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很久,才發現。自己越是孤孤單單的,從小到大,一路有同學,朋友,到後來的同事的陪伴,到最後,我們本來有一個共同的目標,最後卻各自離散,好像本是這樣的,誰到後來都不想要一個人,但越是抗拒,就越難以掙脫。
孤單,像是個寄生蟲,總是寄生在我們身上,我還沒談到生離死別,越是別人的關心,到現在這個年紀了,越覺得,可貴跟珍惜,到底是什麼,注定了我們一路上是給予還是被給予。被給予的他們,著實令人忌妒,光鮮亮麗。彷彿剛開始就比別人幸運,但一個人這件事,最後還是包裹著我們,我們以為自己夠好,但在別人眼中,總是不夠好。一首歌,可以難免平息我們的傷口,我們忘了,獨自地發光發熱,那是多麼重要。我們種是在人群中找尋自己的位置,工作中也一樣,雖然很難碰到喜歡的工作,但是我們做好自己的崗位,我們在工作中的努力,化為了成就感,雖然在別人眼裡那可能不算什麼,可是當我們經歷了決定,經歷了面試,當領到薪水的那刻,還是覺得感動不已,那可是我用我的生命換來的金錢。沒有人有資格貶低另外一個人的價值,而且人比人,真的是氣死人,我們如果可以把自己的能力,換作是另一種回饋社會的方式,又能夠讓自己有所得,這真的是兩全其美。雖然得到的可能沒有別人的多。但是如果真的有那麼一天,誰不希望自己真的能被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