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種奇怪的體驗:有時當我面對一件陌生的事情,我可以相當直覺地認定我做不到,雖說是直覺,但重點是我的思考模式是呈跳躍性的,我可以在我腦中動用所有的運算能力綜合常識、邏輯以及對於我自身能耐的理解去推測出我是否能夠面對一項從未接觸過的領域,而其核心在於我是否能夠參透這件陌生事物的本質,「理解」是關鍵的,格物致知的原理並不能每次成立,因為同樣從理性上來看,現實是也有不少人儘管參照著說明書一步、一步執行,但終究他們還是無法成功組裝一台電腦、一部引擎、一塊手錶……乃至是一座書架,遂而照理說,我們可以將人類文明的所有知識通通經過彙整並且設計出一連串有系統的教學體系,可是並非人人都能成為精通各項領域的全才。
在面對某些陌生領域時我直覺上就會判定自己做不到,那或許是我的想像,而想像的背後則帶有盲點、偏見以及我是否有興趣的藉口,以更多人熟悉的說詞來解釋,那就是出自於懶惰、害怕失敗的理由,我得承認,的確,有時如此。
但相反地……偶爾也會出現這樣的情況:我這輩子總來沒有接觸過某件事,然而我卻有股莫名的自信認為自己辦得到,不僅如此,沒有任何動機、沒有任何的好處,也不是出自於單純的好奇、想要嘗試看看的意圖,我就是想要去完成它,那彷彿是一種凌駕於我意願之上的使命感,或許「使命」聽起來帶有過分強烈的正確本位,我會如此強調是因為有些我想做的事情……它們其實是相當危險的。
回溯我最早的記憶,小學時代的我有不少事情都是第一次嘗試就上手,騎腳踏車、溜冰、打陀螺、吹直笛、組裝模型……聽起來還算簡單,對吧?然後,我一方面可以憑直覺修好學校廁所的沖水感應器、自行用不同管徑的銅線纏繞出運轉效率更好的電扇馬達、用廢銅片修好插座,另一方面,我也可以在鞦韆盪到最高點的時後隨慣性躍身一跳並安全降落,或者在夜裡翻牆、沿著水管爬上二樓、用鋁線扳開窗戶的半月鎖、進入教室拿回我忘記放進書包的聯絡簿,當我發現隔壁桌的同學在午休時企圖偷走我抽屜裡的筆而直接將對方毆打致流鼻血,在面對高年級學長的挑釁時我可以以一對四結束這場混戰,當我在遭受老師長達兩年的霸凌之後,於畢業前我拆解了她的腳踏車並將所有的零件分批賣給鎮上的三家回收廠……如果您讀到這裡,認為我只是一個不學無術的小流氓,我可以補充:我的成績一直都保持在每次考試的前三名,甚至我也在國語文競賽拿過書法與作文的第一名,並於自然實驗比賽裡透過設計大氣壓力計得過優勝。
我有非常奇怪的成長曲線,我曾當過霸凌者,我也當過被霸凌者;我曾是師長眼中的問題人物,又同時是普遍社會價值觀中的資優生;除此我還歷經過家暴、自殘、離家出走以及自殺失敗,我看過各種死狀的屍體,即便是成年人瞥過一眼都很有可能連做數周的惡夢。
說了這麼多,終於到了我想說的主題:在高中時,我就讀的是男校,因此不免有些課餘的追逐與打鬧,就在某次與同學糾纏的時候,我從他的身後鎖住了他的脖子,起初這個動作只是為了制伏他,沒過多久,他的確投降了,然而我並沒有立即放手,當下的氣氛突然變得詭異,無論是當事人或者其他的圍觀者,於是他更加大力度掙扎,而在我的腦中則是有個念頭不斷重複:
於是我就這麼靜靜地繼續扣住他的頸部,直到我感受到他的身體重量越來越沉;當一個人若肌肉緊繃的時候,那麼他就還有重心,這個時候你要抬起他其實是容易的,反之,如果一個人全身放到最鬆,他便失去了重心,那麼想要再抬起這個人你就會覺得他的身體突然沉重了好幾倍,這也是為什麼失去意識的傷患、醉到迷茫的酒客以及屍體會那麼難抬的原因;而在那當下,我可以感受到他的體重正在變重,遂而我才警覺到是該及時鬆手了;放手之後那名同學趕緊大口呼吸,他看我的眼神也變得完全不一樣,不是不服氣、不是生氣、不再是玩笑,至於理由我完全有自知之明,因為連我自己對這份意識也感到可怕:我其實是有能力殺人的,不是用刀、不是用球棒、不是用繩子……不是透過任何其他的道具,而是僅需憑依我這身已成長至青春期的體能我就可以徒手殺死一個人。
從那之後,我便開始要求自己必須與人保持距離,除卻對於自己具備有殺人能力的自覺之外,有個想法連我自己都感到不安:如果當我說出「真想殺人」這種話時,我並不是秉持著抱怨或開玩笑的態度脫口而出罷矣,而是,我是真的想殺人,並且,我不認為這會有任問題,即便我在另一方面也很清楚就法律上、普世價值以及同理心上「殺人」這件事情是錯誤,不過……當我想要的時候,我不會有任何的心理障礙或道德掙扎,純粹是因為我很清楚自己辦得到,然後我也不願虛偽地斥責暴力、假裝自己沒有想要殺人的念頭。
我知道自己其中真實的一面相當危險,那正是我害怕的原因。是什麼區分了我與那些上了頭條新聞的殺人犯?就結果而言答案理所當然是「實際動手與否」,可是若談論動機,我不會是財務、感情、仇恨、積怨、意識形態等等,而僅僅是因為「我想」,犯罪並非達成某種目的的手段,因為其目的就是犯罪。
因此現在我所留下的這篇文章……在未來的某天會成為犯罪的預告、自白、證據以及供人研究的資料嗎?
總之,我與那些已經實際動手的殺人犯們不同,因為看的還是結果論,至少直到現在,我都還沒有將我的想法付諸實行,除此,我也還沒有具體的目標,下手的對象很重要,這不能在人際網絡中留下可以回溯到我身上的線索,另外挑選受害者的規則以及行兇的地點、時間、手法都必須安排成看似隨機的亂數,以免在側寫中被分析出提高嫌疑的交集,最後還有毀屍滅據的善後,這些同樣必須被設計成難以被歸類為系列案件……只要認真開始設想這些步驟,各種麻煩的細節就會接踵而至,並非不可能,頂多就是困難而麻煩……而我實在太懶了。
我也不願公開進行無差別的大屠殺,因為光是「我想殺人,誰都可以」這種主張從根本上就只是無格調可言的情緒宣洩而已,與自覺自己有殺人的能力並在精神上認為有這方面的需求其實存在著本質差異,如果「殺人」這個字眼聽起來終究過於駭人而刺耳,那麼不如換作攀岩、浮潛或參加馬拉松,為什麼有些人他們就是執著於這樣的活動?而且為什麼他們也願意花費心思不斷練習、訓練與規劃?摒除那些為了享受成就感的佼佼者,在當中也存著不少表現平平卻受不可名狀之欲求所驅使的人,他們自己也給不出什麼具體的理由。
為此,我其實願意接受更進一步的訓練,畢竟……別天真了,人類的歷史其實有很大一部份都建立在鑽研殺人的藝術之上,諸多科技與知識其實都只是副產品,我所談論的正是接近軍隊那樣的存在;然而在服役期間,我所隸屬的單位並未提供我有關這方面足夠的教育及練習機會,恐怕在當時──乃至現在──我對這方面所掌握到的相關知識與技術都比軍隊還要多一些;而作為題外話,軍隊也沒有教會我更多救命的技術,不知如何殺人,也不知道如何救人的軍隊,除了服務於政治目的,其存在實際上根本違反了它的本質與建成初衷,它就像是一個失能而冗餘的社會工業設計。
回歸重點:我並不是因為想要才去做,而是因為我需要,也因為我知道我做得到。與之相同地,我對於自殺與寫作也是基於一樣的道理,這兩者皆經過了時間的考驗,至今我仍沒法捨棄。
關於那些普通人給予我的建議,諸如「你想太多了」、「你應該對自己好一點」、「害你焦慮的事情其實根本就不會發生」或者「你應該專注於活在當下」,這些反而令我感到無比困惑,因為我曾試過,結果都以失敗告終,這並不是只需再接再厲、繼續嘗試就好,而是就生、心理兩種層面上,對我都無比困難,否則我又何曾沒妄想過自己可以擁有另一種人格、另一種價值觀、另一套人際關係去面對另一種生活?
話又說回來,會給出這種建議的人要不真的很幸運,要不就我的觀察……其實他們也在某種自我否定中掙扎地生存著,因此我猜想這些建議或許有很大概率都來自於他們內心的投射,一種經過重新包裝的移情作用與求救。
矛盾的是……即使痛苦,我的恐慌、焦慮、抑鬱成就了我現在的全部,穩定的精神異常可能會被解讀成異想天開,然而失控的精神異常就單純只會被看作是個瘋子而已,連人類都稱不上。
幸好我的本職是個說故事的人,任何聽似驚世駭俗的言論其實都能被我解釋成掩蓋我真實想法的託辭:它們,都只是故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