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國小女生跟她的好朋友們有一個line群組,某位同學號招了一個投票,投票題目為:如果多數人贊成的話,那麼芊芊要錄一個唱歌跳舞的影片給我們看。總共有N個人,結果贊成的人數為N-1,芊芊沒有投票。她在想,這樣的投票是這樣合理嗎?
你說呢?
我的直覺告訴我不合理,哪有這種多數人投票就可以決定某人一定要幹嘛的道理,這分明是歪理。
認真思考了一下,我還真的不知道,投票這件事被定義的運用範圍為何?於是上網google一番,最後只能簡單歸納出,投票只適用於公領域,不適用於私領域,關於個人人身自由的部分,是屬於私領域,因此不適用於投票制度(少數服從多數)。
但若要講給一個孩子懂,要怎麼說給他聽才合適呢?才不會被被少數服從多數給愚弄?或者愚弄他人呢?
『如果班上全部的學生,都投票贊成老師的薪水要充當班費,老師就要把薪水交出來。這合理嗎?』
『如果全台灣的人有一半以上,都投票贊成7-11賣的食物以後都要免費,7-11就必須免費,這合理嗎?』
唉 當大人也是有講不清楚道理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