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書唄。
一開始用電子書是為了在上班偷看,如果把紙本書大剌剌放在桌上,那個鬼混感太強烈。而電子書映在螢幕上,外人看來也是一堆白底黑字,法務嘛,螢幕上有一堆密密麻麻的字不就是最正常的事情嗎?
突破時空限制也是個點,手機電腦都能看,以我的看書頻率來說,若是紙本書大概隨身都要攜帶四五本,可想而知有多麼重;又,家裡空間也是不夠,以前是每個月都要批次把舊書賣掉或送人。
第三是查閱的功能,書籍的資訊量跟單純網頁搜尋是沒辦法比的。是以很多時候要特定資訊,至少想到哪本書都可以直接開出來查,紙本書要是沒有剛好在手邊就免談了,更別說還得自己記住在哪裡,快速翻出自己想要的那一頁依然是需要點功夫。
有些人總會跟我分享他還是喜歡紙本書,有那個手感和獨特的味道,讓我有點啼笑皆非這到底是在看書還是在自慰?說不喜歡科技感而喜歡傳統就更弔詭了,紙書也是科技。當年一定也有人說用紙太冰冷,還是竹簡古色古香,再往前一點,是不是竹簡太冰冷,鑄鼎才是莊嚴慎重。所以你為什麼要看紙書不去刻竹簡,不去鑄鼎。
當然每個人喜好不同,只是講一些感想,這也沒什麼好爭的,我就是那種只重視裡面的內容,吸收完後就像我們吃完果肉就會把果皮扔掉一樣,載體不重要,重要的是內容。
綜上,電子書科技真的是幫了我大忙,閱讀量跟吸收量提高了好幾百倍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