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軍東征標示著騎士文化黃金時代的到來,因為他們都背著一個十字架被稱為十字軍,十字軍被認為是完美的騎士。從異教徒手中奪回聖地,保護無助的朝聖者,被看成是騎士的最高天職。作為回報,教會紛紛將騎士團置於自己的保護之下,使之成為跨國的組織。許諾他們教會財產以及種種宗教特權,免除十字軍騎士的懺悔。教會土地上十分之一的收入被用來支付給騎士團,作為保護朝聖者去聖地的費用。 1099年,耶路撒冷被攻克,但聖地和東方的拉丁國家還是被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包圍著。成立一支常備軍的需要日益迫切,於是定下了專門的軍事條例,成為了所謂第四教條,即長久的與異教徒作戰。十字軍的團體紛紛成立,宗教為聖殿騎士團和醫院騎士團鍍上了崇高的光環。
像教規一樣,騎士團規對每個成員具有相同的約束力。信念與教條將不同出身不同背景的騎士凝聚在一起,彼此友愛,擁有相同的立場與目的。同時還規定了他們對信仰的忠誠,對領主的尊敬、對言語的謹慎,戰場上的公正與寬容,以及恪守榮譽和謙恭的原則。
於是騎士制度獨立於封建制度的地方也產生了,十字軍的團規與教規之間有許多相似之處。騎士精神中基督徒的種種美德,就在此時形成。十字軍的身上既有修道者的虔誠,又有貴族的氣魄。一般來講,喪失領地的破落貴族或者沒有獲得繼承權的世家子弟只有兩條合適的出路:教士或者軍人,顯然後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解放聖地的狂熱和教會許諾的巨大利益是無法抵擋的,不少平民變賣家產購置裝備只是為了去東方。於是這些職業軍人就紛紛參加大貴族的衛隊,隨著國王或皇帝去東方,嚮往著豐厚的戰利品,或者豐厚的贖金。
這些軍人穿樸素的服裝,過清苦的出家人生活,用守護聖徒的名字重新命名,在大貴族的指揮下戰鬥,為教規所約束,因捐贈而致富。自願獻身這項事業的騎士成了完美的典範,於是紅鬍子腓特烈一世,獅心王;理查一世還有奧古斯都腓力二世都成了楷模,後者死後被追封成聖人,雖然在國內時他們都殺過不少教徒。這些十字軍團體就是後來英國嘉德騎士、勃艮底金羊毛騎士,薩伏伊的愛伊霞特騎士(Annuniziata),法國聖米開羅騎士和聖靈騎士的前身。
所有這兩種騎士都由他們的侍從護衛著,侍從的騎槍尖上掛著長三角形的矛旗。這些旗幟的規格是統一的,上面繪著家族的紋章。相應的,騎士分成兩個等級,侍從也有兩個等級,Squire指較為年長的侍從,隨著主人參加戰鬥;而Page相當於勤務兵,多為接受騎士訓練的孩子,當時每座城堡都是騎士學校。這些侍從在青年時代完成訓練後,經過成人禮就可以成為正式的見習騎士。有些人無法承擔騎士的高額開銷而終生作為侍從,當然,有來頭的王子和大貴族子弟一生下來就是騎士。
有升級自然就有降級,但極為罕見。截至1793年,英國共發生過三例降級事件。1621年Francis Michell爵士被褫奪騎士頭銜,在威斯敏斯特大廳舉行,可見何等嚴重。他的馬刺被收回,劍帶被割斷,簡直是奇恥大辱。
後一種頒賜典禮漸漸地與別的重大儀式相結合,比方說,在英國,騎士的授勳常常伴隨著王室的慶典。所謂巴斯騎士就是在國王加冕禮上被冊封的騎士,這種規定始於亨利四世,在查理二世加冕時巴斯騎士團才成立,這些騎士又被稱為馬刺騎士,因為他們被賜予金和銀的馬刺。
一般而言的騎士道神髓與精華,結合了當時貴族化的氣度,基督徒的美德,以及對女士的尊重。理想的騎士不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絕對的忠誠、慷慨、與寬容。如同史詩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為善良的民眾效勞,以教會的名義行俠仗義,保護去東方的朝聖者。
十字軍運動之後,騎士道漸漸失去了宗教色彩,僅僅代表著貴族階級的榮譽感。這種世代相傳的氣魄在英法兩國百年戰爭中被廣為傳頌,雙方的騎士都謹守古老的禮儀。血腥的戰鬥之餘偶爾安插槍術比賽和閱兵式,實際上這樣的場合也很少。英國從愛德華一世去世後就全面取消了槍術比賽,法國更是發生了不得了的事故:1559年7月1日,亨利二世與蒙哥馬利伯爵比試時,槍頭上的護套突然脫落。正如諾查丹瑪斯所預言的那樣,這位國王被刺穿了大腦。教會遂發布禁令,禁止所有的槍術比賽,長達兩個世紀之久。
不管騎士們所取得的輝煌業績,戰爭總是不結果的血紅色花朵。國家機器的碰撞引起廣泛的經濟衰退,真正受苦的只是低等級的老百姓。於是兩國的農民起義此起彼伏,特別在英國和戰爭的中心--佛蘭德爾,他們有很好的理由抗議暴政與不公,全國的稅收和資源都被用於貴族們的戰爭遊戲和奢華鋪張。所以戈蒂埃堅持認為,騎士文化的黃金時代在十二世紀,畢竟打殺異教徒對歐洲人來說,更加富有傳奇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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