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陳雪的《寫作課》,提到她因為喜歡寫小說,也視之為最重要的事,所以每天起床後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寫小說,總是在寫完小說後才開始進行其他工作。
她認為重要的事就是要先做,況且這重要的事是她所喜歡的。
我雖然認同重要的事理應先做,但實際上我卻總是會將重要的事留到最後才做。
怎麼說呢?譬如我面前有一件重要的事和五件沒那麼重要的雜事(雖然是雜事,但還是得處理),為了能夠專心做那件重要的事,我必然會先處理好那五件雜事,這樣我才能心無旁騖地處理重要的事,否則我總是心有牽掛,無法專心起來。
對我來說寫小說當然是重要的事,但我通常不會在一天的開始便進行小說創作,因為有太多雜務了,我總得先完成所有雜務,再沒有其他足以讓我分手的事,我才會坐下來打開寫作軟件。
如果有其他稿要寫,我也會先寫完其他稿才開始寫小說。
理由是我不想因為未完成其他稿而急著寫小說,我想慢慢的,靜靜的寫小說。
我得承認,有時候我是在逃避,越重要的事情越可怕,怕自己會搞砸,怕做出來的成果不好,於是總是不敢開始,直至避無可避,急或不急的雜事都完成了,還不開始啊?
好啦,乖乖坐下來開始了,寫得好不好在這階段不是重點,重點是總得先寫完,才能談好不好啊。
重要的事,無論如何也是要做的。
至於重要的事先做還是後做,並沒有統一答案,大概因人而異,重點是最終有做啊。
儘管我不會說自己有拖延症,因為我從來不會遲交稿,不論什麼工作也會在死線之前完成,至於我是在什麼時候做,那就別管嘛。
PS. 《寫作課》真的好好看,尤其是對寫作人來說,看高手的規律和心得,看高手的挫折和堅持,在在給寫作路上的同路人一份充滿包容和希望的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