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菲小學堂】兒童性騷擾 (Sexual harassement of a child)

2023/06/03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此用語的意義已具有普遍共識,在使用上不會造成汙名化和(或)對兒童造成傷害。

「騷擾」指的是「對某人施加壓力,或對某人說出或做出不愉快的事情,以使人感到煩惱或擔憂」。《伊斯坦堡公約》將「性騷擾」定義為不受歡迎且具性本質的語言、非語言或肢體接觸行為的一切形式,以侵犯某人的尊嚴為目的或效果,特別是在創造一個恐嚇的、具敵意的、有辱人格的、羞辱性的,或具冒犯性的環境(第40條)。

「令人厭惡的性評論」也可能是性騷擾的一種形式。性虐待的過程可能包含令人厭惡的性評論,或甚至以此為起點,而這些評論可能是針對兒童如何穿著打扮或其身體的優美程度,以此來讓兒童感到難堪。雖然這樣的評論並非總是導致性虐待,他們可能仍會對兒童造成傷害,可被視為非接觸式虐待的一種形式

兒童的性騷擾可能發生於學校或其他地方,而加害者可能包括老師、教練,或其他理應負責照顧該兒童的工作人員。

結論:
「性騷擾」不僅是指具有明顯侵犯他人尊嚴之意圖(目的)的性相關行為,也指使某人感受到被冒犯或威脅(效果)的具有性本質的行為。因此,它明顯與性霸凌 (sexual bullying) 相關。「令人厭惡的性評論」可作為此行為的例子,即,留下此類性評論的人不必然意圖要侵犯他人尊嚴,但其行為卻可能造成此種結果。

關於【菲菲小學堂】專題

菲菲小學堂是台灣展翅協會推出的系列專題,將透過淺顯易懂的文字與大家分享保護兒童免於性剝削與性虐待之專有名詞使用準則,每一篇文章會介紹一個大眾常使用或容易混淆專有名詞用語,透過推廣與澄清相關專有名詞,讓兒少工作者與社會大眾能夠更了解兒少性剝削與性虐待議題,唯有在各界共同合作之下,終止兒少性剝削與性虐待的目標才得以實現。
兒童性剝削與性虐待是對兒童的嚴重性暴力,然而在倡議、推動終結對兒童性暴力的工作中,我們觀察到在描述兒童性剝削與性虐待時,錯誤的用語可能帶來的不利影響,像是加深對被害人的傷害、影響政策的規劃,甚至是削弱保護兒童免於性剝削與性虐待的目標。因此,了解並使用正確的用語是非常重要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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