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迴廊》原來丁蟹「打感動」是對的?

2022/11/03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香港從來不缺奇案,但「奇案片」沉寂了好一陣子,今年忽然出現了兩部:《神探大戰》及《正義迴廊》,前者參考眾多「奇案」,原型及拍攝時間敏感,導致資深導演「眼高手低」而口碑兩極;反觀後者以單一案件作多角度詮釋,透過法庭審訊的相關人等,呈現出多角度思考,令觀眾看完覺得滿足,實在不像出自新導演之手,果然「世代交替」已經出現了?

陪審團制度就是讓人「感動」?

《正義迴廊》以2013年「大角咀肢解父母案」為故事藍本,但並非單純還原案發的前因後果——畢竟如戲中陪審團所言:深究殺人原因就會產生同情——而是呈現審訊過程的各種「攻防戰」,無論是律師們或陪審團們都很有意思,只是看罷電影後,腦海卻浮現出一句熟悉的對白…
打感動!
源自經典港劇《大時代》丁蟹(鄭少秋)的「歪理」,他把「打死人」描述成自己悲慘人生「不得已」的結果,企圖搏取陪審團與法官「同情」,當時劇中的法官回應:「我提醒陪審團,案件的重點,絕對是『被告有沒有殺人』」可是《正義迴廊》後來陪審團的定罪關鍵,竟然就是「『打感動』原來是可行的?!」
《正義迴廊》劇照
所謂審訊過程,其實就是找一群「局外人」,在有限的資訊中篩選過濾,然後根據「疑問利益歸於被告」去讓人定罪或無罪。看似態度嚴謹,細心一想其實蠻兒戲——每日要聽大量的資訊及專家說詞,案情涉及殺人埋屍,然後還要「頭腦清醒」地聽取證人口供,分辨他們「何謂真、何謂假」,比上班、上課更花心力!如此看來,丁蟹所說的「打感動」其實沒有錯,律師的確可以透過「打感動」影響陪審團,令他們作出有利當事人的判斷。
雖說電影最後的判決結果跟現實一樣(弒親的首被告8比1有罪、次被告一致無罪),隱藏的議題卻是質疑這個判決結果——無論次被告唐文奇(麥沛東)代表律師(蘇玉華)一句「傻人有傻福」,或者被告姐姐(楊詩敏)庭上聲淚俱下、感染力一流的作供,甚至他自稱「乜都唔知、唔關我事」,可憐模樣留有的一絲曖昧空間,然後被陪審團其中一人點破…
原來皆是引導觀眾思考何謂「耳聽三分假、眼看未為真」,當下被影響的情緒,就是俗稱的「打感動」!忽然覺得人活了那麼多年,對這個制度仍然懵懂,會被當成檢控官口中的「豬仔」也很正常。

大律師的演技迷思

《正義迴廊》雖然資訊量極大,但並非一下子拋出來轟炸觀眾的腦袋,而是有條不紊地交代,讓觀眾腦袋不斷運作思考,所以沒有睡意,片長超過兩小時卻能夠令人專注地看到最後,甚至帶著對案情的疑問(而不是對電影的批判)離場,導演、編劇與演員們的表現有多好就不用再細述,反而出現了一個「演技」迷思。
《正義迴廊》劇照
戲中律師們各有立場(控方要將犯人定罪,辯方要為當事人爭取「最大利益」),卻沒有劍拔弩張,庭上固然針鋒相對,退庭談笑風生,甚至相約食飯,這樣「和諧」對鮮有接觸大律師的小市民如我覺得很有趣。驟眼看辯護律師蘇玉華與「半唐番」檢控官周文健很有說服力,但首被告張顯宗(楊偉倫)的辯護律師林海峰就有點爭議:坊間認為略嫌太像《是但噏》是「本色演出」,但看過討論有律師界留言,都說林海峰表現很像現實的大律師?!
個人沒有機會接觸大律師,只覺得林海峰平時給人「串嘴」會拋出「睿智」式金句的形象,很適合這位法援委派的辯護律師——明知首被告有罪又不得不幫他辯護,用「爛gag」呈現出他對首被告的不屑,但隨著審訊過程的推進,他又會見縫插針地抓中疑點作出反擊(例如「我問問題令全世界同情唐文奇?我不會那麼傻」、「二打一變一打二」),嘴臉「仆街」但很迷人…
也許導演是看中林海峰的個人特質,才有這樣的選角?林海峰這樣叫「演回自己」嗎?演技這回事,真是個好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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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偏好日本影視,亦會討論香港、台灣及海外的戲劇作品,觀點未必獨特創新,就是愛胡言亂語,希望能找到同好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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