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家源/雙北報導】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常常會遇到身體不適的情況,而尋求藥物來緩解症狀。然而,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提醒民眾,藥品與一般商品不同,不當地取得及使用,可能會對身體健康造成負面影響。因此,食藥署特別強調「正確用藥五不原則」,提醒民眾在使用藥物時要謹慎小心。
「不聽信」他人推薦藥品
當我們感到不適時,往往會遇到親友推薦某種藥品或業者宣稱特效的藥物。然而,食藥署提醒大家,每個人適合的藥品並不相同,因此不應盲目聽信他人的推薦,而是應就醫或至藥局諮詢藥事人員,以獲得專業的建議。
「不亂買」來路不明藥品
對於有用藥需求的民眾來說,應該前往醫師開立處方藥或藥局購買指示藥品,切勿購買來路不明的藥品。近年來,許多假冒藥商或藥局的網站在網路上販售藥品,然而這些網站多數屬於非法境外網站,並且可能寄送不法藥品到台灣,購買者可能違反藥事法輸入禁藥之規定。
「不亂停藥」以避免病情惡化
民眾在使用藥品時應該依據醫囑或藥袋標示,按時服用藥物,切勿因症狀緩解而擅自停藥。這是因為病情可能隨時惡化,而自行停藥可能導致後續治療的困難。
「不共享」藥品給其他人使用
每個人的體質和條件都不同,即使出現相同的症狀,適合的藥品種類和劑量也可能不同。因此,民眾不應將自己的處方藥提供給他人使用,以免延誤就醫或導致不良反應,造成身體和感情的傷害。
「不囤積」使用剩下的藥品
有些民眾習慣將治療後未使用完的藥品儲存起來,以便未來需要時使用。然而,食藥署提醒民眾,每次病情可能不同,自行使用過期或不適合的藥品可能對身體有害無益。因此,不要囤積藥品,而是按照醫囑或藥事人員的指示使用藥品。
食藥署再次提醒民眾,每個人的身體狀況不同,若有身體不適,應就醫治療或至藥局諮詢藥事人員,並依照醫囑或藥事人員指示使用藥品,才是用藥安全的不二法門。
【新聞來源】正確用藥!別自己當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