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恐怖受難者李碧霞:
「我爸爸李喬松,在日本時代做過別人的薪勞(sin-lô,夥計),自己也做一些小生意、開墾農場,並且是臺灣文化協會、臺灣農民組合的成員」、「因為和農民組合接觸的緣故,我們家很早就與謝雪紅、楊克煌、許月里等左派的人認識」、「例如謝雪紅就跟我們家很熟,她被日本人關了九年,出獄後在臺中市區開三美堂百貨行,照樣跟我們來往,大家總是叫她為『おばさん』。」
「1947年,發生二二八事件,......臺中地區也很快就響應了臺北的抗議事件,在事件裡,我爸爸跟謝雪紅、楊克煌、謝富等人都處於領導地位。大概是3月2日,他們在臺中戲院舉行群眾大會,會中有報告臺北的二二八事件發生情況、批評國民黨的腐敗、反對不公義之事等等,可是演講尚未結束,群眾早已憤怒至極,自此在街上產生了好幾天的暴動,我爸爸和哥哥(李舜雨,又改名為李韶東)也一直在外奔波。」
李喬松為臺中霧峰萬斗六人,曾與謝雪紅於戰後組織「人民協會」,在老臺共林兌的口供中稱李喬松與謝雪紅意見不合,而二七部隊副官古瑞雲的回憶錄亦描述曾目睹李喬松與謝雪紅針對「臺灣自治」問題爭得面紅耳赤。二二八事件後,李喬松與兒子李舜雨祕密發展地下黨組織,後因情治單位搜捕嚴密,與李碧霞的丈夫陳火城潛往中國。李碧霞後來被指控:「其父其夫均係叛徒,思想素受毒化,竟於卅九年間時住魏萬成家,宣講匪幫軍隊在大陸進展情形意圖煽惑」,判處七年有期徒刑。
李碧霞表示:
「政府為什麼要抓我?我犯了什麼罪?這一切都是有一位叫做李漢堂的人咬我的。李漢堂是中部人,跟我爸爸有點關係,曾加入武裝部隊(中部武裝委員會),他自首後沒事,卻一直咬我。」
「到了第三天,保安司令部保安處的李葆初辦了一桌酒菜請我,李漢堂出席,席上他們更找來寶斗人陳篡地向我勸說。陳篡地以前是農民組合的人,也常常來我家,大家都有認識,我們叫他『おじさん』。陳篡地跟我說:『碧霞,我選擇自首,全部都坦承不諱地說出來,這樣我就沒事了,妳也把知道的事情都說出來吧。』我回答他:『おじさん,我不知道你想要我講什麼,我能講的都是實話,不知道的、不是事實的要怎麼講?無影無跡就亂說話,萬一害到別人,這樣子好嗎?』」
在獄中李碧霞曾與辜顏碧霞同住,與另一名獄友周碧霞並稱「三碧霞」,李碧霞:「那時候辜顏碧霞也跟我同房,......我知道她有寫過一本小說,好像是關於她嫁去辜家的事,我沒看過,只聽說辜家很不高興。」當李碧霞刑滿欲出獄之際,獄方以「思想未改」為由,延長監禁時間十個月,直到1961年才出獄。出獄後,李碧霞在紡織工廠覓得擔任舍監的工作,直到1980年代末期才能與哥哥李舜雨、前夫陳火城相會,此時陳火城已另外娶妻,而父親李喬松於文革時期遭到批鬥,1981年病逝,父女終未能再次見面。
徵引書目
1. 古瑞雲,《臺中的風雷:跟謝雪紅在一起的日子裡》。
2. 許雪姬主編,《獄外之囚:白色恐怖受難者女性家屬訪問紀錄(中)》。
3. 〈查報謝雪紅、楊克煌之詳情〉,二二八事件檔案資料庫。
4. 〈可疑分子考管—謝雪紅訓練女李喬松等來台案〉,《內政部警政署》,檔號:AA01010000C/0038/301.1/0052。
5. 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