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驟一:寫存證信函,到郵局辦理郵寄,必須確認收到存證信函的回執聯,以證明存證信函之有效性。
步驟二:執行存證信函之內容。堅持執行必定能夠收回自己的房子主權,便成功清理NG房客。
所謂請神容易送神難,應該就是我這次遇到的租客的寫照。自從2019年11月起至今已三年多,房子出租的事沒有讓我省心,每個月都欠租金狀態,每年底我想出售房子時,催房客速搬走,總是回應我過完年必搬走,結果都是找不到新租處;幾乎每隔2隔月就會收到電力公司、自來水公司、天然氣公司的催繳簡訊,我必須通知房客速繳費用。
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兩個月前的今天,電力公司來電,即將此戶切電了!我心中擔心我的租客會造成生活不便,便與仲介、大樓管理員一同去探視,才驚覺我這房東的備用鑰匙是無效的,原來租客已自行換鎖!真是晴天霹靂!我趕緊前往管區請警員出面,換來警員的一句當頭棒喝,警員說不可擅闖!我當時無話可說,警員問我租約有公證嗎?終止租賃契約有寫存證信函嗎?我只好回家。
到郵局買存證信函專用紙張,把我要終止租賃契約的訴求,給予一個月搬遷的預告時間,完成存證信函作業,一個月後約好鎖匠,前往開鎖同時換鎖,正式收回我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