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指的是年齡層偏中年的人們)也許由於先前的觀念尚未更新、導正、或容我無禮一點:尚未跟上,而造成他們時常將藝術(檯面上大眾普及、可輕易接觸、理解、甚至探入研究的曝光率極高的藝術領域,如歌唱、音樂、舞蹈、戲劇、主持)過高程度的娛樂化,將「藝術」這名詞直接與「綜藝」、「歌唱」無縫連結(或自動與「美術」、「繪畫」畫上等號,就這兩種人),倚向「博人一笑」的娛樂領域(其實娛樂產業的內容物件本質是表演藝術,而演藝當然是一種藝術,但不概括所有藝術種類,不是叫作「藝術」的就是娛樂,因為並非所有藝術形式的被創作生來就是要來取悅、逗樂民眾的,具備娛樂、玩味性質的,更多是為了倡議、控訴、揭露、意識傳達、體驗沉浸、情感渲染、自我表述等多樣目的),甚至是「不正當」、「不太像工作」的邊陲職業類別,因為大眾認知中的工作就應該要是沉悶的、嚴肅的、精神緊張而壓力大的,顯然藝術(在此就是指娛樂文化、綜藝產業)在他們眼裡不具備這些屬性(而且誰說娛樂行業從業人士壓力不大?不需要、沒資格嚴肅以對?),舉凡演藝事業、藝術展演,就會立刻與「娛樂、其他日常」勾搭聯想在一起,無不是他們下班放鬆、茶餘飯後的閒談內容,毋須過度用腦、思考忖度,沒有壓力甚至可以沒有意識、用不著動腦的純談論、觀賞、聆聽,以各種形式接收他們認為是娛樂、並非一定要存在但存在能使生活增添樂趣、喜悅的(就這樣而已)、不應該成為人生重心、佔據太多時間的「藝術」,其存在的意義是用來娛樂、療癒身心的,來使生活增色的,意即不是重要的、更不是最重要的,不會也不該占走他們人生太多時間比例的(所以他們才會認為演藝、或更廣泛一點,藝術的執業者都是不那麼正式、整天不切實際的只知追求「夢想」而「不務正業」(他們還是認為人要有個正當的、至少得體的工作,藝術不是一種執業)的遊盪者,還會「委婉」的以「自由業」稱之),以一種彷似聊八卦的心態看待藝術,不願承認是因為自己看不懂、不懂得欣賞或自認為已經正在欣賞而撇除、忽視藝術領域專業空間的論及,直接粗閱淺面表層的、老少咸宜的、容易接近的部分,也就是藝術流行通俗的意涵表層(當然有些藝術專門體現通俗大眾的風格,追求普普文藝,大家都聽/看得懂,但並非所有藝術都適用),用以日常清淡的口吻(或筆調)閒聊(已經是"聊"了而不是"談"、"論")來介入一般對外行人而言晦澀艱難的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