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塊在茶中浸過的蛋糕,令普魯斯特透過口鼻重拾童年記憶,寫出巨著「追憶似水年華」,重現法國社會盛極而衰的歷程。
一枚五彩晶潤的通靈寶玉,教甫落胎胞的賈寶玉銜在口中,不言而諭整部石頭記的愛恨嗔癡,洩露貪慕人間的石精身世。
一根香氣濃郁的巧克力棒,則讓兩歲半的我迷了路,預備在多年之後的另一個迷宮裡,勾串起腦海裡的記憶。
記憶,往往被封藏在某個物件裡,等待甦醒。就像一頭溫馴的獸,當我踏進吳興街恍若迷宮的二八四巷,某個消逝已久的感覺輕輕舔舐著我的心頭,酥酥麻麻的,讓人興起微醺的暈眩。我羞怯地不肯承認,自己竟然又迷路了。
原以為不會再迷路的。好強的我,心房裡有個隱密的角落,那裡簇擁著幾個自覺不甚光彩的經驗,其中之一,每回想來都是以巧克力色的黃昏作背景的,便是我兩歲半在兒童樂園裡走失,當著大庭廣眾嚎啕大哭的糗事。如今,陪著母親訪友,不過拐個彎在吳興街二八四巷的郵筒遞封信,回頭便覓不著母親的蹤影,我怔立半晌,被迫接受了這個尷尬的事實。
只是,這回走失的不是我而是母親,我任性地這麼以為。
依稀還記得人生的第一次迷路。那是個很稀罕的場合,年幼的我由父母牽著領進一座遊樂園。遊樂園裡的一切對我來說當然很新鮮,對年紀尚輕的父母親好像也是,所以我很容易便溜出了他們的視線,然後以極快的速度迷失在偌大的碰碰車廣場裡。起初我並不知道迷路的滋味是如何地不好受,當我苦苦央求爸媽讓我玩碰碰車時,壓根沒想到自己會被別車小孩手上的巧克力棒吸引而分心,竟然在迂迴的車道間繞了幾圈、與幾輛小車碰撞了數次之後,便失落了場邊那兩張熟悉的臉孔──自然是我父母親的臉孔──我認為他們應該牢牢盯著我的,但是不知道基於什麼神秘的原因,他們不見了。於是,我盡可能睜大我的眼睛,像只陀螺在原地打轉,一邊閃避發出瘋狂笑聲奔竄而來的碰碰車,一邊搜尋著父母的身影。我覺得整座廣場像套在夏威夷女郎屁股上的草裙那樣開始顛簸晃盪兜著我亂轉,面目模糊的陌生人頭臉高高低低跳起了興災樂禍的波浪舞,我的心有幼鹿狂奔,趑趄拖地的步履硬是走不出一個呼拉圈的腰圍。眼看天邊的血色殘陽即將殞落,地上的黑暗正一吋一吋吞噬我弱小的影子,一天就要結束,我卻還不識相的晾在外頭像衣架上忘了收下的的一件可憐衣裳──或者更像一截錯位墜入鼠蹊的腸子──對歡樂的碰碰車遊戲而言,我焦慮驚恐的表情可是絕對的多餘且有害啊。終於,我哭了。我不知羞恥地對著眾人哭得泗涕縱橫,彷彿被世界遺棄了那樣,駭人的高亢哭聲讓所有的碰碰車拋錨熄火,接著,遊樂園的工作人員面有慍色地出現,大喊一聲:「誰家的孩子呀?!」
這時,我年輕的父母親臉上帶著奇異的笑,出現了。他們表現得像是全程觀賞著這齣爛戲的模樣,一點也不焦急,也不愧疚,只是拉住我,低聲對我說:「乖,別哭了。」
完全不是想像中那幕感人肺腑的泣擁畫面。或許他們認為男孩子本該勇敢一點,這場迷失恰好當成一個試煉,所以驗收的過程以一種冷靜、平穩的步調進行著,好似研究生在實驗室裡慣採的科學態度,而我,只是他們的實驗品。
那麼,兩位研究生的結論是?
或許歸功於他們最後那奇異而殘忍的笑容,為了不讓他們再有類似的機會,我憑著一股對抗的意志,努力扮演一只精準的羅盤或一張詳實的地圖,把城市的街道巷弄座標方位一一塞進腦袋裡,就像對待人生其他應該通曉的課題那樣,最後,我成了一個不容易迷路的人。我不再在乎父母親有否在場邊看顧而可以盡情放肆地在這個紛亂的世界橫衝直撞,不必擔心找不到目的地或回家的路,老神在在。
現在你應該知道,再度失去方向感,失去一種可以完全掌握的感覺,是如何地讓我倉皇失措。我沿著吳興街層層疊疊的門牌與枝枝節節的巷道胡走瞎闖,流過身邊的風景有時重複出現,有時卻又完全陌生,這兩種狀況都讓我心慌。當然,我慌並不是意識到自己也許永遠走不出這座迷宮,而是擔心我的母親──我說過了,走失的可是她──我怕找不到她而讓她在這個缺乏善意的地方多待上一秒,她會遇上什麼人什麼事,我毫無把握。我想這時候如果給我一面鏡子讓我看看自己的表情,那絕不會是一張笑臉。我並不如自己想像中的勇敢〈至少不如爸媽勇敢〉,而當年在遊樂園進行的那個實驗,似乎是失敗了。
很神奇地,迷宮在我開始自省的時候突然開啟了一個出口。我看見早已不年輕的母親坐在路旁一張石凳上捶著腿,擦著汗,等著我。她一看見我,臉上立刻露出熟悉的笑,就像當年那樣。
「媽,妳跑哪去了?」
「找你啊。」她笑著說,「你還是和小時候一樣,容易迷路。」
我啞然失笑。看來,在母親的心中,我始終是個迷糊的孩子,這記憶,由一根巧克力棒開啟,無法逆轉了。
〈本文原載於《幼獅文藝》,2004年6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