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提到,自創不繳稅是「逃稅」,灰色地帶是「避稅」,法規下的規劃是「節稅」,每個人都擁有合法節稅的權利。想聰明節稅當然就從了解遊戲規則開始,和保險費用一樣,稅是不可免的支出,但如果我們可以合法節稅,可以累積的投資資金也同時增加了。
是否該自提6%勞退金的兩層思考
- 第一層: 6%可以抵稅,應該要參加
- 第二層: 有節稅但未必符合整體財務規劃
自提與否各有支持者,支持者認為可以節稅,反對者認為勞退基金平均3%的投資報酬過低,作者認為兩邊各對了一半,關鍵是應該要把台灣所得稅有5~40%的級距納入考量。
書中以四個不同年紀、不同所得稅率的個案為例,對比勞退基金、台灣50與美國標普500的投資報酬,15年下來因為年化報酬率(大約是3-7-9%)的落差,可以產生幾百萬的差距,尤其年紀輕、所得稅率低的個案差最大。年紀大,所得級距高的個案則差距則會越來越小。海外許多已開發國家很早就開放勞退自選,可以自行選擇各式各樣有競爭力的基金,沒有像台灣有侷限於勞退基金的限制,加上可以節稅,這時就完全鼓勵參加。
被忽略的延稅可以有多大的效益?
巴菲特強調「稅後總報酬」,作者再次以數字舉例,在稅率28%投資報酬率10%的前提下,相較一賺錢就出場扣28%所得稅,長抱30年延稅帳戶則可多出高達116%的收益。
台灣沒有像美國有這麼多的延稅商品可以選擇,對於一般個人是比較常見的做法如下:
台灣股利收益需要併入所得課稅,單筆金額高達兩萬時,二代健保補充費,對於股利金額高者相對不利,在此基礎下不建議參與除權息。相較之下台灣基金多半不配息,直接轉入本金,獲利贖回時會以資本利得稅來處理,相對來說是和高稅率的人士另一種可參考的工具,但仍有出售證券交易稅為千分之3。
善用海外所得較高的免稅額度: (1) 海外所得100萬元以上 (2)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才需要課最低稅負。這代表如果你有250萬的股利,如果屬於國內股利所得,至少也需要繳28%的分離課稅(70萬),但如果是海外股利則免課所得稅。
善用某些金融商品的分離課稅: 分離課稅代表該所得不併入綜合所得稅,這類商品還蓋公司債、公債、金融債券、短期票券或不動產投資信託等,多半課徵10%稅率,如果有適合你投資組合的風險承受的產品,可考慮納入。
讀到這裡,發現其實是同樣的理財概念邏輯:「不要小看每一筆微小的金額隨著時間所產生的龐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