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十一日是美國陣亡將士紀念日放假一天,若不是美國退伍軍人協會的阿奇兄提醒我,還真不知道就是紀念第一次世界大戰停戰紀念日呢!當天各地都有遊行,退伍的老兵也都興奮穿著掛滿勳獎章的戎裝走在隊伍中,是炫耀自己為國家的貢獻?還是緬懷著因公殉職的戰友?此時已不是這麼重要了,他們唯一希望的,就是這犧牲奉獻的傳統能繼續下去!
在同一天的報導,國內發生了張靈甫將軍的遺孀,向國防部申請補發勳獎章時,卻收到一張價目單請她自購,引起軒然大波.張將軍是愛國英雄,在戰場是國共雙方公認的悍將,不幸在孟良崮戰役陣亡,唯恐受辱,特將勳獎章著專人攜回老家供奉,不料,途中遺失,這是軍人們都應該熟知的英勇故事,無奈承辦參謀大概年齡太輕,又未熟諳軍史,就按國防部一般規定,「政府頒發的勳獎章是免費的,往後的則需自行購買」,給張夫人碰了軟釘子.
張將軍在即將為國捐軀之際,卻在意國家頒發勳獎章的安危,說穿了,論價值也不就是幾片鐵皮罷了,真有夠迂,但這就是榮譽心!一位真正的軍人是將榮譽放在生命之上的,小參謀不求甚解,一定未將申請函仔細看清,就官樣文章的叫英雄遺眷自行價購,雖然合法,但不合情理,就是行政疏失了.這也是一種軍人,但絕對是不稱職的!
單位主管發現事態嚴重,立刻道歉,並聲明嚴處失職人員,似乎也犯了流行的軟腳症,隨便抓起來修理一頓,以堵媒體悠悠之口,也沒啥道理. 小參謀犯了行政疏失,卻以厚黑學的鋸箭法來搪塞處理,這就是同為軍人,而對榮譽心有著不同的作法,看在老榮民的眼裡,不禁要問:「國軍處理事件的原則在那裡?」
嚴格說來,國防部對軍人榮譽心的提高做的太少.一個義務役的小兵或預備軍官,在服役二三年後退伍,胸口空空啥也沒有,回到家鄉能對父老子弟說些什麼?要他如何對國家、政府、軍隊產生驕傲和懷念?服役期間,也許沒有出現驚天地泣鬼神的偉大事蹟,也沒有拋頭顱灑熱血的戰鬥發生,但卻不能忽略他們在這段時間裡的奉獻,也許就是因為他們的出現,而所謂的事件才未發生.
何況回顧以前,救災、搶險、為民服務的事跡,與捍衛國家真正戰鬥的付出,相比較也不算少,犧牲的程度也是有血有淚的!「九二一震災」救險中直昇機的失事、在斷瓦殘壁中搶救災民、清理搬運罹難災民屍體、「八八風災」趴在地面聞嗅屍臭,來發掘遺骸的畫面,歷歷在目,與電影中戰爭的場景,有何不同?
軍紀的維持在於賞罰分明,而且賞應自下而上,罰應自上而下,才是智舉.沒有榮譽心的軍人,身體強健,手持武器,與流氓有何不同?僅由幾條彩色的絲帶,幾塊壓花的鐵片製成的勳獎章,所費無幾,但卻能大大的提高軍人的形象,何樂不為?可行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