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還記得在小學時代,學校時間表分為「夏令時間」和「冬令時間」?筆者一直都不明白為什麼要區分冬天和夏天時間。最近筆者終於找出了答案,為香港引進分開夏令時間和冬令時間概念的正是香港前宗主國英國。對於一些位於緯度較高的國家 (例如:英國 ) ,它們日照長短會隨着冬天和夏天時分而不同,夏天陽光較早出現,冬天則較遲出現。人類是日間動物,喜歡日間工作,晚上休息。人們心理會認為天色漸暗時,便是人們應該停止工作,回家休息的時候。1895年,一位名叫喬冶.维農·哈德遜的紐西蘭經濟學家首先提出了夏冬令時間概念,他建議將夏天時間撥早1小時,讓人們能夠善用日光,讓生產力得以提高,因此夏令時間又稱為日光節約時間。
回望現代社會,每天都有「山居一日,世上千年」感覺,每天都有新的事情充斥着我們思維,當採用這些思維時需要提醒自己,縱言我們有權力影響事情走向,但不要忘記以不影響他人為前提作為思考目標,這就是所謂的「軟著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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