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真巧!我們都是人」這本書裡面讀到一篇讓我感觸極深的章節,我們人終其一生好像都很忙,忙著升學、忙著出社會工作、忙著買房買車、忙著娶妻生子,似乎每一個階段都有應該要追求的事物,然而是否擁有一切時才算真正的活著?
26歲的我開始思考為什麼需要去追求?追求到了然後呢?內在是否真正感到滿足及愉快,還是目標達成後的空虛感又使自己趕快往下一步邁進?
書中提到所謂的追求,不是指職場生涯規畫這類的目標,而是探討更深層的課題:
1.我們的生命究竟要追求什麼樣的理想和願景?
2.如何從人生的願景來建構我們的志業?
3.如何將職業和志業相結合?
作者提到透過建置自己的「人生觀」來探討及回應以上這三個問題。
在教育百科中說明「人生觀」為人對生活所抱持的見解及處世態度,舉例來說可能他人堅信的理念為:「人生苦短,即時行樂!」那自我一定會秉持著這樣的想法去生活。
而我呢?我的人生觀又是什麼?「簡單生活,利益眾生」!!??突然覺得在思考自己人生slogan XD可...卻是我開始嚮往的一切。
如果不是因為有確診我無法體驗過原來簡單生活帶來的踏實感勝過於金錢,如果不是因為無意間幫助到他人帶來的幸福感,也不會那麼早就開始體會行善的道理,這章節意外的讓我用更廣闊的視野去看待人生~
小小反思大家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