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自提是最省事但效益相對低的一種投資方式。
根據勞基法規定,雇主需每月提繳勞工工資的6%作為勞工退休金,這筆錢會存入勞工的退休金個人專戶裡,等勞工年滿60歲即可請領。這基本的6%勞退提繳是要由雇主負擔,所以薪資單上不會有也不應該有這項扣款。
「勞退自提」則是由每月薪資中,額外提繳1%~6%(可自訂也可修改)進退休金個人專戶。不管有沒有自提,雇主都必須提繳6%到個人專戶內,若勞工有額外申請勞退自提1%~6%,每個月提繳的金額為工資的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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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看出,自提的比例愈高,每月實領的金額就愈低,但少領的薪水不是不見,而是每月提繳到個人專戶,退休後才可以領取,是一種簡單、好執行且相當有效的儲蓄方式,但因投資報酬率不高,只能做為保底,無法只靠這個達成輕鬆退休的目標。
適用勞退自提的對象大概有兩種:
- 本業薪資夠高,勞退自提後可以降低所得稅率的級距。通常符合這情況的人,自身都有足夠的財商觀念,有一套專屬的理財方式。
- 存不住錢的人。不管任何理由、任何原因、任何情況,只要無法固定每個月存下哪怕只是100元也好的人,就適合去申請勞退自提,強迫每個月存下薪資的12%到退休金個人專戶,同時兼顧最基本的「儲蓄」和「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