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討論有關台灣海峽的和平解決與美國勸解蔣軍撤退金門‧馬祖、及英國對台灣的看法
在聯合國方面、於同年的一九五五年一月二十五日、蘇聯副代表索波列夫、向安全理事會主席提出了:「指責美國對中國的侵略行為、勸告由台灣地區撤退陸‧海‧空軍」的決議案(參閱日本‧內閣調查室「ット年報」一九五八年p.336)。由此、安全理事會即在 一月三十一日 召開會議、討論蘇聯決議案。此時、紐西蘭代表馬樂(Leslie Knox Maro)也向安理事會提出:「台灣海峽停戰決議案」、獲得美‧英代表的同意(參閱日本「朝日新聞」一九五五年一月三十一日夕刊)。並且、在安全理事會上、同時通過邀請中國(中共)代表的紐西蘭提案。
於是、聯合國秘書長達格‧哈馬紹(Dag Hammersjkold)、即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派出代表出席安理會、以便提出意見。但在 二月三日 、周恩來電覆聯合國、反對干涉中國內政的「紐西蘭決議案」、並表示除非討論「蘇聯決議案」並驅逐蔣家政權代表、不能同意派代表參加(參閱北京「台灣問題文件」一九五五年p.116)。「人民日報」也在 二月五日 的社論「中國人民堅定的立場」上、表示為消除美國在台灣地區和遠東其他地區所造成的局勢奮鬥。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在同年 二月四日 、否決蘇聯再次的提議(討論蘇聯決議案)、結果、宣告休會(參閱日本「朝日新聞」 一九五五年二月五日 夕刊)。
艾森豪威爾看到在聯合國不可能解決台灣海峽的戰爭、乃決意進行最後的一著、即勸解蔣家政權撤退金門‧馬祖、擬把國共的武裝部隊隔開於台灣海峽的兩邊。因此、在 一九五五年四月二十日 、他乃派遣聯合參謀本部議長雷德福特(Admiral Author Radford)與副國務卿羅波杜遜(Walter Robertson)赴台、說服蔣介石撤兵金門‧馬祖、但遭蔣介石嚴拒、而沒有達成目的。後來、美國因顧到蔣介石的威信及蔣軍的士氣(恐會演變成國共合作、或蔣軍投降中共)、終於沒有再進一步的逼迫(參閱Dwight D. Eisenhower, The White House years, Mandate D. Change 1953--56, 1963, p.480) 。
此間、英國國會也在討論「台灣問題」、伊典外相於 一月二十六日 、及 二月三日 在下院發言時、把台灣的地位與大陸沿海諸島峻切的分別、並說:「沿海諸島本來就是中國大陸的一部份、但台灣在過去半世紀未曾屬於中國領土」「一九四五年九月、台灣的行政權是在聯合國最高司令官的指令之下、由日本手裡被中國接收、這並不是領土的割讓、所以其行為本身並不是主權的變動。‥ ‥一九五二年四月的對日和約上、日本放棄台灣‧澎湖諸島的一切權利、這也不是把台灣的領土權移讓於中共或國府。‥ ‥台灣‧澎湖島的法的主權仍是未確定、即屬於未決定的領土。相反的中國大陸沿海的蔣軍支配下的諸島嶼、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參閱日本‧時事通信社「世界週報」第三六卷第六號p.57)。
雲程說明:
這是Thau兄所報,史明《台灣人四百年史》的章節。描寫1955年台海危機的處理情形。
有意思之處在於,PRC未有中國代表權資格,安理會卻通過邀請PRC與會列席發言,此為「紐西蘭決議案」。這本是提高PRC政權國際地位的機會,但PRC卻以「干涉內政」反對。
美國此時已經是艾森豪政權,他們評估若勸蔣介石由外島撤退,則蔣介石有可能崩潰,為此,在崩潰之前有可能與PRC合作。此機會主義傾向,到目前為止似乎並未改變。
英國國會關心此案,和美國、蘇聯、紐西蘭等國一樣關心,這和距離遠近無關。
史明摘錄:日本外相解釋,台灣是未決定地位的領土,不屬於ROC或PRC;金馬則是PRC的領土。但較精確的說,應該是「台灣是未決定地位的領土,不屬於ROC或PRC;金馬則是CHINA的領土」。因為,在1955年ROC仍舊是CHINA的合法政府,而PRC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