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6.24 約翰福音 第五章 (19-30)_讀經分享_陳鴻恩

2023/06/21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從主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19節、24節、25節) ,主給我們三重的啟示。
啟示一:父子之間的啟示
父對子是完全的託付和高舉,19節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惟有看見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樣作。」主耶穌跟父之間那個完全的倚靠、尊重和順服表達無疑。耶穌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看見父所作的,子才能作,而且照樣作。作的完全,一點不虧欠,不缺乏,也不越過,就是完整照著父所作的去作。
「父愛子,將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給祂看,還要將比這更大的事指給他看。」21節「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給子,叫人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耶穌一路卑微,為了高舉父,順服父。父將子高舉,把審判的權柄給耶稣,把復活的權力給耶稣,也叫人尊敬子,如同尊敬父。
啟示二:救恩的啟示
24節「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怎樣能得永生呢?要「聽主的話,而且又信差主來的那一位」就是父 神。我們不僅得到永生,脫離將來的審判不被定罪,而且也「出死入生」了。得享天國永生居住福份。
啟示三:復活的啟示
25-29節「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 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祂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賜給祂行審判的權柄。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祂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在這復活的啟示中提到兩件事情,復活是在主的身上。當主耶穌叫拉撒路復活時,主耶穌講了那句非常有名的話,《約翰福音》11章25節「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英文翻譯有的是:「我是復活,我是生命。」父是把復活的大能,不僅在子的裏面,而且把復活的能力、權柄都賜給了主耶穌。所以,人聽見神兒子的聲音,死人都要活過來。
結論:
我們都需要面對的不只是成為一個聽道、靈修、事奉,希望我們能把這樣的真理,真當回事,很認真遵行,更喜樂地面對,知道我們將來,是要去見主,是要為著這一生所行的,在主的面前交賬。以賽亞也禱告說:「我們在你行審判的路上等候你」(賽26:8),他預備好了。阿摩司也告訴我們:「你當預備迎見你的 神」(摩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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