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託非人,誰的錯?

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情場被騙,只能怪自己沒經驗。但職場被騙,特別是被信賴的專業人士矇騙,你說是因為自己傻?不,那是因為你太懶。
偷天換日的帳冊
多年前,中部一間從事工程設備業的中小企業A公司,因為遇到一些稅務問題,在一位熱心朋友的介紹下,A公司的老闆Sandy和我聯繫上。聽我這位朋友說,看起來光鮮亮麗的Sandy,在創業過程中,也吃了不少悶虧。
故事是這樣的,A公司從94年起,開始委任一位記帳業者甲,幫忙處理A公司的記帳及報稅工作。到了98年初,A公司為了競標公共工程,因此向甲索取營業稅繳款書時,赫然發現,甲向A公司請領代為繳納的營業稅款,與甲向國稅局申報繳納的金額,有明顯出入。
Sandy感覺不對勁,趕緊向國稅局函調A公司歷年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核定通知書及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報表),逐一勾稽比對。這才發現,甲從94年到98年間,以A公司名義,向國稅局報繳的營業稅款,足足比向原告請領的營業稅款,少了200萬元。Sandy隨後向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對甲請求損害賠償,也獲得勝訴判決。此外,Sandy也主動向國稅局補繳短漏的營業稅款,希望不要被國稅局處罰。
但隔年,Sandy還是收到國稅局寄來的罰單,上面記載著「A公司無進貨事實,卻取得100間營業人開立的統一發票,作為進項憑證,扣抵營業稅。」國稅局因而以「A公司虛報進項稅額,逃漏營業稅」為由,對A公司裁處100萬元的漏稅罰。
Sandy很不服氣地告訴我,實情是,甲為了侵占A公司委託代繳的營業稅款,才會去購買不實發票,增加進項稅額,進而降低應納稅額。購買發票一事,完全是甲一人所為。地檢署也已經就甲涉嫌的侵占罪提起公訴,同時就Sandy涉及的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為不起訴處分。
「地檢署都已經作出不起訴處分,為何國稅局還是認定我逃漏稅?」Sandy氣憤地對我說。
我沒看過本案的卷宗資料,無法100%確定,購買發票一事,是否確實是甲一人所為。但從國稅局的角度來看,應該是認為,A公司要給付的稅款遭甲侵占,是A公司與甲之間的私法上債權債務關係,與A公司對國家應該承擔的公法上納稅義務,互不相干。也就是說,A公司不能以甲做錯事為由,作為拒絕履行A公司公法上義務的藉口。
白話地講,國稅局似乎認為,A公司該繳的稅單及罰單,還是得照繳;至於甲是否對不起A公司,那是A公司內部的事,得由A公司自行向甲求償,與國稅局無關。
Sandy聽完我的說明,沉默許久。從她臉上的表情,我看得出來,她應該有著滿腹的委屈與無奈。隨後,就轉身離開。
一碼歸一碼
隔年,我從那位熱心朋友的口中得知,A公司針對那張「委屈」的罰單,還是繼續提起行政救濟。一路從訴願,打到兩個審級的行政訴訟。但法院依舊認定,國稅局對A公司的罰單是合法的。
法院認為,A公司雖然委託甲處理報稅事務,但A公司才是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甲只是受託為其申報營業稅,還是要以A公司為申報人,蓋用A公司的統一發票專用章,再向國稅局提出申報書。由此可見,就稅捐申報的行為而言,甲只是基於代理人的地位,以A公司名義申報營業稅。
又由於A公司在選任代理人時,原本就有注意義務,同時也有監督代理人履行職務的責任。因此,A公司必須就代理人甲的故意、過失,負「推定」故意、過失責任。
也就是說,由於甲的行為,導致A公司違反納稅義務,法律上會先認定A公司對於代理人的選任及監督疏於注意,應負過失責任。除非A公司可以證明,自己對於代理人的選任及監督沒有過失,才能夠免罰。否則A公司既然已違反注意義務在先,仍應就其短漏營業稅款一事受罰。
本案A公司從94年到98年間,連續數期營業稅申報繳款資料,與A公司交給甲代為申報繳納的稅款,明顯不符。在這樣的背景下,要說A公司對甲所提申報書資料的填載、統一發票明細表及其他有關文件的內容是否正確,已善盡監督及注意之責,恐怕有困難。
換句話說,由於A公司在事前未注意防範甲虛報進項稅額,事後又未善盡查核責任,以阻止甲繼續虛報進項稅額,最終導致違規狀態持續蔓延。A公司再怎麼委屈,也很難說沒有過失。也因為這一連串的疏失,法院才會認為,在本案中,A公司難辭其咎。
Sandy和我,雖然只有一面之緣。或許,我們沒有機會再相見。
但如果可以,我很想告訴她:「人生,總是會有遇人不淑的時候。但所託非人,究竟是誰的錯?」
每個人,到頭來,唯一能改變的,還是只有自己。
改變你的輕率,改變你的偷懶。
真正在乎的事,三不五時,關心及時。
即將進入廣告,捲動後可繼續閱讀
為什麼會看到廣告
    avatar-img
    35會員
    31內容數
    你不會一輩子為人打工。人生很長,總會有個裂縫,讓你逮住機會成為一人公司的掌舵者。 ​在新手創業的過程中,你不只需要資金、需要專業能力、需要人才,你還需要有位見過世面的法律顧問,隨時提醒你哪裡有法律風險,特別是稅務風險。因為沒賺到真金白銀還不打緊,但誤觸法網就得不償失了。​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陳衍任的沙龍 的其他內容
    談過戀愛的人都知道,好聚要好散,雖然後者很難。企業經營也是,要如何讓曾經輝煌的企業善終,還是得讓專業的來處理,不然遲早出事。
    衣服髒了,用水清洗,可以變得很乾淨;身體有了污垢,沐浴以後,也能渾身舒服自在。但曾經逃漏的稅款,可不可以趕緊補繳就免罰,恐怕就沒那麼容易。
    該繳的稅沒繳,有時,不只是補稅就沒事。罰錢,也未必可善了。最怕的,其實是入監服刑。
    Peter是我大學時期打工的同事,這幾年,他事業有成,和其他兩位朋友合資成立一間公司。前陣子我們聚會時,他告訴我,最近他的公司出售土地獲利甚多,打算全數分配給三位大股東。他聽人家說,只要在公司分配獲利給大股東前,稍作安排,就可以避免高額的股利所得被課重稅。他想聽聽我的意見,順便請我幫安排。
    公司在過去年度有虧損,如何不讓過去的虧損白白犧牲,就必須好好規劃「盈虧互抵」的適用條件,才能夠在賺錢年度,讓過去的汗水不會白流。
    這陣子,確診似乎已成常態,防疫政策逐漸走向與病毒共存。產業的抗疫策略,也被迫進入一場,看不見盡頭的持久戰。但日子總是得過下去,面對疫情的起伏,許多創業者開始思考,該如何選擇公司的登記地址,才能夠順利渡過難關。
    談過戀愛的人都知道,好聚要好散,雖然後者很難。企業經營也是,要如何讓曾經輝煌的企業善終,還是得讓專業的來處理,不然遲早出事。
    衣服髒了,用水清洗,可以變得很乾淨;身體有了污垢,沐浴以後,也能渾身舒服自在。但曾經逃漏的稅款,可不可以趕緊補繳就免罰,恐怕就沒那麼容易。
    該繳的稅沒繳,有時,不只是補稅就沒事。罰錢,也未必可善了。最怕的,其實是入監服刑。
    Peter是我大學時期打工的同事,這幾年,他事業有成,和其他兩位朋友合資成立一間公司。前陣子我們聚會時,他告訴我,最近他的公司出售土地獲利甚多,打算全數分配給三位大股東。他聽人家說,只要在公司分配獲利給大股東前,稍作安排,就可以避免高額的股利所得被課重稅。他想聽聽我的意見,順便請我幫安排。
    公司在過去年度有虧損,如何不讓過去的虧損白白犧牲,就必須好好規劃「盈虧互抵」的適用條件,才能夠在賺錢年度,讓過去的汗水不會白流。
    這陣子,確診似乎已成常態,防疫政策逐漸走向與病毒共存。產業的抗疫策略,也被迫進入一場,看不見盡頭的持久戰。但日子總是得過下去,面對疫情的起伏,許多創業者開始思考,該如何選擇公司的登記地址,才能夠順利渡過難關。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Thumbnail
    以前的一個下屬跟我聯繫,提到最近在公司看什麼都不順眼,覺得公司什麼資源都不給,卻只要求他們業績,老闆有什麼想法也不先知會他們,不和他們商量就自己決定 他問我有沒有什麼好的建議,我想起自己剛工作時,也一天到晚覺得自己最厲害,老闆們都是傻子 後來工作越久,職位越高,才發現原來當年老闆這麼做是……
    Thumbnail
    找到是誰弄壞車子,結果卻被回懟:「你又沒有說要自己賠,這是公司的車為什麼我要修好?」。你以為誰用壞誰賠償的道理大家都知道,但現實是沒有『規定』,能躲過一劫誰要承擔?
    Thumbnail
    蔡阿嘎最近員工以AB合約詐千萬的新聞,讓人看了滿有感觸的。引用《底層邏輯》作者劉潤的觀點:「站在商人的立場,誰的損失大,就是誰的錯。」 因此,金流可能「完全沒有」或只有「部分」,匯入蔡阿嘎A公司的戶頭。 這不只屬於企業主,也屬於公司中每一位成員。信任固然重要,但建立完善的監督流程更不可或缺。
    不負責任的人不可能會突然沒經歷過大事就變得有責任感。 就像以前學校分組報告永遠都有不做事情丟給其他同學做的那種混帳學生一樣,這種人出社會工作以後根本是職場未爆彈,工作態度、職場倫理跟出勤狀況絕對差到不行。 其實對於這種人,根本不用自己去幻想他們會突然懂事起來。
    Thumbnail
    實務上常見公司對外借款或簽訂契約時,銀行或對方要求公司負責人擔任借貸或契約的保證人。由於公司經營權變動很正常,實務上也常發生自己被拉下台而不是公司負責人後,公司還不出錢或違約,因為自己當初擔任公司的保證人而被銀行或對方告上法院。
    Thumbnail
    上一篇文章聊到公司中明星人才不遵守制度引發的問題,在這篇文章中,我想分享一些我在管理上犯過的錯誤,希望能為大家提供一些啟示,避免重蹈我的覆轍。 如果你有任何想法,也歡迎和我分享! 1.同事私接外包,沒有證據該怎麼辦呢? 你遇過同事在公司私接外包的情況嗎? 若沒證據,你會怎麼處理呢
    Thumbnail
    在一家公司工作時,遇到了一個故意設計困難流程的人資主管,搶走加班費和薪水。文章中描述了作者對抗這個主管不當行為的過程。許多工作內容是專門設計流程讓人不爽,故意弄丟加班費申請單來少算員工加班費。另外,也提到了人資的立場通常盡量壓榨其他員工來幫公司節省成本。
    Thumbnail
    我接到財務部門的電話,某項費用的預估與實際支出對不上,而且落差頗大。 怎麼會?我心裡很驚訝,那個項目事關重大,離手之前,還經過再三檢查。 懷抱著不祥預感,把申請單找出來一看,天啊,我是豬嗎?真是羞愧得想一頭撞死,居然沒注意到單位的欄目錯誤,才硬生生搞出這麼大的落差。
    Thumbnail
    遭員工背叛、遭親人背叛,導致委託人本人受到損害,是否有刑事責任呢?本篇文章即以土地借名登記案件為例,佐以法院實務見解,分析和說明刑法上的背信罪。
    Thumbnail
    個案1 請問公司今年開始到現在,欠薪已經累理積好幾個月了,該怎麼辦? 個案2 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PO文控訴,表示自己在台南某公司任職,原訂發薪日為每月10號,但雇主卻遲了整整一個月未支薪,詢問時公司還表示「正在查帳中,因此無法給付薪資」。 延後發薪水都已經不可以了,還惡意不發薪水。根本就是偷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Thumbnail
    以前的一個下屬跟我聯繫,提到最近在公司看什麼都不順眼,覺得公司什麼資源都不給,卻只要求他們業績,老闆有什麼想法也不先知會他們,不和他們商量就自己決定 他問我有沒有什麼好的建議,我想起自己剛工作時,也一天到晚覺得自己最厲害,老闆們都是傻子 後來工作越久,職位越高,才發現原來當年老闆這麼做是……
    Thumbnail
    找到是誰弄壞車子,結果卻被回懟:「你又沒有說要自己賠,這是公司的車為什麼我要修好?」。你以為誰用壞誰賠償的道理大家都知道,但現實是沒有『規定』,能躲過一劫誰要承擔?
    Thumbnail
    蔡阿嘎最近員工以AB合約詐千萬的新聞,讓人看了滿有感觸的。引用《底層邏輯》作者劉潤的觀點:「站在商人的立場,誰的損失大,就是誰的錯。」 因此,金流可能「完全沒有」或只有「部分」,匯入蔡阿嘎A公司的戶頭。 這不只屬於企業主,也屬於公司中每一位成員。信任固然重要,但建立完善的監督流程更不可或缺。
    不負責任的人不可能會突然沒經歷過大事就變得有責任感。 就像以前學校分組報告永遠都有不做事情丟給其他同學做的那種混帳學生一樣,這種人出社會工作以後根本是職場未爆彈,工作態度、職場倫理跟出勤狀況絕對差到不行。 其實對於這種人,根本不用自己去幻想他們會突然懂事起來。
    Thumbnail
    實務上常見公司對外借款或簽訂契約時,銀行或對方要求公司負責人擔任借貸或契約的保證人。由於公司經營權變動很正常,實務上也常發生自己被拉下台而不是公司負責人後,公司還不出錢或違約,因為自己當初擔任公司的保證人而被銀行或對方告上法院。
    Thumbnail
    上一篇文章聊到公司中明星人才不遵守制度引發的問題,在這篇文章中,我想分享一些我在管理上犯過的錯誤,希望能為大家提供一些啟示,避免重蹈我的覆轍。 如果你有任何想法,也歡迎和我分享! 1.同事私接外包,沒有證據該怎麼辦呢? 你遇過同事在公司私接外包的情況嗎? 若沒證據,你會怎麼處理呢
    Thumbnail
    在一家公司工作時,遇到了一個故意設計困難流程的人資主管,搶走加班費和薪水。文章中描述了作者對抗這個主管不當行為的過程。許多工作內容是專門設計流程讓人不爽,故意弄丟加班費申請單來少算員工加班費。另外,也提到了人資的立場通常盡量壓榨其他員工來幫公司節省成本。
    Thumbnail
    我接到財務部門的電話,某項費用的預估與實際支出對不上,而且落差頗大。 怎麼會?我心裡很驚訝,那個項目事關重大,離手之前,還經過再三檢查。 懷抱著不祥預感,把申請單找出來一看,天啊,我是豬嗎?真是羞愧得想一頭撞死,居然沒注意到單位的欄目錯誤,才硬生生搞出這麼大的落差。
    Thumbnail
    遭員工背叛、遭親人背叛,導致委託人本人受到損害,是否有刑事責任呢?本篇文章即以土地借名登記案件為例,佐以法院實務見解,分析和說明刑法上的背信罪。
    Thumbnail
    個案1 請問公司今年開始到現在,欠薪已經累理積好幾個月了,該怎麼辦? 個案2 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PO文控訴,表示自己在台南某公司任職,原訂發薪日為每月10號,但雇主卻遲了整整一個月未支薪,詢問時公司還表示「正在查帳中,因此無法給付薪資」。 延後發薪水都已經不可以了,還惡意不發薪水。根本就是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