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粉私訊:
「律師好,警察打電話給我,說我涉嫌刑法罪名,該去應訊嗎?」
(一)被告刑法罪名後,你可能面臨的程序為:
1.到警局做筆錄
2.收到傳票,到地檢署開庭
3.檢察官作出起訴或是不起訴處分
(二)警局應訊的好處
1.有比較長的思考時間
(1)在警局做筆錄時,大多是以一問一答的形式進行,問話的警察會給予你較充分的時間思考後回答,即使你還沒來得及整理出一套說法,用比較白話的方式,警方也會協助你整理為筆錄。
(2)反觀,如果選擇不去警局做筆錄,而是直接等傳票前往地檢署開庭,就會需要面臨有開庭時間壓力的檢察官,如同醫生有看診時間限制,對醫生、檢察官來說,時間就只有早上三個小時,卻要問完所有病患的診、開完所有被告的庭,對檢察官來說,行程相當緊湊。
(3)因此,在問話上勢必更要求身為被告的你,須針對問題回答,如果你的說法偏離主題,就會被打斷;另外也會要求回答簡潔,畢竟你說的每句話,都要在有限的時間內,被偵查庭上的書記官記成筆錄,此時任何長篇大論都是被禁止的。
2.提早得知被告的細節
在剛通知被告時,電話通知中不會告知太多細節,頂多僅有「涉嫌的罪名」而已,此時,如果選擇不前往警局做筆錄,下次將可能直接收到地檢署的傳票,如前所述,面對較高壓、緊繃的偵查庭,如果沒辦法從警察口中先聽到可能被問的問題,以及檢察官手上的證據有哪些(例如有沒有影片、錄音等等),在地檢署開庭時,恐怕很難隨機應變。
(三)小結
建議你配合警方的偵查,依約前往作筆錄,一方面能料敵機先,知道警察手上大概有甚麼證據,一方面也給檢察官「你是願意配合偵查」的好印象。總而言之,把應訊的過程當成是開庭前的預習,才是正確的心態。
(四)做筆錄前的小技巧
1.把人事時地物等案情寫在白紙上,幫助自己回憶發生什麼事
2.到場前先草擬會被問的問題,預做準備;到場後先把問題聽清楚,再作回答,不要答非所問
3.如果發現案情複雜,自己整理不來,網路的說法也不一樣,務必諮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