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消失中:是幻覺或真實現象

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防治酒駕宣導在各國都是重點工作項目。

大家好,我是A.P Penlight,記得十年前,剛通過警察特考,在警專受訓期間,一位講師在上「警察倫理」的課程時,從來沒講過「警察倫理」的內容,反而都在討論「酒駕罰則」,每次上課就會放一堆酒駕新聞、影片,然後政府歷年修法處罰越來越重…之類,最後都會下同一個結論:

「雖然對酒駕者處罰越來越重,可是…酒駕只會越來越多而已。」

我到現在還是不懂「警察倫理」跟「酒駕罰則」有什麼關係,可是在從警之後,我對老師說的這句話倒是很有感。

酒駕,真的抓不完

在酒駕剛立法取締的前幾年,據學長描述,當時一班兩個小時取締酒駕,就會攔到好幾個駕駛有喝酒,也因此很多警員只抓酒駕就能拚積分升巡佐(酒駕巡佐)。(順帶一提,由於當時沒有酒精感知棒,所以初步都是請駕駛吹氣在警員手上,再聞看看有沒酒味,這也算一種職業傷害吧)

(早期的人體酒精感知器)「先生,麻煩你吹氣喔。」

(早期的人體酒精感知器)「先生,麻煩你吹氣喔。」

而我從警6年後,也被指派到所內專責取締酒駕的角色,從一開始完全不知道怎麼辨識酒駕,怎麼攔查,到成為「臺中市警察局除醉專案」的績優人員,才體會到,酒駕…真的抓不完。

在108-110年之間,在路上還常常會攔到酒駕3~5次甚至以上的累犯,因為就算送到法院,只要是未肇事的單純酒駕,大多判六個月以下,只要易科罰金(一天1000元)或易服勞役(去當清潔工掃掃地),馬上又可以把車領回繼續騎,而一堆累犯也知道酒駕大多輕判罰錢而已,只要有錢根本罰不怕。

雖然這期間罰則有越來越重,不過,對我們這些第一線的警員來說,真的一點感覺也沒有。一直到111年開始,才有明顯的改變。




酒駕變少的轉機

從111年開始,酒駕數量明顯減少了,少到我們都以為感知器是不是故障,怎麼繞了幾天都沒亮過。而有那麽明顯的差異,要歸功於兩項重大改變:

  • 酒駕真的會送去關了:未肇事的單純酒駕開始判六個月以上,也就是不能罰錢了事。
  • 吊扣車牌:111年3月31日酒駕新法上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9項規定,車主的車輛牌照將一律吊扣2年。在這之後酒駕者的車會被拔車牌,兩年內這台車形同不能用。

就是這兩項規定,酒駕累犯因為怕被關又沒車,讓酒駕件數越來越少,雖然這表示酒駕巡佐要變成時代的眼淚了,但對一般民眾來說,這可是天大的好消息。

借鏡日本:

雖然酒駕確實減少了,但看看日本,我國還是有很大的進步空間。日本在早期跟臺灣一樣,酒駕猖狂,雖然一直宣導及取締,但成效緩慢,酒後駕駛引發的交通事故已成為重大社會問題,在2006年8月,福岡縣發生一起嚴重事故,造成3名幼兒死亡,政府才痛定思痛修法,先是增加提供車輛、酒類及共乘者的刑罰,接著又提高酒駕的罰則,才讓酒駕數一路下滑,也因此日本的人口雖然是我們的五倍多,但酒駕數及酒駕死傷人數卻遠低於本國的原因。

日本警視廳酒駕死亡事故人數的逐年變化,可以看到在逐次修法後,人數大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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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警察廳的反酒駕宣傳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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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與我國最大的差別,就是除了對酒駕者施以重罰,連提供車輛給酒駕者的人,也比照酒駕者的刑度一樣重罰。

  • 借車者:如果酒駕者無法正常駕駛,借車給他的人也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萬日幣以下的罰金。
  • 供酒、共乘者:提供酒駕者酒類飲料的人,坐在酒駕者車輛上的人,則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50萬日幣以下的罰金(酒駕者無法正常駕駛時);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30萬日幣以下的罰金(駕駛酒測值超過0.15mg/L時)。

所以日本的居酒屋老闆絕對不賣酒給可能酒駕的客人,甚至先確認客人有無指定駕駛,就是這個緣故。也因此雖然日本還是有酒駕,但件數比本國少上許多。

依造我國滾動式修法,希望能慢慢比照日本的罰則,但不管多重的處罰,還是要靠警方持續攔檢才有成效,所以下一篇,我會分享我多年來的攔檢技巧,也告訴讀者,就算再小心的一般人,只要漏了「ㄧ件事」,也是有可能不小心酒駕。最後,希望大家都能拒絕酒駕,守護自己及他人安全,讓我們一起加油。

這裡是A.P Penlight,想瞭解臺灣警察的日常生活和法令現況,歡迎關注我的文章,你的鼓勵是我創作的動力,我們下次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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