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科技日新月異和時空收斂,各式交友軟體一應俱全目不暇給,隨便點開手機都有成千上萬種潛在可能,當一切變的快速、便利且唾手可得時,當現代人極致化「消費」和「自由」的價值時,「速食愛情」於焉誕生。在關係一再碰到瓶頸時,不是選擇努力溝通磨合或是自我檢討,而是寧願相信「下一個會更好」或是「你值得更好的人」。大家都渴望一段契合靈魂的愛情,卻始終認為自己只需處於被動的位置,等待對的人主動來臨,而不用去學習如何好好的「愛」一個人。
多數人把愛的問題化約為「被愛的問題」,舉凡市面上琳朗滿目的「戀愛課程」主打各種「搭訕技巧」、「個人形象與魅力營造」,把重點放在如何將自己商品般精緻地上架,而沒有想到「去愛的問題」,沒想到交往後「自己的愛之能力」的問題。愛的問題對他們來說,是如何「被愛」,如何變得「可愛」。
有鑑於此,筆者欲向讀者介紹由心理學大師佛洛姆(Erich Fromm)所著的《愛的藝術》(The Art of Loving),本書之所以能成為世人們百讀不厭的不朽經典,在於其橫跨時間與地域的普遍性,愛,之所以能成為一門藝術,乃是因為它需要學習、打磨與鍛鍊,它是需要培養的一種生活實踐能力。
本文節錄《愛的藝術》之內文精華並與生活經驗相互闡發,以期帶領讀者更接近愛之本質。
重點一、何謂「成熟的愛」?兩個人變成了一個,但仍舊是兩個
在定義何謂「成熟的愛」之前,佛洛姆提出了兩種不成熟之愛的典型,分別為「被動形式的共同結合」以及「主動形式的共同結合」。
就前者而言,它指的是「被虐狂式的愛情」,意謂被虐狂者逃避不可忍受的孤獨感和隔離感的方式,是變成另一個人重要的部分,這個人指揮他,引導他,保護他。舉例來說,服膺於父權淫威下而仰賴或任由丈夫指派家務分工、衣著款式,卻絲毫未察覺自己正在被剝削的女性即是「被動形式的共同結合」。佛洛姆說:「被虐狂者不用做決定,用不著冒任何危險,他從不孤獨,但他並非獨立,他沒有完整性,他還沒有完全出生。」
就後者來說,則是前者的逆轉,它指的是「虐待狂式的愛情」,意謂著有虐待狂的人逃避孤獨感和監禁感的方式,是把他人變成自己重要的部分。延續上個例子,當傳統男性需要倚恃著支配女性生活的各種層面才能實踐自我價值,即是「主動形式的共同結合」。
上述兩者的共通之處在於:融合而不具有完整的人格。
人們往往容易在熾熱滾燙的愛欲裡分不清自己和伴侶之間的界線,好樂團在歌曲〈我愛你,卻不能拯救你〉的歌詞中提到:「可你是你,我們是獨立的個體,你喜歡做你自己,我討厭這種無能為力。我愛你,也愛著我和你。」正因為愛情解救人們於隔絕與孤立的狀態,餽贈我們與另一獨立個體合而為一的親密感,因此我們時常會單方面地要求戀人遵循著自己傳遞與接收愛的方式,渴求對方完全切齊自己對於「理想伴侶」的完美藍圖。然而,所謂「成熟的愛」是,保存自己的完整性、保存自己的個人性之條件下的結合。
這正是愛情的矛盾之處,亦是修習「愛的藝術」最艱難的所在:兩個人變成了一個,但仍舊是兩個。投入情愛關係的兩人,是絕不可能百分之百的做最原初的自己,然而,該如何在關係當中拿捏自我的原則與界限,哪些是可以妥協,可以任由對方逾越;哪些是自己的底線,絕不允許戀人踐踏則有賴個人對於自我的了解與探索。表面上愛情似乎建立於對他者的理解,但筆者認為更大一部份奠基於對於自我的掌握,唯有通透自我才有辦法建立明確有效的溝通渠道,畢竟一個對於自我概念極其模糊的個體,該如何奢求戀人理解自己呢?
重點二、愛首要的意義是「給予」,而非接受
在消費主義的邏輯下,多數人把愛情看作是一種「投資」,是一種講求「報酬率」的市場行為,就算沒有高報酬至少也要維持「付出」與「回報」間的平衡。然而,隨著時間的移轉這樣的思維邏輯容易導致「錙銖必較」的「算計」心理,前天是誰洗碗,昨天是誰曬衣服,今天又是誰負責掃廁所,所有日常生活裡雞毛蒜皮的瑣事都能成為觸發爭吵的引爆因子。
然而,佛洛姆說:「人們的普遍誤解是把給予任作『放棄』,是被剝奪,是被犧牲。」這當然不是指無限上綱、無條件、無原則地給予,而是呼籲現代人去感受在給予行為過程中,去體會自我的力量、豐饒與能力。此外,給予的主要領域不在物質,而在特屬於人的「人性領域」。
當一個人能把他的喜悅、興趣、關懷、了解、知識、幽默以及憂愁給予出去,他便能以增強自己生命感的方式增強了他人的生命感。在真實的給予中,他自然接受到向他反射回來的東西。於是,佛洛姆說:「給予意謂著使他人也成為給予者,並且他們兩者共享由他們帶入生命之中的事物所產生的喜悅。」
重點三、愛的四項基本元素:照顧、責任、尊重與了解
佛洛姆在書中提及修習愛的藝術,所需具備的四項基本元素。首先是「照顧」,就像小學的我們細心照料在沾著水的衛生紙上悄悄生長的綠豆苗、在鋪滿桑葉的飼養箱裡緩慢蠕動的蠶寶寶,或是《聖經》中上帝賜予約拿一棵樹卻有使其枯萎為例,這些例子都能驗證佛洛姆所謂「愛是主動關懷被愛者的生命及成長」。愛的本質之一即是為某種東西「勞力」,是「使它生長」。筆者認為,所謂「勞力」的範疇不限於具體的物質層次如為伴侶跑腿、外帶宵夜,更可推展至抽象的心理層次,在彼此難以嵌合的慣習、思維與價值觀當中,付出精神上的勞力,溝通協調並重新調整自己的心態,以更寬廣與彈性的視野看待世界。
其次是「責任」,之於現代人而言,「責任」似乎總伴隨著一定程度的壓力和負擔,是和「義務」相似的詞彙。不過對佛洛姆來說,「責任」是一種完全自動的行為,是一種當你真心深愛某個人下意識會展現出的決心,意指「對另一個人表現出來的以及未表現出來的需要之回應」。在個人主義標榜著「自由」無上價值的當代,人們往往畏懼給予「承諾」、肩負「責任」,認為這是限制其自由的「束縛」,然而若是我們真心要建立一段穩定的關係,勢必得好好擔起身為伴侶的責任。
接著是「尊重」,佛洛姆說尊重意味著「讓他依照自己的本能去生長,去發展,意涵著對他人沒有侵占剝奪的慾望,不是要他合我的意,合我的用途,而是要對方為了自己而成長及發展」這項元素可和重點一相互映證,亦即我們必須在愛欲裡分清自己和伴侶之間的界線,哪些在可商量、可協調的範圍,哪些是禁行區、是不可踰越的底線。倘若我們過度仰賴伴侶的指揮、支配與導引則容易淪為前述所謂「被虐狂式的愛情」;反之,若我們需要不斷地限制並掌控伴侶才能感受到安全感與自我價值,則容易淪為「虐待狂式的愛情」。
佛洛姆認為「尊重」的前提即是「自己先能站立,如此一來,便不須控制他人和侵占他人」也就是說,我們必須要先學會獨立生活、和自己獨處並建立起自我價值,當投身一段情愛關係時才不會需要倚恃著指揮或被指揮來感受自我存在的意義與價值,才不會變成《愛在黎明破曉時 》中女主角Celine對於愛情的消極想像:「我所理解的愛情就是,兩個不知該如何獨處的人在一起逃避。」
最後是「了解」,亦即「一種超乎對自我的關懷,以他人的處境來了解他人」。佛洛姆之所以刻意強調是一種「超乎對自我的關懷」,在於同理心亦有其極限,而且往往同理一個人,需要耗費大量的「激情」與「意志」,以書中所舉的例子來說,當我們試圖要去同理某個人憤怒的情緒,若只是純粹觀察其表徵我們無法理解他憤怒背後埋藏的情緒和心理狀態,我們需要以「超乎對自我的關懷」的態度才能「進而發覺那是焦慮、擔憂的展現,更深一層是因為他感到孤單、感到自己有罪,於是了解到他的憤怒只是某種更深邃的心理之外觀。根本上他是一個受苦者,而不是憤怒的人。」而這種程度的理解除了耗費大量熱情、耐心與毅力以外,亦需要一定程度的時間,漸進式地揭開一個人廣袤深邃的心理外觀。
我想以身旁愛情長跑近四年的友人,曾向我說過一句頗有哲思的話做結,他說:「要當一個完美的伴侶,你絕對不能做自己,而是要讓另一伴完全的做自己。」當時我以為一段完美的愛情是兩個人都能在關係裡做自己,我回道:「這樣你不會覺得很不公平或很不自在嗎?」他只是笑笑的回答說:「最好的狀況當然就是,你的另一半也這麼想。」
由此,「愛的藝術」絕非一個人閉門造車即可練就的技藝,而是兩個墜入愛河的獨立個體,在愛慾、承諾與責任當中共同攜手修習與琢磨,方能達致爐火純青的一門高深技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