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著,這件事既簡單又困難。簡單的是在於它只要求人好好的、踏實的感受生命;困難的是在於它也只要求人好好的、踏實的感受生命。會有 這樣的矛盾,是因為有些事你無法左右,只能身陷其中純粹的、專一的面對它。
這是生命的侷限,或許也是讓生命綻放光芒的原因之一吧。
只是這光芒不一定會導向圓滿結局。《活著》的故事簡單而殘酷,說著人是為活著本身而活著的,而不是為了活著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著。主角福貴少年紈絝,家境原本殷實,卻沈迷賭博而輸的精光,妻子跪著也沒把他求回家。輸了一切之後洗心革面想重新做人,但國共內戰時被拉去抓壯丁。歷經戰爭的死亡考驗,命撿回來了回到家,媽媽卻已經去世,女兒發了高燒變成啞巴。
故事一般寫到這裡情節就發生轉折向好發展,但福貴的困難才剛起了頭。
醫院為了救縣長夫人,把他獨子的血活活抽乾。接著在人民公社時代,食物與生活越來越缺乏與艱困,妻子在此時患上軟骨病需要人照顧。好不容易為女兒討了親事,啞女卻死於產後大出血,沒多久他的妻子也隨女兒一並離開世界,剩下他和偏頭女婿一起養孩子。女婿在工作時被水泥板砸扁,孫子長大了聽話懂事,但七歲時因飢餓貧窮吃多了豆子,撐死了。
只剩福貴一人,還有一頭有著家裡所有人名字的牛。
在福貴的世界觀裡,活著,成為一件學習忍耐的修行,忍耐著生活帶來的考驗,考驗對生活的執念。我不喜歡這樣的故事,如果生活為了忍耐而失去追尋的意義與目標,那,活著,又是為了什麼呢?只不過是行屍走肉罷了。但我能理解活著是一場忍耐的修行,修行修行,走過了之後更能控制自己的生命、執念。一切都回歸本心,好好的活著。
正因如此,讀《活著》成為崩潰日子的一種抒發,逃避的接受的理解的抒發。
但《活著》畢竟只是一種抒發,驚醒著讀者要把握好現在,人生不可以總想著如何面對無常,更不能任由自己陷入其中無法自拔。生命真正的意義在於過好每一天。從裡面學會愛人,讓愛有歸屬,這是命運贈與生命最大的恩賜。
好好擁抱擁有的一切。
縱使生活有時讓我們不得不忍耐,都不能抹滅、不該忘記,活著是為了感受好生活的每一刻,賦予它意義,被好好記得。記得生活是屬於每個人自己的感受,不屬於任何別人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