花費金錢送到長照醫療機構,定期近期探視。因為使用非侵入性正壓呼吸器仍然會感覺呼吸困難,或者血氧濃度低於90%,請盡快到急診讓醫師評估。
申請長期居家呼吸照護服務,定期有居家照護護士或是醫師上門檢查、評估。
關於長期照顧跟安寧療護
伯拉罕共生照顧勞動合作社的經營者林依瑩曾提到,理想的長照是能夠讓病人從失能走向復能,甚至能脫離需要被照顧的狀態。插管是許多長期照顧病患所需的治療措施之一,然而當病患狀況穩定、生命體徵正常時,醫師會考慮是否該拔管,讓病患能夠回到自主呼吸的狀態。
長照、安寧療護等護理服務可以讓病人在家中得到照顧,並且提供精神上的支持和照顧。安寧療護在醫療的重點是「症狀控制」,當中又以「疼痛控制」為優先;在護理的重點是「舒適護理」。這些作為都是要讓病人感到舒服,讓末期病人有機會好好交代後事、完成心願、了結。
安寧療護需要更多時間陪伴、照顧,因此一個早上只能看一個末期病人,而病情穩定的中風病人,一個早上可以看5個,此外,不敷成本的給付,很難鼓勵醫療院所為安寧療護投入更多資源。由此可以看出,安寧療護的病人平均治療時間相對較長。
以下是幾點醫師通常會考慮的因素:
- 病患的意識狀態:醫師會觀察病患是否清醒,能夠與周遭溝通,對環境有反應等等,這能夠協助醫師評估病患是否需要呼吸器的支持。
- 呼吸狀況:醫師會觀察病患呼吸的深度、頻率、氧氣飽和度等等,判斷病患是否能夠自主呼吸。
- 心臟狀況:拔管後,病患需要能夠承受自主呼吸所需的心臟負荷,例如維持適當的心跳速度、血壓等等。
通常如果以上三個因素一定程度上沒有達到,經過醫生評估後,通知家屬進行拔管(終止生命)。
重病患者的自主權
【病人自主權的重要性】 重病患者的自主權是指患者有權利在醫療過程中參與決策、表達意見、拒絕治療等。在醫療過程中,尊重病人自主權是非常重要的,因為病人應該有權利決定自己的醫療處置,而非被動接受醫療。尊重病人自主權也可以提高病人的治療遵從度和滿意度。
【安樂死與病人自主權】 安樂死是一個具有爭議性的議題,但從病人的角度來看,尊重病人自主權是非常重要的。如果病人處於無法治愈的狀態,而且已經經歷了長時間的痛苦,那麼安樂死可能是病人唯一的出路。當然,對於醫界和法界人士來說,安樂死是一個非常複雜的議題,需要仔細考慮所有的倫理、法律和醫學因素。
【病人自主權的推動】 在一些國家,例如美國奧勒岡州,已經通過了一些法律來保障病人的自主權。例如,奧勒岡州的第十六號措施(Measure 16)允許終末期病患在經過嚴格的程序後進行安樂死。此外,在一些國家,例如法國,也已經建立了一些程序,例如「克林朵姆案」,來尊重病患的自主權和生命尊嚴。
尊重病人自主權是非常重要的,特別是在病人處於嚴重狀態下時。然而,在任何情況下,都需要考慮所有的倫理、法律和醫學因素。
怎麼面對死亡
【文章一:WOMANY】 標題:為什麼我們總是對死亡感到不安? 在這篇文章中,作者與案主探討了面對死亡時的不安與疑惑,並分享了年長者對此的看法。文章指出,人們對於死亡的不安源自於對未知的恐懼,以及對未來的無力感。年長者的回答則強調在有生之年要盡可能做自己想做的事,不留遺憾;同時也要學會放下,接受人生的不可逆轉。作者最後呼籲大家要敢於面對死亡,珍惜當下的生命。
【文章二:商業今日】 標題:面對生命終站的五大要點 這篇文章提出了面對死亡時應注意的五大要點:放下執著、學習如何走入死亡、道別、保有好奇心、面對死亡的恐懼。其中,放下執著指的是要放下物質與虛榮,不要讓它們成為負擔;學習如何走入死亡則是指接受死亡是人生必經的過程,學會放下、學會感恩;道別、道謝、道愛則是要學會與親友好好告別;保有好奇心是指要回歸赤子之心,保持對世界的好奇;最後,面對死亡的恐懼則是要勇敢面對,積極思考死亡的意義與價值。
【文章三:聯合新聞網】 標題:面對死亡的恐懼,該怎麼辦 這篇文章討論了面對死亡時產生的恐懼症,並提出了應對的方法。文章指出,死亡本身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我們對死亡的想像和臆測。要減少恐懼,可以從多方面入手,例如學習控制自己的想像,接受死亡是生命的必經過程。
放棄治療(DNR)的優缺點
DNR全名為"Do Not Resuscitate",中文為「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是一種放棄治療的同意書。通常是在病人病情嚴重而生命垂危的情況下,經過醫生和家屬等人的討論後,病人或代理人簽署同意書,表示在發生心跳停止或呼吸停止等緊急狀況時,不希望醫護人員進行心肺復甦術。
DNR的優點是可以讓病人有權利決定自己的生死,避免經過無效的急救程序造成痛苦和浪費醫療資源。此外,也可以減輕病人和家屬的壓力,讓他們能夠更加平靜地面對死亡。
然而,DNR也有一些缺點。例如,當病人簽署DNR後,如果病情突然好轉,醫生可能會感到無能為力,因為他們無法進行必要的急救程序。此外,簽署DNR也可能會影響病人與家屬之間的關係,可能會導致家庭成員之間的矛盾和不和。
簽署DNR的程序是:首先,醫生會詳細向病人或代理人介紹DNR的意義和內容。如果病人或代理人同意簽署DNR,醫生會提供相關的文件和表格,以便病人或代理人簽署。在簽署DNR前,醫生會再次詢問病人或代理人的決定,確保其已完全理解DNR的內容。
保險與安樂死的相關性
保險與安樂死並無直接的關聯性。然而,如果您對於安樂死的相關問題有所關注,您可能會考慮購買醫療險或者特定疾病險,以確保在未來的治療過程中,能夠得到充分的支持和照顧。
台灣政策與安樂死的未來發展
台灣政府在安樂死合法化的議題上,一直持續關注並探討相關政策。目前的立法院中,已有議員提出了「安樂死合法化法案」,並且在社會上引起廣泛的討論。然而,由於安樂死涉及到許多倫理與法律問題,因此是否能夠在短期內通過相關法案仍存在著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