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他的行為會讓自己受益,的確當下會有損益,不過用長遠的角度來看,卻是很大的受益,我們太多人只在乎眼前的一切,都能夠今天得到明天有效果,這要舉動簡單是天方夜譚。
曾經財商老師接受過許多學員說過能否今天學過財商能力明天就兌現,當你聽到這樣的話,你覺得有可能嗎?我們學習,只是提升對外界的見識,從認知當中去落實,才能夠獲得體驗,我們學到別人的能力只是拾人牙慧,自己生髮的才是真正智慧。
同樣的把這個理念套用在利他身上,是不是也能夠發揮這樣的效應呢?而且在張磊的《價值》這本書上,他也強調與時間做朋友,這樣一來,發揮效益才能夠發揮。
這麼多人的證明,我們還要質疑嗎?可惜人類終究還是會眼界為憑,只是不願意花太多時間去深思熟慮,所以才會淪落自怨自艾。
總而言之,試一試有可能會有機會締造成就,你認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