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在第四道當中,
葛吉夫他談到人的時候,
他奠基了一個新的語言,
他把這套新的語言,建立在一個相對性的原理當中。
我們都知道世界上有非常多的人,
有千千萬萬種人.....
我們也知道我們碰到的很多人當中,
有很多層次上的不同,
大家都理解,
那往往我們談到人的時候呢?
他會有一種矛盾,有一種從自己的角度去看人。
比如說一個宗教信仰者,
他把人分成你是天主教徒,
你是佛教徒還是基督徒還是回教徒。
從法律的人來看,一個律師看人也就不一樣,
他可能覺得人有分為,
淺在的犯罪者或者是一個訴訟委託人...等等。
葛吉夫奠基在,
這樣一個相對性原理的一套新的語言之下,
他把人分成七種人,
第一種人、第二種人、第三種人
第四種人、第五種人、第六種、第七種人。
這樣的分法很奇怪,一二三四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