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的功能比較像護身符(本來要說背景板的),這次連出一張嘴的時間都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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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的故事主角是我那個做工安的女生朋友,甜美可愛、童顏巨乳(樓歪了),工地總會有隨性(沒有水準)的工人。
那天是某工人不經同意要闖進工地裡拿東西,身為工安的職責就是要把人攔住,然後工人就開始理智斷線在line群裡亂罵人,用字都是汙辱女生的字眼,理所當然我朋友非常的不開心。
那時後還在上班,剛好接到電話。
我:去告他,直接去警察局報案,對付痞子就要用讀書人的方式。
朋友也很有執行力的,中午左右就去警察局報案了,不用想你要告哪一條,反正警察會幫你想。
我讓她把工人罵人的對話全部截起來,等開庭
這種小事基本上就是地方法院的簡易庭,其實也不用太緊張。雖然對方是原住民可以請法扶,某時後法扶也沒啥鳥用,如果案主又是個腦包的話,其實也很難辯護。
那天,本人因車禍剛出院,在家修養不需要上班,問朋友說:我需要陪你去嗎?
我就跛著我的腳,陪著她到地方法院,然後在簡易庭門口閉目養神,因為我不是律師不能進去。
後來聽朋友的轉述,被告在那邊蝦掰到法官跟書記都聽不下去,我覺的法扶可能有些無語。
第二次是地方法院的調解庭,因為被告的恐嚇是公訴罪,如果調解庭有調解成的話,法院會視情況判被告輕一點。
調解庭是可以進去的,但是只有當事人跟律師可以說話,這次的法扶真盛氣凌人到我真的很想直接當庭幹爆她,只是怕被法官趕出去(因為之前出聲被法官警告),我也就沒說話了。
被告遲到、證件沒帶、錢沒帶、啥也沒帶,律師在那邊抓著小點說,如果她的當事人匯款我方不撤告怎麼辦,然後在那邊說我當律師十幾年什麼的,法官聽到火了就直接電回去,我當法官二十幾年了,什麼沒看過。
本來我想直接讓我朋友調解失敗的,那個律師真的讓人很火大,反正我朋友是排休,要來法院就排假來就好了,工人做一天有一天錢,他還是那種高空桿接的師父,一天好一一點破萬都有,誰虧還不一定。
anyway, 後來就被告就付錢合解,其實就小錢而已,沒多少,這件事就這麼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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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有跟朋友說,這件事可能也拿不了多少錢,了不起就萬把塊,但是就圖一個爽。
說這兩個故事也不是說我多厲害,她們倆要啥都不做,什麼也不會發生。
我們被教導要和氣,不要衝突,也不習慣跟人爭執。
但是我想說的事,不管這件事的結果如何,每個人受委曲的時後,不要總想著別人要出來幫自已說話,不是說這件事情不要期待。
而是每個人都要有保護自已的勇氣(不是能力,能力是需要培養的,但是需要時間),我們為什麼要被欺負而不坑聲,要勇敢的為自已做點什麼事情,如果自已都不肯為自已做點什麼,又為什麼覺得別人會幫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