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人們鼓勵我寫出自己的亞裔經驗,可是我還是得用白人詩人可能書寫的方式去寫——與其說是模仿一位白人詩人,我其實更像是在模仿一位在概念上模仿亞裔詩人的白人詩人。
金明美第一次讀我的詩作時說:「你為什麼要模仿別人的語言模式?」我說:「我不知道。」她說:「你對語言最早的記憶是什麼?寫一首源自回憶的詩給我。」
我讀過一個關於薪資的研究:在同樣的工作環境和內容之下,員工面臨兩種選擇:一是所有人的年薪都調高,但該位員工卻是所有員工裡薪資最低的一位;二是所有人的年薪都減少,但該位員工卻是所有人薪資最高的一位。
理想上而言大家應該都會選前者吧,但實際狀況是研究數據大半選了後者。
理由很簡單,那是種相對的比較。每個人都希望自己在群眾之中是特別受到重視的,就算是在更惡劣的環境裡,也希望自己是貧民中的貴族。
在美國的非白人族群們也遇到相同的情形,書中描繪的是除了白人之外,其他種族移民也在下層相互傾軋,排序,順從於美國文化和語言,即使會遭受羞辱也要想盡辦法往上爬,盲目地讓自己「更好」,也許和其他非白人族群的他者劃出界線,展現出高人一等的樣子;卻也因為這樣的馴服順從,讓自我消失在這個國家裡。
懷抱著美國夢,或是憧憬自由的人們身到此處,卻在各種語境裡「消失」(不是「被消失」)。消失的其中一個原因是其他族群或少數者所表達的情感和想法不符多數的理解範圍,感知能力不對稱,因此被指稱這些感受的表述是「次要的」、「不重要而被抹除的」、「你自己想像出來的吧」,或是批評為「不知感恩、有攻擊性」(聽起來很熟悉對吧,跟「年輕人就是不知足」很像吧)。
另一種消失,就是上面說的對反側。為了讓自己靠近語言權力核心,讓所表達的事物能夠跨進「合理」的範疇裡,於是背棄的原本要表達的真實,順從了多數的語境,讓自己成為「多數所想像的少數」。
書寫或表達不該是讓人自由嗎?站在台上的喜劇演員沒有遁辭,沒有遮罩,他無可避免地承認自己的少數者身分,於是只能運用那些被指稱他者的詞彙(像是N開頭的歧視族群名詞)反過來玩弄,並諷刺自陳:「我到八歲前都是個孩子,然後就成了黑鬼。」此邏輯跳接的哏有效,卻也在笑中令人深省。
而文學也是如此嗎?在作者的反思中,過往有色人種作家所書寫的種族創傷故事都有所限制,將創傷私人化、病理化,並且時空設定在與世隔絕的家庭內,讓這樣的痛苦跟美國或白人無涉,好讓讀到此書的讀者感到事不干己,卻能從中攫取自己所需的感動。少數者感受要如何表達才能「既符合傷痛原始的模樣」,又能「說服不平等結構的其他多數:我所感知的就是現狀」。你我都知道次要而微小的感受不是不重要,但訴說時如鯁在喉的原因為何?會不會語言本身就是一種向多數妥協的共犯,或是工具?
洪朴凱西求學時被老師點醒一件事:詩歌的形式電路不是仰賴你說了什麼來充飽電力,而是你沒說出來的話。詩歌就像一張網,其中捕捉到的是各種結巴、猶豫,而非完美成形的語句,而且關注沉默本身既是一種詰問的過程。以在大屠殺中失去家人的猶太裔的國詩人保羅.策蘭為例:
他在兩種狀態之間巡航:訴說的不可能,以及在這種不可能中尋找媒介來訴說。
為了符合多數所需,把個人經驗轉譯成多數的版本是必要的嗎?還是沉默跟難以辨讀本身就是一種政治、一種行為藝術、一種訴說?我想到的跟譯者後記的陳千武老師類近,是那些跨越語言的一代詩人群們:
聲音/杜潘芳格(1967)
不知何時,唯有自己能諦聽的細微聲音,
那聲音牢固地,上鎖了。
從那時起,
語言失去了出口。
現在,只能等待新的聲音,
一天又一天,
嚴肅地忍耐地等待。
夜曲/林亨泰(1955)
喋不休的 我的筆
我的筆 該擱置的時候
ㄧ……ㄦˋ……ㄙㄢ……
ㄨˇ……ㄕˊ……ㄧˋㄅㄞˇ……
聽聽
那些我心臟之跳動的深落於
死寂之中的活生生的聲音
ㄧ……ㄦˋ……ㄙㄢ……
ㄨˇ……ㄕˊ……ㄧˋㄅㄞˇ……
聽聽
那些繼續不斷地來尋找我的
那些活生生的鳴動著的聲音
或者是現代主義之下的「不說的說」、「言此意彼」。
書名《Minor Feelings》說的,那是這些沉默/沉沒吧。
然而我總是要回想自己的書寫,以及當自己以為看到文字頗具挑釁意味時該如何思辯?在多元文化潮流退去,而又逐漸變得單一跟極化的此刻,似乎都得更有耐心、放下被規訓好的品味閾值,仔細判讀表達與不表達其背後的訴說和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